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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 (2019年第8號)

   2020-01-07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507
核心提示: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經安全性評估并廣泛征求意見,現將當歸、山柰、西紅花、草果、姜黃、蓽茇等6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經安全性評估并廣泛征求意見,現將當歸、山柰、西紅花、草果、姜黃、蓽茇等6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使用。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作為食品生產經營時,其標簽、說明書、廣告、宣傳信息等不得含有虛假宣傳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特此公告。


  附件: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
序號
名稱
植物名/
動物名
拉丁學名
所屬科名
部位
備注
1 
當歸
當歸
Angelica sinensis(Oliv. )Diels
傘形科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2 
山柰
山柰
Kaempferia galanga L.
姜科
根莖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3 
西紅花
番紅花
Crocus sativus L. 
鳶尾科
柱頭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在香辛料和調味品中又稱“藏紅花”
4 
草果
草果
Amomum tsao-ko Crevost et Lemaire
姜科
果實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5 
姜黃
姜黃
Curcuma longa L.
姜科
根莖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6 
蓽茇
蓽茇
Piper longum L.
胡椒科
果穗
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 


      備注:列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的物質,作為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相關報道:解讀《關于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公告》(2019年 第8號)



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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