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寧東管委會安委會辦公室,自治區各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小組,危險化學品有關企業:
現將《2021 年全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聯系人及電話:馬國明,0951-8622074)
附件:
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全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 年全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自治區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工作,落實國務院安委辦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工作部署和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任務,結合《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自治區安委辦組織3 個專業指導服務小組(以下簡稱為指導小組),對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及精細化工企業開展專家指導服務。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實施安全隱患清零行動,切實消除遺留安全隱患,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以精細化工企業風險防控為重點,實施安全整治五個“清零”,指導企業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隱患,防范化解高危工藝企業設計、設備、人員資質等方面的風險。全面開展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排查,建立“一企一策”進行分類整治,達到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實現“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動各地建立常態化專家指導服務機制,規范服務內容和流程。推動平羅工業園區、中衛工業園區爭創國家級危險化學品管理重點縣示范園區,完成“三個一”建設,培育一支本地化的專家隊伍、建設一個服務區域的實訓基地、規模以上企業打造一個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員工培訓空間。自治區每個重點縣樹立1-2 個安全生產標桿企業,推動各重點縣向安全管理示范縣轉型,促進全區危化品企業安全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
二、指導服務時間
2021 年4 月至2021 年11 月底,各指導工作小組結合實際安排工作任務及進度,自行確定指導服務行程。
三、指導服務內容
(一)全面實施安全隱患清零行動。自治區安委辦專家組對2020 年移交屬地應急管理部門的未整改隱患最新整改情況進行再次復核,對企業仍沒有整改完畢的,依法立案查處。屬重大安全隱患沒有立即整改的,由當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按程序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關閉。各市、縣(區)要重點實施隱患清零,對2019 年、2020 年自治區安委辦專家指導服務發現的所有問題隱患建檔立冊清單化管理,做到逐企逐條隱患整改情況清晰,并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整改責任,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報告整改情況,對不能按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果斷采取措施,依法立案查處。
(二)實施精細化工企業安全整治“五個”清零。一是對沒有按要求開展反應風險評估的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清零行動,對照《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寧應急〔2019〕107 號)檢查企業是否按要求開展反應風險評估,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是否開展全流程反應安全風險評估。二是對沒有按時完成自動化改造的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清零行動,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和《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檢查企業是否按要求完成自動化改造,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是否實現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三是對從業人員達不到規定學歷資質水平要求的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清零行動,對照《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檢查企業從業人員是否達到要求。四是對控制室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不符合安全距離要求的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清零行動,對照《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檢查企業控制室等人員密集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距離要求。五是對沒有實現全流程遠程監控的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開展清零行動,檢查上述工藝企業是否實現全流程遠程監控。
(三)對化工園區(相對集中區)開展整改降險復核評估。對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對同心工業園區精細化工基地進行初次風險等級評估;年底前對所有化工園區(相對集中區)是否嚴格按照“一園一策”要求進行風險降級和整改提升進行復核,并再次評定風險等級。年底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仍為A 級(高安全風險)的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予以關閉退出,評估為B 級(較高安全風險)的,原則上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四)全面開展危化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排查,推進不符合安全條件企業限制退出。對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 年)》(應急〔2020〕84 號)和《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應急廳〔2020〕38 號),對全區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條件精準化排查,區分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類、停產停業整頓類、限期改正類和淘汰落后工藝技術設備類,形成“一企一策”清單,移交屬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對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分類整治,達到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整體提升我區危化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五)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升企業從業人員能力水平。一是組織開展全區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知識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在自治區級安全技能實訓基地組織開展部分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實操培訓。三是自治區專家組對各地級市指導服務結束后,以查出的企業共性問題為切入點,組織開展法規標準規范、安全風險管控、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等現場培訓,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專業能力。
