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衛生計生局(委):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2〕3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6年)〉的通知》(粵府〔2013〕98號)精神,我委制定了《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4年4月3日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6年)》(粵府〔2013〕98號),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下發的《食品安全風險能力(設備配置)建設方案》(發改社會〔2013〕4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16年,建立與廣東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健全覆蓋全省各市、縣(市、區),并逐步延伸到鄉鎮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整合檢驗檢測資源,實現監測數據互聯互通、資源共享,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顯著提升。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分層次、多渠道開展風險評估工作,明顯提高風險評估能力。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
科學規劃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的發展。對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技術支撐體系建設進行總體部署,加強不同區域、層級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能力建設,合理布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的技術資源。
(二)省級統籌,分級負責。
按照事權財權統一的原則,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責任,加大對監測評估能力建設的投入力度。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籌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計劃,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計劃、按步驟推進實施。
(三)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納入各級政府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強化政府職責。發揮教育、科研機構的技術優勢,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水平,積極調動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和公眾的積極性,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的宣傳和風險交流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1.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監測網。以省、市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網絡建設重點,整合各部門監測資源,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全面覆蓋的監測網絡。省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機構負責對全省監測技術進行指導、培訓和質量控制。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履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廣東中心”的職責,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比實驗室工作;省職業病防治院建立相應項目的國家參比實驗室。各市依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1個市級監測實驗室,開展常規理化檢驗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監測工作。確定部分市級監測實驗室作為區域重點監測實驗室和省級參比實驗室,開展本區域專項理化監測工作。每縣(市、區)建立1個以上縣級監測機構,負責開展采樣以及常規食源性致病菌監測工作。鄉鎮依托鄉鎮衛生院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
各地要按照國家要求及省的計劃,逐步逐年擴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范圍,增加常規及專項監測食品品種,適時增加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致病性微生物和寄生蟲、放射性物質等項目的監測。
2.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依托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系統網絡以及哨點醫院,建立覆蓋省、市、縣(市、區)并延伸到鄉鎮的食源性疾病監測網,開展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工作,以及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工作。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建立完善運行機制,加強對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的能力建設。各級疾控機構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設置專業工作部門,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業人員。醫療機構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確保監測工作正常運行。
3.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采樣點。確定市、縣并覆蓋到鄉鎮農村地區的監測采樣點,實現樣本的可溯源性。確保監測的食品采樣覆蓋市、縣(市、區)并延伸到鄉鎮、主要食品生產地。
(二)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
省、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和工作程序,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其他途徑發現的安全隱患,對經核實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評估結果顯示有問題的,應當及時向省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通報或向省政府報告。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配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優先項目的評估相關工作,按照食品安全風險所在環節,組織有關單位協助國務院有關部門收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三)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能力建設。
1.加強風險監測機構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設備配置)建設方案》的要求,參照省、市(地)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設備配置參考目錄及參比實驗室、病因學鑒定實驗室參考品目,按照填平補齊原則,重點為省、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配備相關設備,提高風險監測能力,滿足風險監測工作基本需要。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承擔食品中化學污染物、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真菌毒素、食品加工過程中有害物質檢測和未知添加物鑒定確證;承擔對全省監測結果比對和復核、疑難樣品檢測以及專項監測和應急監測;承擔食品及食源性疾病病人標本中病原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食品生產加工過程食源性致病菌監測、耐藥和溯源分析及新發病原生物鑒定,構建食源性疾病病原生物溯源數據庫和菌毒種庫;承擔食源性疾病監測及致病因子篩查確證;承擔地市級不能開展的監測任務。
