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于2011年1月15日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了塑料類食品接觸材料的新法規,對用于食品接觸材料的塑料提出了要求。新的法規包括一系列規定,并擬于2011年2月4日生效。按照法規性質,歐盟并未強制要求成員國將其轉化為國家法律。
2010年12月,歐盟接受了擬議的塑料實施細則(PIM),并發布于歐盟官方公報上。而新的法規對歐盟關于塑料類食品接觸材料的法規進行了統一和匯總。
該法規的過渡期為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體的過渡條款和總體的過渡將從2012年12月31日開始。以下為新規定所強調的幾個要點:
項目 | 重點 |
范圍 | . 塑料材料、物品以及塑料零部件; . 多層材料塑料或由黏合劑或其他方式組成的物品; . 前兩點提到的材料或物品,或表層被涂料覆蓋的物品; . 塑料層或塑料涂層,可以形成蓋子和塞子中的墊片,它們與蓋子和塞子構成了一套或多套不同形式的材料; . 多種材料多層材料和物品中的塑料層。 |
豁免 | 樹脂,橡膠和硅膠 |
被授權物質清單(附件Ⅰ) | . 包含885種產品; . 只有這些產品能被用于制造; . 不在清單上的物質也許能夠使用但是容易受到國家法律的限制; . 被歸類為CMRs(致癌、致突變、生殖毒性)的物質不被允許使用; . 未授權的物質功能障礙情況下,可在低于0.01mg/kg的條件下使用; . 納米材料不包括在功能障礙概念之內。 |
物質結構 | . 質量合適的材料; . 制造商熟悉; . 符合主管機關要求。 |
特定食物的遷移測試 (附件Ⅲ) | . 3%醋酸; . 乙醇(10%,20%或50%); . 植物油; . 聚(2,6-二苯基-1,4-苯醚),粒度60-80,孔徑200nm 。 |
總體遷移限制(OML) | . ≤10 mg/dm² . ≤60 m/kg(嬰幼兒食品接觸塑料,2006/141/指令和2006/125/EC指令) |
特定的遷移限制 (SML,附件Ⅰ) | . ≤0.6 m/kg(BPA) . 鄰苯二甲酸鹽: . ≤0.3 m/kg(DBP) . ≤30 m/kg(BBP) . ≤1.5 m/kg(DEHP) . 未檢測出(己二烯酞酸脂) . ≤60 m/kg(非SML物質或其他限制物質) |
法規(EU) No 10/2011內容詳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12:0001:0089:EN:PDF
更多詳情參見:http://www.hktdc.com/info/vp/a/intmk/en/1/3/1/1X07B5NY/International-Markets/New-Regulation-on-Plastic-Materials-for-Food-Contact-Published-in-Europe.htm
日期:201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