(六)對專家指導服務工作進行績效評估。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對三年來自治區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整體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估。
四、指導服務方式
按照《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成立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寧安辦〔2019〕33 號)精神,2021 年全區專家指導服務工作在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成3 個專業指導服務小組(以下簡稱為指導小組,具體組成名單見附件1),對全區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及所有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指導服務工作。各指導小組組長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指定1 名專家擔任,負責各指導小組總體工作,每個指導小組抽調總圖設計、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應急等專家各1 名。各指導小組對每個企業指導服務時間為1 天,對企業指導服務結束后集中進行講評,同時結合屬地應急部門及企業需要,集中開展若干次安全教育培訓。年度指導服務結束后各指導小組進行集中講評。
五、有關要求
(一)各指導小組要根據年度專家指導服務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指導服務。每家企業指導服務結束后,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出具指導服務報告;每個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復核評估完成后,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出具園區評估報告;每個地級市指導服務完成后,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出具對該地級市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總體情況報告,確保指導服務工作高效率、高質量完成。每次培訓要做好培訓記錄,各指導小組在培訓工作完成后將培訓記錄資料提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二)各地級市應急管理局(寧東安監局)要成立本地區專家指導服務組,配備執法人員跟隨,做好與自治區指導工作小組的對接配合,協力開展好專家指導服務工作。要嚴格按照隱患清零行動要求,安排專人落實問題隱患整改復查及執法工作,做到整改工作閉環管理、隱患全部清零銷賬。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上半年要完成“五個”清零;年底前其他重點危險工藝的精細化工企業完成清零,對不能按期完成清零的精細化工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各地要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公告一批依法關閉取締的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三)自治區各重點縣對培植的安全生產標桿企業要持續加大扶持,年底確保培植任務完成。平羅、中衛兩個園區力爭創建為全國安全管理示范縣,以點帶面,推動全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年底前,平羅工業園區和中衛工業園區年底前要完成“三個一”建設,即:培育一支本地化的專家隊伍、建設一個服務區域的實訓基地、規模以上企業打造一個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員工培訓空間。
(四)各指導服務組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弘揚務實作風,注重實際效果,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堅持原則,善于發現問題、指出問題、解決問題。各指導小組指導服務期間所需車輛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統一保障,專家費用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各專業指導服務小組人員組成
2.2021 年自治區專家指導服務企業名單
現將《2021 年全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聯系人及電話:馬國明,0951-8622074)
附件:

2021 年全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自治區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工作,落實國務院安委辦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工作部署和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任務,結合《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自治區安委辦組織3 個專業指導服務小組(以下簡稱為指導小組),對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及精細化工企業開展專家指導服務。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實施安全隱患清零行動,切實消除遺留安全隱患,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以精細化工企業風險防控為重點,實施安全整治五個“清零”,指導企業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隱患,防范化解高危工藝企業設計、設備、人員資質等方面的風險。全面開展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排查,建立“一企一策”進行分類整治,達到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實現“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動各地建立常態化專家指導服務機制,規范服務內容和流程。推動平羅工業園區、中衛工業園區爭創國家級危險化學品管理重點縣示范園區,完成“三個一”建設,培育一支本地化的專家隊伍、建設一個服務區域的實訓基地、規模以上企業打造一個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員工培訓空間。自治區每個重點縣樹立1-2 個安全生產標桿企業,推動各重點縣向安全管理示范縣轉型,促進全區危化品企業安全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
二、指導服務時間
2021 年4 月至2021 年11 月底,各指導工作小組結合實際安排工作任務及進度,自行確定指導服務行程。
三、指導服務內容
(一)全面實施安全隱患清零行動。自治區安委辦專家組對2020 年移交屬地應急管理部門的未整改隱患最新整改情況進行再次復核,對企業仍沒有整改完畢的,依法立案查處。屬重大安全隱患沒有立即整改的,由當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按程序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關閉。各市、縣(區)要重點實施隱患清零,對2019 年、2020 年自治區安委辦專家指導服務發現的所有問題隱患建檔立冊清單化管理,做到逐企逐條隱患整改情況清晰,并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整改責任,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報告整改情況,對不能按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果斷采取措施,依法立案查處。
