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在奶業主產省建立奶價定價協調機制
推動奶業振興、提升全產業鏈,首先需要穩定養殖加工的利益鏈。與發達國家的奶農合作、聯辦乳企、利益高度聯結不同,我國奶業養殖加工分離,利益聯結松散。“奶多時拒收,奶少時搶奶”,導致生鮮乳市場價格波動,對奶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穩定奶價,就是穩定生產者預期,對于穩定奶業利益鏈、實現奶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近年來,我部強化工作部署,積極推動生鮮乳價格協商機制建設,依托地方奶業管理部門和奶業協會,根據飼養成本、合理利潤等因素,構建起多方參與、科學合理的生鮮乳價格形成機制,已在上海、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一步,我部將總結經驗,繼續推動奶業主產省建立生鮮乳價格協商機制,發布生鮮乳交易參考價格,督促乳企和奶農規范執行,穩定雙方合理收益,推動奶業主產省率先實現振興發展。
二、關于設定原奶最低保護價和最高限價及強化價格聯合執法
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生鮮乳價格屬于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決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管,嚴厲查處法律禁止的價格串通、哄抬價格、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秩序。生鮮乳收購中的壓級壓價等違法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價格行為,需要依據生乳國家標準中關于分級的規定確定。長期以來,我部將維護生鮮乳購銷秩序穩定作為密切奶業利益聯結的重要抓手,開展生鮮乳購銷合同備案工作,監督簽訂和履行規范的生鮮乳收購合同,探索在主產省建立地市級的生鮮乳收購第三方質量檢測中心,減少購銷爭議,努力實現產奶旺季不拒收限收、淡季不爭搶奶源。下一步,我部將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加強工作銜接,完善執法聯動機制,依法查處、公布不正當生鮮乳價格行為,進一步規范生鮮乳購銷秩序。
農業農村部
2020年11月10日
推動奶業振興、提升全產業鏈,首先需要穩定養殖加工的利益鏈。與發達國家的奶農合作、聯辦乳企、利益高度聯結不同,我國奶業養殖加工分離,利益聯結松散。“奶多時拒收,奶少時搶奶”,導致生鮮乳市場價格波動,對奶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穩定奶價,就是穩定生產者預期,對于穩定奶業利益鏈、實現奶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近年來,我部強化工作部署,積極推動生鮮乳價格協商機制建設,依托地方奶業管理部門和奶業協會,根據飼養成本、合理利潤等因素,構建起多方參與、科學合理的生鮮乳價格形成機制,已在上海、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一步,我部將總結經驗,繼續推動奶業主產省建立生鮮乳價格協商機制,發布生鮮乳交易參考價格,督促乳企和奶農規范執行,穩定雙方合理收益,推動奶業主產省率先實現振興發展。
二、關于設定原奶最低保護價和最高限價及強化價格聯合執法
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生鮮乳價格屬于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決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管,嚴厲查處法律禁止的價格串通、哄抬價格、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秩序。生鮮乳收購中的壓級壓價等違法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價格行為,需要依據生乳國家標準中關于分級的規定確定。長期以來,我部將維護生鮮乳購銷秩序穩定作為密切奶業利益聯結的重要抓手,開展生鮮乳購銷合同備案工作,監督簽訂和履行規范的生鮮乳收購合同,探索在主產省建立地市級的生鮮乳收購第三方質量檢測中心,減少購銷爭議,努力實現產奶旺季不拒收限收、淡季不爭搶奶源。下一步,我部將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加強工作銜接,完善執法聯動機制,依法查處、公布不正當生鮮乳價格行為,進一步規范生鮮乳購銷秩序。
農業農村部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