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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和規范食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的通知(津質技監局食監〔2011〕337號)

   2011-06-13 1003
核心提示:  各區縣質監局、各食品檢驗機構及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視察天津質檢院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天津市政
   各區縣質監局、各食品檢驗機構及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視察天津質檢院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天津市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嚴格食品安全監管的總體要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家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2011年第133號令)等規定,現就加強和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化妝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簡稱食品)的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通知如下:
 
  一、   職能分工
 
  市質監局統一管理、組織實施本市生產領域的食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經費由市財政撥付并納入預算。
 
  各區縣質監局根據轄區內食品質量安全狀況,可開展區縣級生產領域的食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經費由區縣財政撥付并納入預算。
 
  各區縣質監局要依法做好本轄區內食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不合格企業的后處理工作,并配合做好抽樣工作。
 
  各檢驗機構要嚴格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所承擔的食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的科學、公正、準確、及時。
 
  二、   任務組織
 
  按照市級監督抽查年度計劃總體要求,市質監局每季度末下達下一季度的市級食品監督抽查計劃。
 
  為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市質監局將根據食品安全監管任務和形勢的要求,不定期安排食品風險監測任務。
 
  食品專項監督抽查任務按國家質檢總局和天津市政府的專項工作要求安排。
 
  三、   工作要求
 
  各檢驗機構及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2011年第133號令)的要求開展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
 
 ?。ㄒ唬﹪栏駥嵤┊a品抽樣和檢測
 
  食品監督抽查統一在生產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伙L險監測可在市場上或生產企業原料庫、待檢區、生產線終端及其他必要地點抽樣。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不得由企業抽樣。檢驗機構抽樣時要做好相關記錄,并留取必要的影像資料。
 
  抽檢樣品(不包括化妝品)一律采取買樣的方式取得,具體抽樣數量及方法嚴格按照檢驗標準執行。
 
  抽樣機構需填寫《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復查抽樣單》(附件1)或《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采樣單》(附件2),抽樣單必須規范填寫,抽樣數量、樣品封存狀態應滿足檢測要求。備樣由承檢機構妥善留存。
 
  因企業停產、轉產等原因導致無法抽取樣品時,需填寫《天津市食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未抽樣企業生產狀態確認單》(附件3)并加蓋公章。對無故拒檢的企業要有詳細的過程記錄,并及時上報市質監局。對發現未獲得生產許可證而在生產(含超許可范圍)的企業,立即上報市質監局食品處,不得抽取樣品。
 
  承檢機構的檢測指標、檢驗程序、結果判定等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及規定,確保數據客觀準確。
 
 ?。ǘ﹪栏駲z驗報告送達和異議處理工作
 
  監督抽查檢驗報告送達程序按照市質監局《關于加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送達工作的通知》(津質技監局質監[2011]221號)要求執行。
 
  風險監測檢出問題樣品的,檢驗機構需在檢驗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將《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檢驗問題樣品情況報告》(附件4)、檢驗報告報送負責監管該食品企業的區縣質監局。
 
  被抽查企業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市質監局將按原檢測方案和項目對留存的樣品或抽取的備用樣品組織復檢,并出具檢驗報告,于檢驗工作完成后10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復檢檢驗機構原則上與原檢驗機構不為同一機構。
 
  復檢結論表明樣品合格的,復檢費用列入監督抽查經費。復檢結論表明樣品不合格的,復檢費用由樣品生產者承擔。
 
 ?。ㄈ﹪栏駲z驗結果報送制度
 
  各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市質監局統一安排的進度開展工作,相關工作完成后按照報送期限及時認真填報檢驗報告、《抽樣未完成情況匯總表》(附件5)、《食品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附件6)、《風險監測問題樣品名單》(附件7)、《食品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名單》(附件8)、《風險監測合格樣品名單》(附件9)《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分區縣統計表》(附件10)、《食品風險監測分區縣統計表》(附件11)。各檢驗機構要嚴格采用附件中的匯總表格和文書格式按時報送。發現食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質或致病菌等重大質量問題,應在確認結果后24小時內上報市質監局食品處。
 
  各檢驗機構每季度檢驗工作完成后向區縣質監局報送轄區內抽檢企業名單及產品不合格檢驗報告。
 
 ?。ㄋ模﹪栏癫缓细衿髽I的后處理
 
  各相關區縣質監局應當在收到市質監局《食品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移送處理通知單》(附件12)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不合格產品食品生產企業送達《食品監督抽查責令整改通知書》(附件13),明確整改要求。
 
  企業應在接到《食品監督抽查責令整改通知書》后30日內提交《整改報告》(附件14)和《復查申請》(附件15),企業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請延期一次,并應在整改期滿5日前申請延期,延期不得超過30日。相關區縣局對企業提交的整改情況和復查申請進行審查后上報市質監局,并上報后處理工作總結。
 
  市質監局在接到區縣局上報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整改情況報告和復查申請后,將組織符合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復查。復查樣品由被復查者無償提供,樣品檢驗費用由被復查者承擔。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提交復查申請的企業,由區縣質監局組織強制復查。
 
  對復查中因企業停產等原因未抽到樣品的企業,市質監局將下達《關于對監督抽查復查未抽到樣品生產企業進行跟蹤檢查的通知》(見附件16)。
 
  各區縣質監局在收到風險監測問題樣品報告后,應立即對相關企業組織調查、核實。核實和處理結果在收到問題樣品報告后30日內報市質監局食品處,必要時報告當地政府。
 
  各區縣局對監督抽查不合格和風險監測發現問題樣品的企業,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嚴查處。
 
 ?。ㄎ澹┘訌娛称钒踩珯z測綜合分析
 
  各檢驗機構要加強對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結果的綜合分析,每季度第一個月向市質監局食品處提交上季度的《食品安全檢測季度分析報告》,分析材料內容要求具體、詳細,包括抽檢的總體情況、單類產品抽檢情況、檢測項目及判定依據、檢測結果及樣品不合格的原因和危害,風險監測項目優化調整的建議等。每年二月上旬向市質監局食品處提交《食品安全檢測年度分析報告》。
 
 ?。┒ㄆ诠际称窓z測結果
 
  市質監局將加大對食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定期發布食品質量安全檢測結果公告。
 
 ?。ㄆ撸┘訌妼z驗機構的監督管理。
 
  各檢驗機構要建立檢驗質量可追溯體系,市質監局將成立由行政監管、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聯合檢查督導組,每半年對檢驗機構開展一次監督檢查。
 
  檢查內容:⑴抽查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原始記錄及抽樣單等記錄,檢查其真實性和符合性。⑵抽查樣品的管理情況,檢查樣品的接收、保存/貯存、處置等是否符合相關要求。⑶對檢驗結果的重復性和再現性進行抽查,現場提取檢驗備樣交由市質監局食品處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再檢(再檢率不低于1%)。⑷檢驗工作時效性。
 
  檢查結論與處置:由市局食品處組織相關專家對各檢驗機構檢查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對綜合評價結果較差,復檢結果與原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或結論不一致的,檢驗機構經查實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市局食品處將取消其承檢的食品監督抽查及風險監測任務。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復查抽樣單.doc
 
  附件2:   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采樣單.doc
 
  附件3:   食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未抽樣企業生產狀態確認單.doc
 
  附件4:   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監測檢驗問題樣品情況報告.doc
 
  附件5-附件   11.xls
 
  附件12:   食品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移送處理通知單.doc
 
  附件13:   食品監督抽查責令整改通知書.doc
 
  附件14-附件   15.doc
 
  附件16:   關于對監督抽查復查未抽到樣品生產企業進行跟蹤檢查的通知.doc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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