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澳新食品標準局在其官方網站上表示,日本政府已對核污染地區的部分食品實施了最新的限制措施,作為預防,并與國際措施相一致,澳新食品標準局已請求澳大利亞檢驗檢疫局對所有來自日本福島、群馬、茨城、櫪木四縣的所有食品實施裁決令(Holding Order)。相關的產品包括:牛奶以及牛奶產品、新鮮果蔬、海藻以及海鮮(新鮮或冷凍的)。
澳新食品標準局認為,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水平對澳大利亞消費者的影響微不足道。牛奶以及牛奶產品未被進口至澳大利亞,同時澳大利亞所有進口的這類食品中海藻及海鮮產品占的比例較小(分別為5.5%,0.46%)。
附:澳大利亞檢驗檢疫局對食品發出裁決令(Holding Order)后,將對裁決令涉及的進口食品進行100%的檢驗。
原文鏈接:<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scienceandeducation/factsheets/factsheets2011/safetyoffoodfromjapa5110.cfm>
日期:201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