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保加利亞共和國農業、食品和林業部關于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DDGS)輸華衛生與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進口。現將《進口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檢驗檢疫要求》予以公布(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進口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檢驗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23日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pdf
日期:2019-12-25
特此公告。
附件: 進口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檢驗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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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關于進口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保加利亞玉米酒糟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pdf
日期: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