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的控制異物,提高產品的質量,特制訂本控制管理規范。
2、職責
2.1 生產部及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異物的控制。
2.2 品控技術部監督指導。
3、術語和定義
異物的定義:非源自食品本身的所有物品,包括金屬、玻璃、塑料、砂石、線繩、紙殼、木屑、頭發、紙渣、筐渣、手套碎屑、刷子毛、昆蟲等。
4、工作程序
4.1 外來異物類型
外來異物 類型 | 易產生的來源 | 應采取的措施 | 責任人 |
塑料片 | 塑料筐 塑料鏟 刷子毛 | 1、新筐、新鏟要經專人檢查后方能投入使用。 2、使用的塑料筐、塑料鏟、刷子每用一次,檢查一次,及時更換破損的筐、鏟、刷子。 3、塑料筐、鏟、刷子對其完好性進行檢查后開始使用,在使用過程中每班進行一次完好性檢查,使用后對其完好性進行檢查確認。 | 工序組長 操作人員 |
頭發 | 人體 | 進車間人員戴好帽子,頭發不外露。進車間前專人粘貼工作服上頭發。生產中專人巡回檢查粘貼脫落的頭發。 | 工序組長 操作人員 |
各類纖維 | 包裝物料 衣物 手套 | 1、包裝物料需經專人進行檢查,進車間前要除去所有捆繩。 2、進車間人員要先進行衣物清理。 3、加工過程中,粘頭發人員同時檢查粘貼各類纖維。 4、使用棉線手套的要定期檢查,發現破損立即報告。 | 帶班長 工序組長 |
膠皮片 | 乳膠手套 | 1、佩戴彩色乳膠手套。每班對乳膠手套的完 好性進行檢查,發現破損手套及時更換,并找到殘破部分。 2、包裝工序不戴薄或透明的乳膠手套。 | 帶班長 工序班長 |
沙粒雜物 | 落地產品 | 落地產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掉落地面或接觸不潔物時,放入落地產品回收處做下腳料處理。 | 工序班長 操作人員 |
蠅蟲 | 車間、庫房、廠區 | 1、每天檢查防蠅蟲設施。車間、廠區每天清掃衛生,消滅衛生死角,消滅蠅、蟲孳生地 。 2、廠區可定期噴灑低毒易分解藥物殺蟲。 | 車間帶班長 倉庫管理員 |
玻璃、硬質塑料 | 1 、現場燈具、燈罩、鐘表、儀表、溫度計、滅蠅燈、壓力表等 2、窗戶及門上的玻璃、鏡子 3、品控部取樣試管、燒杯、比色皿、滴定管、試劑瓶等 4、車間用的水管 | 1、設專人對車間內所有的玻璃硬塑料制品按規定檢查并做好記錄。 2、如果有破碎的玻璃硬塑料制品要及時向車間帶班長或上級匯報,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品控部帶進車間取樣用的玻璃儀器必須進行登記和檢查,發現問題按第二條進行處理。 4、庫房的窗戶玻璃由庫房管理人員進行監控檢查。進入庫房的人員未經同意嚴禁攜帶玻璃制品。 | 車間帶班長 品控部化驗員庫房管理人員 |
金屬 | 車間用金屬工具:刀、剪刀封箱器、扳手、縫紉針 機修帶進車間的: 各種扳手、螺栓等 | 1、車間每天對金屬工具進行檢查,對丟失或殘缺的,要查明原因,有問題時將所加工的產品單獨存放,上報主管部門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2、機修帶進車間的各種金屬工具。 3、規范金屬探測器的使用。 | 工序班長 操作人員 |
其他 | 易脫落件:筆、回形針、大頭針、訂書針、訂書機等 | 1、車間每天對各工序文具用品數量、完好程序進行檢查登記。 2、對丟失或殘缺的,要查明原因,將涉及的產品單獨存放,上報主管部門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3、規范文具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 工序班長 操作人員 |
