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供銷合作社,財政部各地監管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儲備農藥”“中央救災農藥儲備”統一整合為“國家救災農藥儲備”。為切實做好儲備管理工作,我們研究制定了《國家救災農藥儲備管理辦法(暫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 業 農 村 部
供銷合作總社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國家救災農藥儲備管理辦法(暫行)
日期:2020-06-25
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儲備農藥”“中央救災農藥儲備”統一整合為“國家救災農藥儲備”。為切實做好儲備管理工作,我們研究制定了《國家救災農藥儲備管理辦法(暫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 業 農 村 部
供銷合作總社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國家救災農藥儲備管理辦法(暫行)
日期:2020-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