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委、財政局,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財政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發〔2018〕1號)、《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中辦發〔2019〕31號)和《重慶市智慧農業發展實施方案(試行)》(渝府辦發〔2019〕111號)等相關文件部署要求,決定實施智慧農業“四大行動”推廣應用項目。為規范項目實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現提出如下申報要求:
一、建設思路及目標
圍繞糧豬菜保供產業和現代山地特色高效農業,填平補齊智慧農業信息采集系統、分析決策系統、控制作業系統。強化農業生產全產業鏈智能化數據匯集、分析、應用和服務,強化農產品安全溯源、電商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銷售能力提振,強化農業大數據資源建設、運用和管理,強化農業信息進村入戶建設成果應用和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復制的智慧農業發展模式。
通過項目實施,建成一批智慧農業生產試驗示范基地,提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高勞動生產率15%以上,單位面積土地農業產出效益增加10%以上,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建立智慧農業集成應用模式和公共服務體系,規范感知識別、傳輸存儲、分析處理、智能控制、信息服務等農業數據標準,實現大田作物、設施園藝、畜禽養殖、漁業養殖等重點領域單品種全程或關鍵環節的信息技術集成應用,提升農業數據信息支撐宏觀管理、引導市場、指導生產的能力。進一步完善農產品電商資源匯聚和優質農產品安全溯源體系建設,促進農村電商快速發展。推動“互聯網+”智慧農業發展,培育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二、建設內容
堅持研究開發、集成示范、推廣應用相結合,圍繞制約農業產業發展瓶頸問題,實施農業生產智能化、經營網絡化、管理數據化和服務在線化四大行動,大力推廣智慧農業新技術新裝備,積極探索山地特色智慧農業應用模式,促進農業生產轉型升級。
(一)生產智能化試驗示范。一是開展農業生產關鍵環節智能水平提升示范。構建“天-空-地”一體化智能農業生產監測與管理體系,推動農業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大田作物、設施園藝、畜禽養殖、漁業養殖等生產關鍵環節的應用示范,促進智慧農業技術在農業生產管理、加工流通、市場銷售、安全追溯等關鍵環節的融合應用。二是開展現代農業產業園智能化示范。整合智慧農業產學研資源,依托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智慧園區管理中心、智慧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和數據匯聚中心,形成較為完善的產學研成果轉化體系、智能園區管理平臺、數據自動采集傳輸匯聚系統、可復制的智慧農業生產模式和智慧農業生產示范基地,提升農業產業數字化應用水平。三是開展“5G+農業智能化生產”示范。在農業生產基礎較好區域建設5G基站,推廣5G技術和網絡在智慧園藝、智慧果園、智慧畜禽、水產養殖場中的應用;通過對無人機、拖拉機等農業機械配套加載相關信息化設備,運用北斗導航系統功能,開展遙感探測、智能農機高精度自動作業和精準導航試驗示范,深入推進5G技術在農業領域的融合應用。
(二)經營網絡化資源匯聚。一是開展農產品網銷能力提振行動。拓寬農產品網絡銷售渠道,多視角、多維度融合電商平臺,不斷強化本土農產品生產主體與各類電商平臺對接能力。二是開展網銷農產品質量溯源示范。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技術,打造集網銷農產品生長、生產、服務、物流、零售于一體的可視化溯源數據,并基于移動終端輸出與消費者進行實時互動,增強網銷農產品安全可信性,不斷提高附加值,促進農民增收。
(三)管理數據化集成應用。一是開展區域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大數據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和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區域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數據監測采集體系,實現域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質量安全可追溯、全產業鏈環節可實時監測預警,有效促進政府監管服務方式創新,更好服務生產經營主體與農戶,推動區域特色農產品單品種產業的健康發展和品牌建設,為區域農村經濟發展、產業精準扶貧、新型生產經營體系構建增添活力。二是開展農業大數據匯集應用。收集匯聚涉農數據、社會數據、互聯網數據等數據資源,利用大數據分析和融合功能,建立市級智慧農業生產管理監測體系,提高智慧農業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為智慧城市建設和政府決策提供輔助依據。