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承擔國家計劃和省監測方案的食品中化學和生物性污染物、有毒有害因素、食品添加劑、常用農藥殘留、常見真菌毒素等的檢測;組織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承擔致病因子的快速篩選和鑒定;開展食源性疾病病人標本中病原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耐藥檢測和分子分型;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樣品采集和陽性菌(毒)株報送工作。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具備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能力、常見病原微生物的分離培養、鑒定能力。
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要具備食源性疾病病人標本中常見病原微生物的分離培養能力。
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組建省、市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專家隊伍。以省級風險監測技術機構為依托,為全省培養食品安全多專業、多學科、多層次的骨干人才和實際操作人才。組建省級現場采樣、監測檢驗和質量控制專業隊伍,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專業能力。各地、各單位配合省級開展相關培訓工作。加強國內外、地區間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宣傳等方面的交流、學習與合作。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專家隊伍,加強風險交流培訓,提高風險交流能力水平。
3.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的信息化建設。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信息系統納入省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之中統籌設計和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省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等監測數據和食源性疾病數據的匯總、報送、分析及查詢網絡,實現信息共享。
四、進度安排
總結前期省建設重點試點地區珠海市、惠州市、湛江市、順德區及各地市試點縣(市、區)的工作經驗,各地級以上市要制(修)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整合存量資源,統籌協調,合理布局,資源共享,落實基本工作需要的設施和設備,重點提升監測評估能力,全面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
2016年,全面總結歸納開展建設工作以來取得的經驗和成績,分析存在的問題。查找薄弱環節,加快建章立制和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鞏固取得的建設成果。實現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是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構建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市場監管體系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爭取食品安全監測評估技術能力等建設項目,保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的工作經費和人員編制。
(二)分步實施,強化督查。各地要按照省實施方案的部署,結合地區實際,科學制定本地區的工作方案,明確步驟、細化措施,確保按照省實施方案的進度按時保質完成目標任務。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對各地的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突出重點,提升能力。各地要緊緊圍繞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能力建設這一工作重點,落實基本設備配置,提高人才隊伍水平。
(四)加強宣傳,總結提高。各地要及時收集和整理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總結推廣。通過各種方式,利用多種宣傳載體,擴大宣傳范圍,建立食品安全宣傳和風險交流工作機制。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2〕3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6年)〉的通知》(粵府〔2013〕98號)精神,我委制定了《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4年4月3日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6年)》(粵府〔2013〕98號),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下發的《食品安全風險能力(設備配置)建設方案》(發改社會〔2013〕4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16年,建立與廣東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健全覆蓋全省各市、縣(市、區),并逐步延伸到鄉鎮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整合檢驗檢測資源,實現監測數據互聯互通、資源共享,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顯著提升。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分層次、多渠道開展風險評估工作,明顯提高風險評估能力。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
科學規劃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的發展。對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技術支撐體系建設進行總體部署,加強不同區域、層級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能力建設,合理布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的技術資源。
(二)省級統籌,分級負責。
按照事權財權統一的原則,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責任,加大對監測評估能力建設的投入力度。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籌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計劃,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計劃、按步驟推進實施。
(三)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納入各級政府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強化政府職責。發揮教育、科研機構的技術優勢,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水平,積極調動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和公眾的積極性,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的宣傳和風險交流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1.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監測網。以省、市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網絡建設重點,整合各部門監測資源,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全面覆蓋的監測網絡。省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機構負責對全省監測技術進行指導、培訓和質量控制。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履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廣東中心”的職責,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比實驗室工作;省職業病防治院建立相應項目的國家參比實驗室。各市依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1個市級監測實驗室,開展常規理化檢驗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監測工作。確定部分市級監測實驗室作為區域重點監測實驗室和省級參比實驗室,開展本區域專項理化監測工作。每縣(市、區)建立1個以上縣級監測機構,負責開展采樣以及常規食源性致病菌監測工作。鄉鎮依托鄉鎮衛生院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
