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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貴州省食品生產企業信息報告規定》的通知(黔質技監食[2011]125號)

   2013-02-22 382
核心提示:  各市(州、地)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進一步完善貴州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給食品安全動態監管系統的有效運行提

  各市(州、地)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進一步完善貴州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給食品安全動態監管系統的有效運行提供制度保障,省局制定了《貴州省食品生產企業信息報告規定》,已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貴州省食品生產企業信息報告規定

  為督促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高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質檢總局79號令)、《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年度報告及審查工作管理規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質檢總局2009年第119號公告)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凡在貴州省境內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企業,須從網上向當地質監部門報告以下信息:

  一、企業的進貨查驗、出廠檢驗及產品銷售情況。

  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自查表、食品生產許可年度報告。

  三、企業生產狀態改變時提交停止生產報告及恢復生產報告。

  四、企業基本情況和設備原料等信息及其變更情況。

  本規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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