4.2 手套的控制
1)手套材質的要求,不得戴易脫落纖維的手套,應戴食品級乳橡膠手套。
2)加工過程中手套破損時,需將破損手套及碎塊收集完整以舊換新;嚴禁將手套隨意亂丟。
3)須使用與產品顏色不相似的彩色手套,盡量使用藍色手套。
4.3 玻璃、硬質塑料的控制
1)嚴禁員工私自攜帶玻璃及硬質塑料制品進入生產區域及庫房區域,如水杯、塑料飯盒、搪瓷或陶瓷制品等。
車間內使用的玻璃儀器等需專人負責每天檢查數量及玻璃儀器的完好程度,并記錄于《玻璃制品進出車間登記檢查表》中。
如發生丟失應立即報告有關負責人,并展開追查,且必須有追查結果,同時對產成品及在線產品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產品是否被玻璃物品污染,并按下面第6)進行處理和記錄。
2)所有與車間生產區域、儲存區域相鄰的及工人穿工作服可能會經過的區域的門、窗的玻璃必須貼好防護膜,如發現有玻璃裂縫,通知維修人員下班后進行更換。
3)根據風險分析結果,高風險玻璃及硬質塑料物品每日由衛生員班前檢查并記錄。檢查如發現破損,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班后維修;如有缺損,按糾偏規定執行。
4)根據風險分析結果,低風險玻璃及硬質塑料物品每月由各部門專人檢查并記錄。
5)品控部帶進車間/庫房的取樣或檢測用的玻璃儀器,進入車間時需要車間進行登記,出車間時根據登記核對是否全部帶出,并記錄玻璃儀器的完好程度,如發生破損必須找到碎片,并記錄于《玻璃制品進出車間登記檢查表》中,確定對在線產品是否造成污染,如發生污染接下面第6)條進行處理。
6)緊急情況處理:
當意外發生玻璃制品破損時(如燈管、衣鏡、車間窗戶玻璃等),工序班長應先停止本工序人員加工,劃定涉及的范圍并報告帶班長;
帶班長組織人員進行清理現場,保證無殘渣遺留,并且由班長確認現場清潔達到要求后,方可繼續生產。
待下班后即刻對破損的玻璃進行修復。
被涉及的產品需進行隔離存放并標識清楚,待品控部檢驗后確定對產品的處置,未受到污染則放行,被污染則由品控技術部下達處置意見由生產車間完成處置。
該工序班長或車間主任填寫《糾正及預防措施處理單》,記錄整個玻璃破損的處理情況,并采取糾正措施避免產品受到污染。
7)燈具更換操作要求:
① 嚴禁在生產線上方進行燈管的維修和更換,必須在生產結束時維修。
② 燈具只能由機修人員進行維修和更換,車間內的加工人員不得參與。
③ 新的燈具,在拆除所有包裝物后方可帶入車間進行更換。
④ 拆卸舊燈具,安裝新燈具,并檢查防護罩是否牢靠。
⑤ 清理使用的工具,將工具及廢舊物品帶出車間。
⑥ 維修現場進行清洗消毒。
4.4 金屬的控制
為降低金屬摻入產品的可能性,生產現場必須控制現場所有的鋒利金屬工具,例如刀具、設備上的刀片等,不得使用易折斷的美工刀。除生產加工必須使用的金屬工具外,其他金屬制品一律禁止帶入車間。
1)所有進入車間的金屬工具必須全部在《工器具發放回收記錄》上進行登記,班后需要逐一清點工器具數量;如出現金屬工具發放和回收時數量不一致,需要立刻報告車間主任查找丟失金屬工具。
2)金屬工具使用過程中如出現斷裂、破碎等現象,需要將破損金屬工具收集完整,由帶班長以舊換新。
3)所有設備及金屬質工器具投入車間使用前由機修人員進行檢查,表面不得有焊豆,不得開焊。
4)設備和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得摔打。
5)對金屬紗網及易脫落零件的設備工器具等應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破損脫落應及時進行修補更換。
6)所有產品必須通過金屬探測器檢測。
