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韓國發布了第2018-98號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增設便當的生產、加工標準,規定了便當中所用蔬菜類的清洗標準、冷凍水產品的解凍標準等;
2.新設定、修改嬰幼兒食品的通用標準及規格。為明確輔食的含義,將特殊用途食品中其他嬰幼兒食品及嬰幼兒谷物調制食品類型改為嬰幼兒用輔食;
3.新設定老年食品的定義;
4.修改食品通用標準及規格中致病菌相關內容;
5.修改魚油中磷蝦油的重金屬標準,將砷改為無機砷;
6.刪除膠囊類、糖類加工品、豆腐或涼粉類、其他食用油脂制品、酒精的重金屬標準;
7.新設定(Dithiopropylcarbodenafil及Chlorosipentramine )2種非法添加物;
8.對食品原料目錄進行整理。原料目錄產品名稱、別名、學名、使用部位及使用條件不明確或重復登記或可能存在安全性食品原料,有必要進行整理;
9.修改無機砷、甲基汞、重金屬等相關檢測方法等。
10.反映食品添加劑法典的修改事項并對檢測方法等的錯誤事項進行訂正;
11.新設定、修改農產品中雙胍辛胺等44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日期:2018-11-30
1.增設便當的生產、加工標準,規定了便當中所用蔬菜類的清洗標準、冷凍水產品的解凍標準等;
2.新設定、修改嬰幼兒食品的通用標準及規格。為明確輔食的含義,將特殊用途食品中其他嬰幼兒食品及嬰幼兒谷物調制食品類型改為嬰幼兒用輔食;
3.新設定老年食品的定義;
4.修改食品通用標準及規格中致病菌相關內容;
5.修改魚油中磷蝦油的重金屬標準,將砷改為無機砷;
6.刪除膠囊類、糖類加工品、豆腐或涼粉類、其他食用油脂制品、酒精的重金屬標準;
7.新設定(Dithiopropylcarbodenafil及Chlorosipentramine )2種非法添加物;
8.對食品原料目錄進行整理。原料目錄產品名稱、別名、學名、使用部位及使用條件不明確或重復登記或可能存在安全性食品原料,有必要進行整理;
9.修改無機砷、甲基汞、重金屬等相關檢測方法等。
10.反映食品添加劑法典的修改事項并對檢測方法等的錯誤事項進行訂正;
11.新設定、修改農產品中雙胍辛胺等44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日期: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