各地要按照國家要求及省的計劃,逐步逐年擴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范圍,增加常規及專項監測食品品種,適時增加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致病性微生物和寄生蟲、放射性物質等項目的監測。
2.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依托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系統網絡以及哨點醫院,建立覆蓋省、市、縣(市、區)并延伸到鄉鎮的食源性疾病監測網,開展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工作,以及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工作。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建立完善運行機制,加強對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的能力建設。各級疾控機構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設置專業工作部門,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業人員。醫療機構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確保監測工作正常運行。
3.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采樣點。確定市、縣并覆蓋到鄉鎮農村地區的監測采樣點,實現樣本的可溯源性。確保監測的食品采樣覆蓋市、縣(市、區)并延伸到鄉鎮、主要食品生產地。
(二)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
省、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和工作程序,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其他途徑發現的安全隱患,對經核實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評估結果顯示有問題的,應當及時向省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通報或向省政府報告。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配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優先項目的評估相關工作,按照食品安全風險所在環節,組織有關單位協助國務院有關部門收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三)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能力建設。
1.加強風險監測機構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設備配置)建設方案》的要求,參照省、市(地)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設備配置參考目錄及參比實驗室、病因學鑒定實驗室參考品目,按照填平補齊原則,重點為省、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配備相關設備,提高風險監測能力,滿足風險監測工作基本需要。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承擔食品中化學污染物、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真菌毒素、食品加工過程中有害物質檢測和未知添加物鑒定確證;承擔對全省監測結果比對和復核、疑難樣品檢測以及專項監測和應急監測;承擔食品及食源性疾病病人標本中病原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食品生產加工過程食源性致病菌監測、耐藥和溯源分析及新發病原生物鑒定,構建食源性疾病病原生物溯源數據庫和菌毒種庫;承擔食源性疾病監測及致病因子篩查確證;承擔地市級不能開展的監測任務。
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承擔國家計劃和省監測方案的食品中化學和生物性污染物、有毒有害因素、食品添加劑、常用農藥殘留、常見真菌毒素等的檢測;組織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承擔致病因子的快速篩選和鑒定;開展食源性疾病病人標本中病原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耐藥檢測和分子分型;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樣品采集和陽性菌(毒)株報送工作。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具備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能力、常見病原微生物的分離培養、鑒定能力。
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要具備食源性疾病病人標本中常見病原微生物的分離培養能力。
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組建省、市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專家隊伍。以省級風險監測技術機構為依托,為全省培養食品安全多專業、多學科、多層次的骨干人才和實際操作人才。組建省級現場采樣、監測檢驗和質量控制專業隊伍,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專業能力。各地、各單位配合省級開展相關培訓工作。加強國內外、地區間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宣傳等方面的交流、學習與合作。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專家隊伍,加強風險交流培訓,提高風險交流能力水平。
3.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的信息化建設。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信息系統納入省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之中統籌設計和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省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等監測數據和食源性疾病數據的匯總、報送、分析及查詢網絡,實現信息共享。
四、進度安排
總結前期省建設重點試點地區珠海市、惠州市、湛江市、順德區及各地市試點縣(市、區)的工作經驗,各地級以上市要制(修)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整合存量資源,統籌協調,合理布局,資源共享,落實基本工作需要的設施和設備,重點提升監測評估能力,全面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
2016年,全面總結歸納開展建設工作以來取得的經驗和成績,分析存在的問題。查找薄弱環節,加快建章立制和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鞏固取得的建設成果。實現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是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構建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市場監管體系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爭取食品安全監測評估技術能力等建設項目,保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的工作經費和人員編制。
(二)分步實施,強化督查。各地要按照省實施方案的部署,結合地區實際,科學制定本地區的工作方案,明確步驟、細化措施,確保按照省實施方案的進度按時保質完成目標任務。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對各地的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突出重點,提升能力。各地要緊緊圍繞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能力建設這一工作重點,落實基本設備配置,提高人才隊伍水平。
(四)加強宣傳,總結提高。各地要及時收集和整理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總結推廣。通過各種方式,利用多種宣傳載體,擴大宣傳范圍,建立食品安全宣傳和風險交流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