7)機修在車間/庫房進行維修時必須進行相應的防護措施,維修結束后必須對維修現場進行清場,將維修工具、換下來的設備如螺絲等物品清理干凈。并逐一記錄更換的零配件名稱、數量。
4.5 利器(縫包針)的控制
4.5.1 利器(縫包針)的購買
每月月底前,由業務部庫房管理人員清點縫包針庫存數量,并根據生產使用量提交購買申請。業務部采購根據庫房提供的購買數量,確定實際需要采購的數量、規格,依照最低存量原則實施采購,以避免不必要的隱患。
4.5.2 利器(縫包針)驗收
1)采購的車間利器用品到貨后,由庫管員按送貨單進行驗收,經核對(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質量)無誤后入庫。
2)利器驗收后,庫房管理員按物科種類、規格、等級、存放次序、分區堆碼,不得混亂堆放,并按貨單內容在帳冊上進行登錄并通知相關部門辦理申購用品的領用手續。
4.5.3 利器(縫包針)發放/回收
1)使用利器類工具的生產車間由車間負責人作為利器類工具的保管員,專門負責發放及收回利器的登記,并將其詳細記錄在《工器具發放回收記錄》上,不得將未經登記的利器私自交給工作人員使用。
2)操作工人需縫包針時,由所屬車間負責人在《工器具發放回收記錄》上登記,并由車間使用人領取、使用人員在簽名欄內簽名。領用利器用品時填寫應保證規范、清楚、無涂改。
3)領取人在下班前須收集已損壞的縫包針交還到車間負責人,車間負責人在歸還數量、收回時間欄記錄,并將收回的斷針貼在記錄表上。
4)所有可折斷式刀片,生產場所嚴禁使用。
4.5.4 利器遺失處理
1)所有領用的利器類工具不得遺失,如有遺失,遺失人員必須立即呈報情況給車間負責人,決定處理措施。
2)若在成品包裝步驟發現利器工具遺失,必須對已包裝好的產品進行全面檢驗尋找。車間負責人在《工器具發放回收記錄》欄內寫明尋找狀況。
3)如經過尋找后確定該利器遺失,車間負責人應將遺失聲明及檢討提交行政部。庫管根據遺失聲明對該利器進行注銷,并記錄在案。
4.6 木制品控制
在產品開放區域(車間、倉庫)禁止使用木制品。如有例外情況,無法避免木制品,則應維護其良好的衛生狀態和完整性,并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破損,及時更換,并將所有的碎片收集完全,對涉及到的產品進行隔離評估。
4.7文具用品的管理:
文具用品屬易脫落件,包括筆、回形針、訂書機等,車間每天對各工序文具用品數量、完好程序進行檢查登記。
對丟失或殘缺的,要查明原因,有問題時將所加工的產品單獨存放,上報主管部門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規范文具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4.8其他異物的控制參見《蟲害的控制》、《設備維修保養規程》等文件。
4.9 糾偏措施
發現工器具丟失或破損后,馬上到現場查找,如找不到丟失的物品或缺損塊,或找到的缺損塊比工具上缺損的部分要小,需上報生產部及品控技術部。
品控技術部根據情況,將可能受影響的所有產品予以隔離存放,并進行以下處理:
①如系金屬質物品,由專人到金探工序監督,探出金屬物后從產品中取出,與原工具缺損部位比對。
②如系非金屬質物品,則需開箱將產品重新過篩,避免混入產品中。
③對于現場找不到,檢驗后也未發現的,上報公司領導,記錄在案,必要時通知客戶及相關方。
5、相關記錄
5.1 《車間出入物品記錄》
5.2 《玻璃硬塑料臺帳及風險評估一覽表》
5.3 《車間玻璃及硬質塑料控制檢查記錄》
5.4 《工器具發放回收記錄》
5.5 《玻璃硬塑料分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