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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滬府辦發〔2021〕2號)

   2021-05-19 543
核心提示: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上海市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上海市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6日
 
  上海市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為統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解決一批生態環境瓶頸難題,譜寫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篇章,繪就山水人城和諧相融新畫卷,讓綠色成為城市發展最動人的底色、人民城市最溫暖的亮色。
 
  (二)基本原則
 
  ——堅持綠色發展,源頭防控。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在轉方式、調結構、增動力中的積極作用,促進產業結構和空間結構調整優化,推動經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堅持以人為本,需求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重點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市民周邊的人居品質,為公眾提供更加多樣的生態公共空間,通過高質量的生態環境建設,提高城市吸引力和人民群眾的歸屬感。
 
  ——堅持系統治污,綜合協同。以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生態系統功能恢復提升為主線,堅持系統思維,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大氣、水、土壤、固廢、生態等治理保護,強化各生態環境要素的綜合協同。
 
  ——堅持改革創新,多元共治。以改革的思路和辦法持續推動環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創新,提升城市環境治理體系信息化、智能化、協同化水平,推動形成全社會生態環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主要目標
 
  到2023年,本市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生態空間規模、質量和功能穩定提升,生態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明顯進展。
 
  ——生態環境質量穩定改善。主要河流斷面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穩定在55%左右;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優良率保持在8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穩定在14%左右;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綠色發展水平不斷提升。資源能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水平不斷提高,單位生產總值綜合能耗、碳排放強度、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綠色制造體系不斷完善,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推廣力度進一步加大。
 
  ——污染治理水平不斷提高。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7%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9%;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3%以上,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8%,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化肥施用量、農藥使用量分別降低5%;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得到全面安全處置。
 
  ——生態空間格局持續優化。生態空間質量和功能整體提升,森林覆蓋率達到18.9%,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9.1平方米,濕地總量保持穩定,濕地保護率維持在50%。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走在全國前列。高標準、高水平建立健全環境治理的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區域協作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初步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環境治理格局。
 
  二、水環境保護
 
  以“人水和諧”為目標,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抓好優良水體保護和提升,逐步恢復水生態服務功能,補齊污水污泥基礎設施能力短板,鞏固水環境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地表水水質保持穩定改善。
 
  (一)全面保障飲用水水源地安全
 
  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相關要求,加強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流動風險源和周邊風險企業的監管。推進黃浦江上游水源(金澤)取水泵站及預處理設施工程建設,提高抗風險能力。
 
  (二)加快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水泥氣同治”的原則,大力提升污水和污泥處理處置效能。實施竹園污水處理廠四期、泰和污水處理廠擴建、白龍港污水處理廠擴建三期工程建設,完成郊區海濱污水處理廠、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松江污水處理廠、松西污水處理廠、安亭污水處理廠三期、長興污水處理廠、陳家鎮污水處理廠等擴建工程,提升污水處理能力51萬立方米/日。啟動建設竹園—白龍港、竹園—石洞口污水連通管工程及污水收集管網完善工程。結合竹園污水處理廠四期工程,實施竹園四期污泥干化工程,推進嘉定污泥獨立焚燒處置設施建設,新增污泥處理規模140噸干物質/日。
 
  (三)著力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推進初期雨水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啟動新一輪排水系統建設工程,蘇州河段深層排水調蓄管道系統工程試驗段實現貫通。建成曲陽、泗塘初期雨水調蓄工程、竹園污水調蓄池工程,加快實施長橋、天山、龍華和桃浦等初期雨水調蓄工程。建立雨污混接問題預防、發現和處置的動態機制,開展績效評估,推動后續改造。大力推進排水管網周期性檢測及問題管網修復。
 
  持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推進臨港新片區海綿城市建設全域管控,在虹橋商務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北外灘地區、黃浦江和蘇州河兩岸地區、桃浦智創城、南大地區和吳淞創新城等市級重點功能區和五大新城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推動16個市級海綿城市試點區建設,通過一區一試點,盡快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海綿城市示范項目。到2023年,30%以上的城市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四)加強河湖治理和生態修復
 
  強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到2023年,基本完成鎮管以上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原則,啟動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
 
  開展河湖生態治理。推動沈莊塘、淡水河等約40公里骨干河湖綜合整治。加快實施生態清潔小流域試點建設,形成河湖通暢、生態健康、清潔美麗、人水和諧的高品質生態清潔小流域。持續推進淀山湖富營養化治理。
 
  推進跨界河湖聯防聯控。繼續實施新一輪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方案,建立聯合河湖長制,實施“一河三湖”沿岸地區綜合整治。強化衛星遙感等新技術在治理成果評估和考核中的應用。
 