(四)服務在線化創新培育。在特色農產品優勢區、農業園區和 “一村一品”示范鄉鎮等基礎條件較好區域,依托物聯網、大數據、智能化在特色農業上的應用場景,打造農業特色優勢明顯、產業基礎好、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農業特色“互聯網”示范小鎮,為建設農業農村數字經濟示范區縣積累經驗。
三、申報條件及資金使用方向
(一)申報主體
全市范圍內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及市級涉農科研院所。
(二)申報條件
1. 農業生產條件相對較好,有較好的農業生產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基礎條件。
2.申報主體積極性高、信譽度強,具有可復制示范性。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規范。
4. 申報現代農業產業園智能化示范項目必須為已經獲批創建的市級及以上現代農業產業園。
(三)建設期限
項目立項批復后1年。
(四)補助資金使用方向及額度
鼓勵拓寬智慧農業發展資金投入渠道,積極整合相關資金用于智慧農業“四大行動”推廣應用項目建設,尤其在農村金融撬動上有新舉措,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投入,扎實推進智慧農業發展。智慧農業“四大行動”推廣應用項目建設補助資金,主要采取貸款貼息、直接補助等方式支持農業全產業、全過程的大數據智能化水平提升等直接相關的重點環節,不得用于土地改造、工棚搭建、種苗購置等其它基礎性建設支出。“5G+農業智能化生產”示范項目補助控制在150萬元以內、現代農業產業園智能化示范項目補助控制在300萬元以內,其他建設項目應根據產業規模大小、關鍵環節實施難易程度等實際情況申報補助,原則上每個項目補助控制在50—100萬元之間。采用貸款貼息的,貼息率不高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采用直接補助的,須按照《農業項目財政補助資金股權化改革方案》(渝農改辦〔2016〕1號)、《關于調整〈農業項目財政補助資金股權化改革方案〉有關內容的通知》(渝農改辦〔2020〕1號)相關規定執行,且實行“先建后補”。
對于具有相對固定性、連續性的示范項目,可同步編制期限不超過3年的實施方案,將總體績效目標在三年內統籌設定,并明確分年進度安排,做到銜接有序、切實可行。
四、申報數量
在全市范圍內遴選實施主體開展智慧農業“四大行動”推廣應用項目建設,實施主體可根據上述要求和自身條件,針對性申報項目。每個區縣申報項目總數要控制在3個以內,且在匯總表中根據自身產業發展需要排定優先序(格式見附件1、2)。
五、申報程序
農業主管部門要按照《重慶市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渝財農〔2018〕145號)要求采取公開競爭申報等規范程序確定補助對象、編制實施方案并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各區縣、單位應在上報實施方案前進行自查把關,原則上同一年度同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相同)不能重復享受市級以上財政補助資金(不含貼息)。市農業農村委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評審和篩選,排出優先序,研究確定2020年度實施項目并發布入圍通知。
相關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單位按申報指南要求編制實施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將申報文件、實施方案、申報匯總表的電子件和紙質件報市農業農村委。
六、有關要求
1. 各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積極組織和指導符合條件、成長性好、輻射范圍大、服務能力強的主體開展申報。項目申報必須實事求是,嚴禁虛報建設內容,騙取、套取財政資金,項目審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設業主、建設地點和建設內容,確有正當理由調整,應按原程序備案審核無異后方可調整。
2. 項目批復后,申報主體要按照項目實施方案,嚴格建設管理和財務管理,保證建設質量。
3. 項目建設完成后由區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相關單位對項目進行驗收和績效評價,按規定及時撥付項目資金,并向市農業農村委和市財政局報備項目總結和績效自評報告。市農業農村委將適時組織第三方服務組織進行核查,對核查不合格的項目,將按有關規定扣減市級補助資金直至追回全部補助資金。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分配相關項目資金的重要依據。
4. 聯系人:市農業農村委信息化處:萬俊新,聯系電話:89133213,計財處:劉弘博,聯系電話:89133274;市財政局農業處:瞿波,聯系電話:67575326。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2020年4月16日
附件下載:
1. 附件:1.2020年____項目實施方案.docx
2. 附件2.2020年優勢特色產業智能化水平提升試驗示范項目申報匯總表.docx
