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美國農業部公布了一項鯰魚與鯰魚產品檢驗的提議法規,要求食品安全與檢驗服務部門(FSIS)對鯰魚與鯰魚產品進行檢驗。美國農業部提出此項法規,旨在實施《2008食品、保護與能源法案》(Food, Conservation and Energy Act of 2008)也稱為《2008農場法案》中的條款。
該項提議法規列出了對美國國內鯰魚以及進口鯰魚的最新要求。提議法規的內容將包括:標注為"鯰魚"的產品,將必須加注農業部FSIS檢驗標志或者產品出口國的檢驗標志。
該項提議法規同樣將包括《2008農場法案》中所要求的FSIS對鯰魚進行檢查的措施以及從農場運抵加工場所的運輸要求。在這方面,FSIS將重點關注產品原料的安全,例如水的質量與飼料的安全。
該項提議法規設定了一個過渡時期,便于美國國內及國際經營商來適應最新的鯰魚檢驗計劃。等這項鯰魚檢驗計劃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被公布時,FSIS隨后將宣布這項法規中主要條款的執行時間。
原文鏈接:<http://www.fsis.usda.gov/News_&_Events/NR_021811_01/index.asp>
日期:201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