(二)實施精細化工企業安全整治“五個”清零。一是對沒有按要求開展反應風險評估的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清零行動,對照《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寧應急〔2019〕107 號)檢查企業是否按要求開展反應風險評估,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是否開展全流程反應安全風險評估。二是對沒有按時完成自動化改造的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清零行動,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和《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檢查企業是否按要求完成自動化改造,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是否實現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三是對從業人員達不到規定學歷資質水平要求的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清零行動,對照《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檢查企業從業人員是否達到要求。四是對控制室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不符合安全距離要求的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清零行動,對照《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檢查企業控制室等人員密集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距離要求。五是對沒有實現全流程遠程監控的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開展清零行動,檢查上述工藝企業是否實現全流程遠程監控。
(三)對化工園區(相對集中區)開展整改降險復核評估。對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對同心工業園區精細化工基地進行初次風險等級評估;年底前對所有化工園區(相對集中區)是否嚴格按照“一園一策”要求進行風險降級和整改提升進行復核,并再次評定風險等級。年底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仍為A 級(高安全風險)的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予以關閉退出,評估為B 級(較高安全風險)的,原則上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四)全面開展危化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排查,推進不符合安全條件企業限制退出。對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 年)》(應急〔2020〕84 號)和《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應急廳〔2020〕38 號),對全區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條件精準化排查,區分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類、停產停業整頓類、限期改正類和淘汰落后工藝技術設備類,形成“一企一策”清單,移交屬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對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分類整治,達到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整體提升我區危化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五)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升企業從業人員能力水平。一是組織開展全區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知識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在自治區級安全技能實訓基地組織開展部分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實操培訓。三是自治區專家組對各地級市指導服務結束后,以查出的企業共性問題為切入點,組織開展法規標準規范、安全風險管控、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等現場培訓,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專業能力。
(六)對專家指導服務工作進行績效評估。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對三年來自治區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整體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估。
四、指導服務方式
按照《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成立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寧安辦〔2019〕33 號)精神,2021 年全區專家指導服務工作在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專家指導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成3 個專業指導服務小組(以下簡稱為指導小組,具體組成名單見附件1),對全區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及所有精細化工企業開展指導服務工作。各指導小組組長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指定1 名專家擔任,負責各指導小組總體工作,每個指導小組抽調總圖設計、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應急等專家各1 名。各指導小組對每個企業指導服務時間為1 天,對企業指導服務結束后集中進行講評,同時結合屬地應急部門及企業需要,集中開展若干次安全教育培訓。年度指導服務結束后各指導小組進行集中講評。
五、有關要求
(一)各指導小組要根據年度專家指導服務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指導服務。每家企業指導服務結束后,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出具指導服務報告;每個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復核評估完成后,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出具園區評估報告;每個地級市指導服務完成后,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出具對該地級市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總體情況報告,確保指導服務工作高效率、高質量完成。每次培訓要做好培訓記錄,各指導小組在培訓工作完成后將培訓記錄資料提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二)各地級市應急管理局(寧東安監局)要成立本地區專家指導服務組,配備執法人員跟隨,做好與自治區指導工作小組的對接配合,協力開展好專家指導服務工作。要嚴格按照隱患清零行動要求,安排專人落實問題隱患整改復查及執法工作,做到整改工作閉環管理、隱患全部清零銷賬。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企業上半年要完成“五個”清零;年底前其他重點危險工藝的精細化工企業完成清零,對不能按期完成清零的精細化工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各地要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公告一批依法關閉取締的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三)自治區各重點縣對培植的安全生產標桿企業要持續加大扶持,年底確保培植任務完成。平羅、中衛兩個園區力爭創建為全國安全管理示范縣,以點帶面,推動全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年底前,平羅工業園區和中衛工業園區年底前要完成“三個一”建設,即:培育一支本地化的專家隊伍、建設一個服務區域的實訓基地、規模以上企業打造一個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員工培訓空間。
(四)各指導服務組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弘揚務實作風,注重實際效果,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堅持原則,善于發現問題、指出問題、解決問題。各指導小組指導服務期間所需車輛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統一保障,專家費用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各專業指導服務小組人員組成
2.2021 年自治區專家指導服務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