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有關要求,深化各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各地結合自身情況制定發布各領域的輕微違法免罰清單。食品伙伴網就目前為止各地已發布的輕微違法免責清單進行了匯總,該匯總僅供參考。
01、【 北 京 】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的通知 (京市監發〔2020〕99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京人社監發〔2020〕29號)
02、【上海】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二)》的通知 (滬市監規范〔2021〕6號)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三)》的通知 (滬市監規范20220011號)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 上海市司法局關于印發《上海市消防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03、【廣 東】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2022年)》的通知 (粵市監規字〔2022〕8號)
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的通知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粵農農規〔2022〕2號)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農資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的通知 (穗農〔2021〕159號)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勞動監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處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04、【河 北】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冀市監規〔2021〕12號)
河北省商務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試行)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河北省糧食流通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冀糧督查〔2022〕49號)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北省衛生健康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河北省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冀農規〔2022〕2 號)
05、【天 津】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 天津市藥監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免罰清單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規〔2020〕4號)
天津市農業農村委關于印發《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柔性執法工作規定(試行)》 《天津市農業行政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天津市應急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安全生產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06、【浙 江】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的意見》的通知 (浙市監法〔2019〕24號)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和減輕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的通知 (浙市監法〔2022〕4號)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浙環發〔2020〕14號)
07、【寧 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寧市監規發〔2020〕2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自治區應急管理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寧應急〔2022〕19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寧糧規發〔2020〕1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領域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08、【河 南】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規定及清單的通知 (豫市監辦〔2021〕191號)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河南省衛生健康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豫衛法規(2021)11號)
河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公布我省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豫糧辦〔2021〕198號)
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藥品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豫藥監執法〔2021〕170號)
河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商務領域輕微違法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豫商辦文〔2021〕47號)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公布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處罰事項清單的通知 (豫環辦〔2021〕68號)
河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公布《河南省應急管理廳首批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豫應急辦 [2021] 119號)
09、【海 南】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海南省市場監管領域市場主體初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瓊市監規[2021]3號)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公布《海南省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1年修訂)》《海南省農業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通告
海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商務領域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瓊商法規〔2021〕3號)
海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海南省糧食流通監管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瓊環執字〔2021〕9號)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在我省衛生健康領域實施初次違法免罰的通知 (瓊衛規〔2021〕4號)
010、【安 徽】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皖市監法〔2021]1號)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司法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皖環發[2021]33號)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司法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二批)》的通知 (皖環發[2022]30)
011、【湖 北】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北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適用指引》的通知 (鄂市監法〔2022〕48號)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鄂環發〔2021〕27號)
012、【黑 龍 江】
黑龍江省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藥品監管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黑藥監規〔2020〕4號)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生態環境領域免予行政處罰和從輕處罰違法行為清單(試行)》的通知 (黑環規[2021]6號)
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衛生健康領域包容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黑衛法規規發〔2021〕12號)
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應急管理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 ) 》的通知 (黑應急規〔 2021 〕 8 號)
013、【貴 州】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貴州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黔市監發〔2022〕1號)
014、【江 西】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江西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 版)》的通知 (贛市監規〔2022〕4 號)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司法廳關于印發《江西省農業領域輕微違法不罰指導意見》《江西省農業領域輕微違法不罰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贛農規字〔2022〕3號)
015、【云 南】
云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糧食流通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的通知
016、【西 藏】
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017、【山 西】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西省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晉市監發〔2021)195號)
018、【山 東】
山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019、【青 海】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青海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和《青海省市場監管領域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處罰事項清單》的通知 (青市監法〔2022〕22號)
020、【內 蒙 古】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自治區司法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22版)》的通知 (內市監法規〔2022〕6號)
021、【遼 寧】
遼寧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21版)
022、【江 蘇】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的通知 (蘇市監規〔2021〕6號)
023、【吉 林】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吉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第二批)》的通知 (吉市監聯字〔2022〕10號)
024、【甘 肅】
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的通知 (甘環執法發〔2020〕30號)
025、【湖 南】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農業農村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湘農發〔2022〕94號)
