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3大類食品166批次,包括: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糕點、蜂產品、食品添加劑。合格164批次,不合格2批次。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稱晉江市海珠園食品工業有限公司2019年7月10日生產的鹽津欖條,菌落總數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晉江市冠超商貿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稱福安市白云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3日生產的穆陽烤肉(原味),菌落總數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或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3大類食品166批次,包括: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糕點、蜂產品、食品添加劑。合格164批次,不合格2批次。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稱晉江市海珠園食品工業有限公司2019年7月10日生產的鹽津欖條,菌落總數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晉江市冠超商貿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標稱福安市白云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3日生產的穆陽烤肉(原味),菌落總數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或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