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局,市局相關科室隊,市質檢所:
為加強我市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管理、監測和研判工作,防范區域性風險的發生,經市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現將《六安市質監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制度(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
1.市質監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市質監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專家組成員名單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六安市質監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制度(試行)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省質監局《安徽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控實施辦法(試行)》,實施主動預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測和預警體系,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預防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質監局組織縣區質監局和市質檢機構開展轄區食品生產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工作,及時收集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相關風險監測信息,組織實施監測,分析研究判定,采取控制措施,防范區域性風險的發生。
第三條 市局成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由市局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市局相關科室隊所負責同志和各縣區局分管領導組成,負責領導和組織實施全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控工作。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食品科,承擔市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日常工作。
第四條 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研究食品安全信息;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計劃;組織專家對風險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評估,研究制定后續處置措施;指導縣區局開展風險監控和問題后續處置工作;組織專家撰寫年度風險監測分析報告;對風險監控工作目標、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和改進風險監控工作。
第五條 市局成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承檢機構,設在市質檢所。由市質檢所負責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工作,主要職責:按照風險監測計劃,制定抽樣和檢測工作方案,開展抽樣和檢測工作,報送監測結果和分析報告。收集分析食品安全風險信息,提出風險監測計劃和后處理工作建議;開展風險監測項目及檢驗方法的研究。
第六條 各縣區質監局負責協助開展轄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控工作,主要職責:收集、匯總并報告食品安全信息,提出風險監測產品和項目的建議;協助風險監測承檢機構進行抽樣;對監測發現問題的生產企業進行后續處置。
第七條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標準的有關規定,其監測項目包括:
?。ㄒ唬┦称返闹虏⌒晕⑸铩⑥r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ǘ┦称分械氖称诽砑觿┑某秶统蘖渴褂谩?/p>
?。ㄈ┹爡^生產領域量大面廣的食品、區域性食品、動物源性食品和特色食品,與食品密切接觸的食品包裝等相關產品。
?。ㄋ模┦褂梅鞘秤梦镔|加工食品和摻雜摻假生產加工食品等。
(五)對本地食品生產企業產品的市場隨機批次指標抽查。
?。┢渌`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
第八條 由各縣區局和市質檢所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收集制度,并動態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的基本信息。信息包括:日常監督檢查信息;食品監督抽查結果;執法打假信息;消費者的投訴舉報信息;有關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媒體等反映的信息;食品檢驗機構日常檢驗工作信息;其他有關部門通報的信息。
第九條 市局每年從市政府安排的本級年度監督抽查經費中列支30%作為風險監測經費。
第十條 市質檢所按照市局下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計劃,制定抽樣方案,開展抽樣工作。如發現風險監測的食品具有危害人體健康的危險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市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報市局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相關應急處置,同時通報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并上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省質監局。
第十一條 市局負責定期組織召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議,改進和完善監管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風險監測以及風險控制等工作機制,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升食品安全監控水平。
第十二條 各縣區局和市質檢所應建立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信息報告制度。各縣區局和所屬食品檢驗機構按照規定報送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市質檢所承擔風險監測數據匯總、分析和評估,提交分析報告和后續處置建議。各縣區局每月上報轄區上月食品安全信息。各單位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和程序要求,不得擅自發布監測信息。
第十三條 市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要定期將有關風險監測計劃、信息及處置意見,上報市局領導批準。各縣區局及所屬食品檢驗機構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有關風險監測信息。
第十四條 各縣區局依據《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預案》的規定,進行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處置工作包括:報告當地政府和市局;對問題生產企業進行控制;開展監督檢查和產品抽查;分析評估原因和危害性;封存問題食品;通報相關部門協查。對問題生產企業依法采取責令停產、停止銷售、責令召回、建議吊銷生產許可證等措施。市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每年組織風險監測承檢機構及有關專家,依據風險監測數據,撰寫年度分析報告,分析預測風險因素的發生和發展趨勢,研究風險監控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
第十五條 各縣區局可參照本制度,結合實際,制定轄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制度。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市質監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胡孔友(市質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吳全勝(食品科副科長)
姚皖湘(標準科副科長)
劉士華(計量科科長)
翁華軍(監督科副科長)
黃 琳(科技認評科科長)
趙 寧(稽查支隊副支隊長)
石敬芝(壽縣質監局副局長)
項 平(舒城縣質監局紀檢組長)
王 濱(霍山縣質監局副局長)
張 勇(霍邱縣質監局副局長)
楊緒勝(金寨縣質監局副局長)
何 斌(金安分局副局長)
劉愛民(裕安分局副局長)
李 升(開發區分局副局長)
張東明(葉集區局副局長)
王道元(市質檢所所長)
孫恒山(食品科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局食品科,承擔市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控日常管理工作。吳全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孫恒山同志任副主任。
附件2 市質監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專家組成員名單
市質監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專家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張正福 (高級工程師)化學專業
副組長:吳康圣 (質量工程師)化學專業
劉 霞 食品科學碩士
成 員:李 甦 (助理工程師)經濟管理專業
戴 欣 (工程師)食品工程專業
劉 輝 化學專業
趙敬娟 茶與食品科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