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藥生食輸發0611第1號通知,取消對中國產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的命令檢查。
基于進口食品檢查結果,中國產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殘留限量滿足基于《食品衛生法》第26條制定的進口食品監控指導計劃的命令檢查解除條件。因此,取消對中國產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的命令檢查。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編譯,供網友參考,食品伙伴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9-06-12
基于進口食品檢查結果,中國產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殘留限量滿足基于《食品衛生法》第26條制定的進口食品監控指導計劃的命令檢查解除條件。因此,取消對中國產荔枝中的4-氯苯氧基乙酸的命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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