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獨立新聞社8月2日消息,烏克蘭議會7月10日通過的關于有機產品生產、流通和標識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法于8月2日生效。
該法規定有機產品生產、流通和標識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有機生產的法律監管原則,有機產品的流通和此類產品的市場運營。
文件還確定了執法機構的中央機關、有機產品的市場主體開展業務的法律依據,以及上述領域的國家政策方向。
根據法律最終條款,該法在公布后第二日,即自今日起生效。法律全文已于8月1日在議會官方刊物“烏克蘭之聲”上公布。
據報道,7月30日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簽署了“關于有機產品生產、流通和標識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法”。
日期:2018-08-06
該法規定有機產品生產、流通和標識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有機生產的法律監管原則,有機產品的流通和此類產品的市場運營。
文件還確定了執法機構的中央機關、有機產品的市場主體開展業務的法律依據,以及上述領域的國家政策方向。
根據法律最終條款,該法在公布后第二日,即自今日起生效。法律全文已于8月1日在議會官方刊物“烏克蘭之聲”上公布。
據報道,7月30日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簽署了“關于有機產品生產、流通和標識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法”。
日期:201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