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食[2011]2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
為加強和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提高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日期:2011-05-24
國食藥監食[2011]2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
為加強和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提高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