日期:2020-04-20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發〔2018〕1號)、《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中辦發〔2019〕31號)和《重慶市智慧農業發展實施方案(試行)》(渝府辦發〔2019〕111號)等相關文件部署要求,決定實施智慧農業“四大行動”推廣應用項目。為規范項目實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現提出如下申報要求:
一、建設思路及目標
圍繞糧豬菜保供產業和現代山地特色高效農業,填平補齊智慧農業信息采集系統、分析決策系統、控制作業系統。強化農業生產全產業鏈智能化數據匯集、分析、應用和服務,強化農產品安全溯源、電商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銷售能力提振,強化農業大數據資源建設、運用和管理,強化農業信息進村入戶建設成果應用和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復制的智慧農業發展模式。
通過項目實施,建成一批智慧農業生產試驗示范基地,提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高勞動生產率15%以上,單位面積土地農業產出效益增加10%以上,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建立智慧農業集成應用模式和公共服務體系,規范感知識別、傳輸存儲、分析處理、智能控制、信息服務等農業數據標準,實現大田作物、設施園藝、畜禽養殖、漁業養殖等重點領域單品種全程或關鍵環節的信息技術集成應用,提升農業數據信息支撐宏觀管理、引導市場、指導生產的能力。進一步完善農產品電商資源匯聚和優質農產品安全溯源體系建設,促進農村電商快速發展。推動“互聯網+”智慧農業發展,培育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二、建設內容
堅持研究開發、集成示范、推廣應用相結合,圍繞制約農業產業發展瓶頸問題,實施農業生產智能化、經營網絡化、管理數據化和服務在線化四大行動,大力推廣智慧農業新技術新裝備,積極探索山地特色智慧農業應用模式,促進農業生產轉型升級。
(一)生產智能化試驗示范。一是開展農業生產關鍵環節智能水平提升示范。構建“天-空-地”一體化智能農業生產監測與管理體系,推動農業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大田作物、設施園藝、畜禽養殖、漁業養殖等生產關鍵環節的應用示范,促進智慧農業技術在農業生產管理、加工流通、市場銷售、安全追溯等關鍵環節的融合應用。二是開展現代農業產業園智能化示范。整合智慧農業產學研資源,依托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智慧園區管理中心、智慧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和數據匯聚中心,形成較為完善的產學研成果轉化體系、智能園區管理平臺、數據自動采集傳輸匯聚系統、可復制的智慧農業生產模式和智慧農業生產示范基地,提升農業產業數字化應用水平。三是開展“5G+農業智能化生產”示范。在農業生產基礎較好區域建設5G基站,推廣5G技術和網絡在智慧園藝、智慧果園、智慧畜禽、水產養殖場中的應用;通過對無人機、拖拉機等農業機械配套加載相關信息化設備,運用北斗導航系統功能,開展遙感探測、智能農機高精度自動作業和精準導航試驗示范,深入推進5G技術在農業領域的融合應用。
(二)經營網絡化資源匯聚。一是開展農產品網銷能力提振行動。拓寬農產品網絡銷售渠道,多視角、多維度融合電商平臺,不斷強化本土農產品生產主體與各類電商平臺對接能力。二是開展網銷農產品質量溯源示范。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技術,打造集網銷農產品生長、生產、服務、物流、零售于一體的可視化溯源數據,并基于移動終端輸出與消費者進行實時互動,增強網銷農產品安全可信性,不斷提高附加值,促進農民增收。
(三)管理數據化集成應用。一是開展區域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大數據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和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區域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數據監測采集體系,實現域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質量安全可追溯、全產業鏈環節可實時監測預警,有效促進政府監管服務方式創新,更好服務生產經營主體與農戶,推動區域特色農產品單品種產業的健康發展和品牌建設,為區域農村經濟發展、產業精準扶貧、新型生產經營體系構建增添活力。二是開展農業大數據匯集應用。收集匯聚涉農數據、社會數據、互聯網數據等數據資源,利用大數據分析和融合功能,建立市級智慧農業生產管理監測體系,提高智慧農業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為智慧城市建設和政府決策提供輔助依據。
