各區市場監管局:
近日,市商務委員會印發了《市商務委關于本市恢復活禽交易的通知》(滬商運行〔2018〕123號),通知明確5月1日起本市恢復活禽交易,要求各相關單位確保恢復活禽交易工作順利開展及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現將通知轉發你們,請結合轄區活禽經營監管實際,認真落實相關工作,維護本市食品安全。
一要加強對活禽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強與轄區農業、商務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針對活禽消費量大、風險高等特點,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依法查處銷售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以及來源不明的活禽的行為,依法查處取締非法交易。強化行刑銜接機制,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要督促市場方和活禽銷售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市場方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入場活禽銷售者檔案,查驗并留存入場活禽銷售者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入場銷售活禽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落實活禽銷售追溯制度等。督促活禽銷售者建立活禽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采購和銷售活禽,查驗并留存相關證明材料,禁止銷售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活禽。
三要強化冷鮮雞監管、引導市民轉變消費觀念。監督超市賣場按照《冷鮮雞生產經營衛生規范》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規定,落實禽類產品貯存、銷售的溫控。宣傳引導市民轉變既有消費觀念,逐步過渡到消費冷鮮禽。
附件:《市商務委關于本市恢復活禽交易的通知》(滬商運行〔2018〕123號)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
(公開范圍:主動公開)
相關附件
附件:《市商務委關于本市恢復活禽交易的通知》(滬商運行〔2018〕123號).pdf
日期:2018-05-09
近日,市商務委員會印發了《市商務委關于本市恢復活禽交易的通知》(滬商運行〔2018〕123號),通知明確5月1日起本市恢復活禽交易,要求各相關單位確保恢復活禽交易工作順利開展及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現將通知轉發你們,請結合轄區活禽經營監管實際,認真落實相關工作,維護本市食品安全。
一要加強對活禽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強與轄區農業、商務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針對活禽消費量大、風險高等特點,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依法查處銷售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以及來源不明的活禽的行為,依法查處取締非法交易。強化行刑銜接機制,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要督促市場方和活禽銷售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市場方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入場活禽銷售者檔案,查驗并留存入場活禽銷售者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入場銷售活禽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落實活禽銷售追溯制度等。督促活禽銷售者建立活禽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采購和銷售活禽,查驗并留存相關證明材料,禁止銷售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活禽。
三要強化冷鮮雞監管、引導市民轉變消費觀念。監督超市賣場按照《冷鮮雞生產經營衛生規范》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規定,落實禽類產品貯存、銷售的溫控。宣傳引導市民轉變既有消費觀念,逐步過渡到消費冷鮮禽。
附件:《市商務委關于本市恢復活禽交易的通知》(滬商運行〔2018〕123號)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
(公開范圍:主動公開)
相關附件
附件:《市商務委關于本市恢復活禽交易的通知》(滬商運行〔2018〕123號).pdf
日期:2018-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