026、【重 慶】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三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渝市監發〔2021〕136號)
01、【 北 京 】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的通知 (京市監發〔2020〕99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京人社監發〔2020〕29號)
02、【上海】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二)》的通知 (滬市監規范〔2021〕6號)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三)》的通知 (滬市監規范20220011號)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 上海市司法局關于印發《上海市消防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03、【廣 東】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2022年)》的通知 (粵市監規字〔2022〕8號)
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的通知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粵農農規〔2022〕2號)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農資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的通知 (穗農〔2021〕159號)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勞動監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處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04、【河 北】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冀市監規〔2021〕12號)
河北省商務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試行)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河北省糧食流通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冀糧督查〔2022〕49號)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北省衛生健康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河北省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冀農規〔2022〕2 號)
05、【天 津】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 天津市藥監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免罰清單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規〔2020〕4號)
天津市農業農村委關于印發《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柔性執法工作規定(試行)》 《天津市農業行政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天津市應急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安全生產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06、【浙 江】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的意見》的通知 (浙市監法〔2019〕24號)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和減輕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的通知 (浙市監法〔2022〕4號)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浙環發〔2020〕14號)
07、【寧 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寧市監規發〔2020〕2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自治區應急管理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寧應急〔2022〕19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寧糧規發〔2020〕1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領域包容免罰清單》的通知
08、【河 南】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規定及清單的通知 (豫市監辦〔2021〕191號)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河南省衛生健康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豫衛法規(2021)11號)
河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公布我省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豫糧辦〔2021〕198號)
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藥品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豫藥監執法〔2021〕170號)
河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商務領域輕微違法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豫商辦文〔2021〕47號)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公布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處罰事項清單的通知 (豫環辦〔2021〕68號)
河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公布《河南省應急管理廳首批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豫應急辦 [2021] 119號)
09、【海 南】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海南省市場監管領域市場主體初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瓊市監規[2021]3號)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公布《海南省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1年修訂)》《海南省農業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通告
海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商務領域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瓊商法規〔2021〕3號)
海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海南省糧食流通監管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瓊環執字〔2021〕9號)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在我省衛生健康領域實施初次違法免罰的通知 (瓊衛規〔2021〕4號)
010、【安 徽】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皖市監法〔2021]1號)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司法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皖環發[2021]33號)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司法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二批)》的通知 (皖環發[2022]30)
011、【湖 北】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北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適用指引》的通知 (鄂市監法〔2022〕48號)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鄂環發〔2021〕27號)
012、【黑 龍 江】
黑龍江省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藥品監管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黑藥監規〔2020〕4號)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生態環境領域免予行政處罰和從輕處罰違法行為清單(試行)》的通知 (黑環規[2021]6號)
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衛生健康領域包容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黑衛法規規發〔2021〕12號)
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應急管理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 ) 》的通知 (黑應急規〔 2021 〕 8 號)
013、【貴 州】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貴州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黔市監發〔2022〕1號)
014、【江 西】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江西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 版)》的通知 (贛市監規〔2022〕4 號)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司法廳關于印發《江西省農業領域輕微違法不罰指導意見》《江西省農業領域輕微違法不罰清單(第一版)》的通知 (贛農規字〔2022〕3號)
015、【云 南】
云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糧食流通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的通知
016、【西 藏】
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017、【山 西】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西省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的通知 (晉市監發〔2021)195號)
018、【山 東】
山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019、【青 海】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青海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和《青海省市場監管領域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處罰事項清單》的通知 (青市監法〔2022〕22號)
020、【內 蒙 古】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自治區司法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22版)》的通知 (內市監法規〔2022〕6號)
021、【遼 寧】
遼寧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21版)
022、【江 蘇】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的通知 (蘇市監規〔2021〕6號)
023、【吉 林】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吉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第二批)》的通知 (吉市監聯字〔2022〕10號)
024、【甘 肅】
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的通知 (甘環執法發〔2020〕30號)
025、【湖 南】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農業農村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湘農發〔2022〕94號)
026、【重 慶】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三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渝市監發〔2021〕1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