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目標
繼續加大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強化許可與日常監管,對持證餐飲單位年監督覆蓋率達100%;重點強化對學校食堂等重點餐飲單位的監督,嚴格督促餐飲單位落實索證索票制度。符合條件的餐飲單位持證率達100%,對違法行為查處率達100%。
2.主要任務
(1)嚴格餐飲服務許可準入,嚴厲查處無證經營餐飲服務行為。
(2)繼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抓好五一期間、夏季餐飲服務、秋季學校食堂、國慶中秋期間、元旦春節期間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3)開展風險監測與分析,選擇餐飲服務環節重點品種、重點項目開展風險監測與分析,及時發現潛在風險,發布安全警示,消除安全隱患。
(4)開展食品包裝材料清理工作,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包裝材料的日常監管。
(5)加強餐飲服務監管應急能力建設。加強餐飲服務監管快速檢測能力建設,增加快速檢測裝備。進一步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機制,強化應急處置措施,全面防控群體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主要責任單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七)畜禽屠宰環節整頓。
1.工作目標
推進完善監管體系,健全強化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不斷規范市場秩序,使得我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水平有新的提高,各種違法行為得到進一步遏制,城鄉定點屠宰率繼續保持在100%和95%以上的水平,切實保障食品消費安全。
2.主要任務
(1)開展企業設置條件審查。在3月底前組織全省各地對已經換發證照的定點屠宰企業逐一重新進行條件審查,對不符合設置規劃要求、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企業責令在12個月內完成整改,逾期仍不達標的,提請所在市級人民政府取消定點資格。
(2)推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制訂定點屠宰企業品質檢驗人員培訓計劃,分批組織開展肉品質量檢驗業務培訓,推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和持證上崗制度。制作并換發新的肉品品質檢驗證章,爭取在6月底之前完成證章換發工作。
(3)加強執法監管。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會同相關部門在重大節假日期間,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生產加工和儲存運銷病死豬肉、不合格肉品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一些頑固窩點、私宰專業戶。強化日常巡查制度,督促各地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管理,對重點企業實行駐點督查,監督企業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防未經檢疫或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場。
(4)實施“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爭取我省進入國家“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試點,著手建立省、市、縣三級監管技術支撐系統,選擇部分市建設屠宰、批發、零售各環節相連接的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支持大型屠宰企業發展先進的生產和流通方式,完善肉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提升肉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
(5)推進屠宰監管法制建設。積極配合省政府法制部門,力爭盡快頒布實施修訂后的我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指導各地建立完善肉品市場準入制度,強化屠宰監管制度建設。結合正在開展商務執法試點工作,推進基層監管工作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工作網絡,強化執法手段。
(主要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八)保健食品安全整頓。
1.工作目標
全面清理保健食品品種,嚴格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或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杜絕未經許可或不符合許可條件要求生產保健食品行為,嚴厲查處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等違禁物品的行為。
2.工作任務
(1)嚴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生產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等違禁物品的行為。嚴肅查處保健食品不規范標注標簽標識的違法行為。
(2)嚴肅查處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嚴肅查處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藥品的違法宣傳行為。
(3)嚴格保健食品廣告審批,整治普通食品宣傳功能療效、保健食品夸大療效和功能的行為。
(主要責任單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商部門)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和要求。
食品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堅持以人為本、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整頓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調配力量,切實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監管責任。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安排,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整頓落實方案,明確具體工作任務、措施、目標、時限和責任,將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崗位和個人,確保年底前完成各項整頓任務。各市和省級有關部門要將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于2010年2月底前上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系統性風險。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整頓工作中存在的食品安全監管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監管空白和死角。要加強監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工作能力,及時收集分析和通報風險信息,及時發現和控制系統性風險。要加大對基層單位的執法裝備、檢測設備和經費投入力度,強化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堅決糾正執法監管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問題,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提高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資源和信息共享。
(三)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各項監管制度,加強指導、扶持企業建立自身食品安全控制體系,積極培育骨干企業,淘汰一批食品安全問題多、工藝技術等落后的企業。要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聯合開展監督檢查,相互通報信息,提高監管效率。改進監督抽檢手段,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追蹤溯源、排查舉報線索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對頂風作案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厲打擊,決不姑息遷就;對涉嫌犯罪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決不以罰代刑;對涉及其他地區和部門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向有關地區和部門通報并報告當地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
(四)進一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為準繩、社會道德為基礎,企業自律為重點、社會監督為約束,誠信效果可評價、誠信獎懲有制度的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完善誠信信息管理網絡建設,保障信息資源共享,實現誠信信息建設平臺網絡化、誠信信息內容系統化、誠信信息使用社會化。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據企業守法和誠信情況,調整執法檢查和監管重點,實施分類監管。對嚴重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制假售假等嚴重失信的企業,要列入“黑名單”實行重點監管,并向社會公布。行業協會要利用誠信提示、警示等方式實行誠信懲戒。要大力宣傳和表彰誠實守信企業,營造“以講誠信為榮,不講誠信為恥”的氛圍。
(五)進一步規范信息收集,及時準確、科學規范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食品安全信息互聯互通與資源共享。要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輿論關注熱點。對于敏感食品安全事件的報道,要以權威部門發布的信息為準,穩妥開展輿論引導。各市、省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整頓期間的重要工作進展、經驗、成效、典型案例等隨時以簡報形式上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統計各市、各部門信息報送情況,定期向全省通報。
(六)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重大意義,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手段,使群眾了解整頓工作的進展和成效,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要充分發揮學校、基層組織和機關單位的作用,積極引導相關行業組織發揮優勢和特長,向消費者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和有關法律知識,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提高企業的遵紀守法意識、誠信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其不斷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全面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同時,要正確把握輿論方向,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有針對性地曝光典型違法犯罪行為,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
(七)加強檢查評估,確保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取得實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整頓工作目標和任務,逐級開展檢查和評估。對整頓工作扎實、效果明顯的地區,要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對由于工作不實,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地區、部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省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考核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