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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錫衛法監〔2011〕86號)

   2012-03-23 529
核心提示: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安全監管,保障公眾飲食安全,根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蘇省餐飲服務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安全監管,保障公眾飲食安全,根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蘇省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蘇食藥監餐〔2011〕406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時間

  2012年1月至11月。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整治活動,集中解決影響餐飲服務環節肉類安全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日常監管制度,切實增強餐飲服務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法治觀念,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嚴格規范肉及肉制品采購和使用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三、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迅速采取行動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中明確將鮮肉和肉制品納入綜合治理的重點品種,要求嚴禁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擊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經檢疫檢驗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為。各地、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總體工作部署,以對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強化組織領導,迅速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工作,規范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市場秩序。要緊密結合轄區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具體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餐飲服務單位主體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整頓工作深入、扎實開展,取得實際成效。

  (二)強化采購管理,嚴防非法流入

  各地要在當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督促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明確專人負責鮮肉和肉制品采購、進貨查驗。要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鮮肉和肉制品,查驗、索取并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的,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同時,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餐飲服務單位長期定點采購的,應與供貨方簽訂包括保障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病死、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鮮肉和肉制品,嚴禁從私屠濫宰等非定點屠宰企業采購鮮肉,嚴防不合格鮮肉和肉制品流入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單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限、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懲違法行為

  各地、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及時動員部署監管范圍內餐飲服務單位全面開展自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片包干,認真開展監督檢查。要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等為重點區域,以鮮肉和肉制品使用數量較大的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和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等為重點單位,加大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力度,進行拉網式排查。要按照年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加大監督抽檢力度,擴大抽檢范圍,提高抽檢頻次,強化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及“瘦肉精”、亞硝酸鹽、著色劑等重點指標的監督抽檢。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鮮肉和肉制品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執行不規范的,要督促及時整改到位;對屢禁不止、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布查處情況。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違禁藥物、非食用物質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

  (四)強化宣傳教育,重視舉報處理

  要通過多種形式,向餐飲服務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偽劣鮮肉和肉制品危害及懲處措施,開展案例警示教育,提高餐飲服務單位誠信守法經營意識。積極向公眾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切實提高廣大群眾識假辨假和防范風險的意識和能力。要完善舉報投訴制度,有效保護舉報人。要高度重視媒體反映的涉及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安全的新聞線索,及時核查并回應。

  (五)強化部門溝通,嚴格信息報送

  要與當地農業、質監、工商、商務、公安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涉及其他環節的違法違規線索,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并向當地政府和食安辦報告;對其他部門通報的信息線索,要立即組織查處。要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重要信息隨時報送。對瞞報、遲報、漏報和謊報信息以及未及時移送相關線索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請各地和市衛生監督所結合本方案制定詳細實施方案,于2012年1月10日前報我局法監處,每月20日(遇休息、節假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前通過傳真形式上報加蓋公章的整頓工作報表(見附件),2012年11月5日前報送專項工作總結。市衛生局法監處聯系電話:81822076;傳真:81822075;電子郵箱:wsjfjc@163.com

  附表:無錫市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工作報表

  附表:

  無錫市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工作報表

  報送單位(加蓋公章):                                                                 簽發人:

  內    容 數    量

  出動的執法人員數量(人次)

  出動的執法車輛(車次)

  項   目 合 計 其    中

  餐館 快餐店 小吃店 學校食堂 工地食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中央廚房

  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戶次)

  發現問題及查處情況 行政處罰立案數(件)

  移送司法機關案件數(件)

  沒收來源不明、病死、無檢疫合格證或檢疫不合格的鮮肉及肉制品數量(公斤)

  沒收來源不明、病死、無檢疫合格證或檢疫不合格的鮮肉及肉制品案值(萬元)

  罰沒金額合計(萬元)

  填 報 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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