(四)服務在線化創新培育。在特色農產品優勢區、農業園區和 “一村一品”示范鄉鎮等基礎條件較好區域,依托物聯網、大數據、智能化在特色農業上的應用場景,打造農業特色優勢明顯、產業基礎好、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農業特色“互聯網”示范小鎮,為建設農業農村數字經濟示范區縣積累經驗。
三、申報條件及資金使用方向
(一)申報主體
全市范圍內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及市級涉農科研院所。
(二)申報條件
1. 農業生產條件相對較好,有較好的農業生產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基礎條件。
2.申報主體積極性高、信譽度強,具有可復制示范性。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規范。
4. 申報現代農業產業園智能化示范項目必須為已經獲批創建的市級及以上現代農業產業園。
(三)建設期限
項目立項批復后1年。
(四)補助資金使用方向及額度
鼓勵拓寬智慧農業發展資金投入渠道,積極整合相關資金用于智慧農業“四大行動”推廣應用項目建設,尤其在農村金融撬動上有新舉措,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投入,扎實推進智慧農業發展。智慧農業“四大行動”推廣應用項目建設補助資金,主要采取貸款貼息、直接補助等方式支持農業全產業、全過程的大數據智能化水平提升等直接相關的重點環節,不得用于土地改造、工棚搭建、種苗購置等其它基礎性建設支出。“5G+農業智能化生產”示范項目補助控制在150萬元以內、現代農業產業園智能化示范項目補助控制在300萬元以內,其他建設項目應根據產業規模大小、關鍵環節實施難易程度等實際情況申報補助,原則上每個項目補助控制在50—100萬元之間。采用貸款貼息的,貼息率不高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采用直接補助的,須按照《農業項目財政補助資金股權化改革方案》(渝農改辦〔2016〕1號)、《關于調整〈農業項目財政補助資金股權化改革方案〉有關內容的通知》(渝農改辦〔2020〕1號)相關規定執行,且實行“先建后補”。
對于具有相對固定性、連續性的示范項目,可同步編制期限不超過3年的實施方案,將總體績效目標在三年內統籌設定,并明確分年進度安排,做到銜接有序、切實可行。
四、申報數量
在全市范圍內遴選實施主體開展智慧農業“四大行動”推廣應用項目建設,實施主體可根據上述要求和自身條件,針對性申報項目。每個區縣申報項目總數要控制在3個以內,且在匯總表中根據自身產業發展需要排定優先序(格式見附件1、2)。
五、申報程序
農業主管部門要按照《重慶市農業產業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渝財農〔2018〕145號)要求采取公開競爭申報等規范程序確定補助對象、編制實施方案并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各區縣、單位應在上報實施方案前進行自查把關,原則上同一年度同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相同)不能重復享受市級以上財政補助資金(不含貼息)。市農業農村委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評審和篩選,排出優先序,研究確定2020年度實施項目并發布入圍通知。
相關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單位按申報指南要求編制實施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將申報文件、實施方案、申報匯總表的電子件和紙質件報市農業農村委。
六、有關要求
1. 各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積極組織和指導符合條件、成長性好、輻射范圍大、服務能力強的主體開展申報。項目申報必須實事求是,嚴禁虛報建設內容,騙取、套取財政資金,項目審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設業主、建設地點和建設內容,確有正當理由調整,應按原程序備案審核無異后方可調整。
2. 項目批復后,申報主體要按照項目實施方案,嚴格建設管理和財務管理,保證建設質量。
3. 項目建設完成后由區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相關單位對項目進行驗收和績效評價,按規定及時撥付項目資金,并向市農業農村委和市財政局報備項目總結和績效自評報告。市農業農村委將適時組織第三方服務組織進行核查,對核查不合格的項目,將按有關規定扣減市級補助資金直至追回全部補助資金。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分配相關項目資金的重要依據。
4. 聯系人:市農業農村委信息化處:萬俊新,聯系電話:89133213,計財處:劉弘博,聯系電話:89133274;市財政局農業處:瞿波,聯系電話:67575326。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2020年4月16日
附件下載:
1. 附件:1.2020年____項目實施方案.docx
2. 附件2.2020年優勢特色產業智能化水平提升試驗示范項目申報匯總表.docx
日期:20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