  三、大氣環境保護
 
  強化PM2.5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重點聚焦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以產業和交通領域為重點,統籌能源、建設、生活等領域,全面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
 
  (一)持續優化能源結構
 
  科學實施能源結構調整,持續擴大清潔能源利用規模。開展本市電廠等容量煤電替代方案研究,推進企業自備電廠關停升級;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300萬噸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保持在31%左右。加快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啟動上海液化天然氣(LNG)站線擴建項目;推進閔行燃機、重型燃機試驗電站建設;實施五號溝—崇明島等主干管網項目;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比重上升到15%左右。分行業、分領域大力推進光伏發展,實施“光伏+”專項工程;推進奉賢、南匯、金山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結合垃圾資源化利用,繼續推進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7%。
 
  (二)深化VOCs污染防治
 
  大力推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溶劑使用類行業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行業低揮發性原輔料產品的源頭替代,加強船舶造修、工程機械制造、鋼結構制造、金屬制品等領域低VOCs產品的研發。建立全面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產品正面清單和政府綠色采購清單,積極推進政府綠色采購,優先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開展新一輪VOCs排放綜合治理,對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及有機液體儲運銷、涉VOCs排放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等六大領域24個工業行業、4個通用工序以及惡臭污染物排放企業,開展“一廠一策(2.0版)”綜合治理,到2022年,實現工業VOCs排放量較2019年下降10%以上。全面加強對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的無組織排放控制。
 
  (三)強化移動源污染治理
 
  加強機動車污染管控。持續推廣新能源車,到2023年,公交、巡游出租、通勤、郵政、市內物流、環衛等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基本采用新能源車。加快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新建10萬個充電設施,建設45個出租車充電示范站。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基本完成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研究推進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結合滬通鐵路二期建設,加快推進外高橋鐵路進港專用線建設,優化鐵路貨運、港區集裝箱集疏運方式。推進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管。
 
  強化港口船舶及機場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研究提前實施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使用硫含量小于等于0.1%m/m的燃油控制措施,并完善船用低硫油供應體系。加快本市低壓岸電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港口岸電設施覆蓋率,到2023年,五類專業化泊位岸電設施覆蓋率力爭達到80%;新增或更新環衛、客渡、港作等內河船舶鼓勵更換純電動或液化天然氣(LNG)。推進上海港進港集裝箱運輸車輛全面提標,并研究在港區等開展近零排放或低碳排放的試點示范項目。推進機場航站樓廊橋機位輔助電源設施建設,遠機位逐步建設APU(航空輔助動力系統)替代設施,近機位100%建設完成APU替代設施。
 
  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加快淘汰更新未達到國二排放標準的機械。推進機場、港口等區域內新增或更換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管。
 
  (四)持續深化社會源整治
 
  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治理。確保在建(符合安裝條件)工地揚塵在線監控安裝率達到100%,加強揚塵在線監測執法,嚴格執行文明施工要求,落實揚塵管控措施,全市拆房工地灑水或噴淋措施執行率達到100%。深化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加大對運輸車輛跑冒滴漏現象的聯合查處力度,嚴禁車輛偷倒渣土、垃圾行為。提高城市道路保潔機械化的作業能力,到2023年,城市化區域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6%以上。
 
  持續加強社會面源管控。健全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長效管理機制。開展重點行業儲罐油氣回收專項整治。2022年前,儲油庫收發汽油過程應改造為底部裝油方式,新增運輸汽油的油罐車不得配備上裝密閉裝油裝置。推進汽修行業達標整治,汽修涂料采用低揮發性涂料。強化油煙氣治理的日常監管,推行餐飲油煙在線監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續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
 
  四、土壤(地下水)環境保護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元管理,加強受污染耕地分類管理,落實污染建設用地地塊準入管理,有序推進土壤(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確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深入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監測
 
  有序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分類監測。更新重點行業企業基礎信息,開展典型地塊監測。統籌耕地、園地、林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實施。組織開展耕地、園地土壤環境質量、地力與農產品質量協同監測,出具耕地地力和耕地環境情況等年度監測報告。持續開展地下水考核點位和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評估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試點開展重點化工園區地下水在線監測。
 
  (二)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預防和控制
 
  實施土壤保育工程,加大綠色生產技術推廣力度,推進綠色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建設。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農產品流入市場。強化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管。加強河道底泥還田、濕垃圾資源化利用等的源頭監管。健全農藥(獸藥)、肥料等包裝廢棄物及農用塑料薄膜回收和處置體系,從源頭上減少農業生產對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的影響。
 
  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錄,落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污染隱患排查、自行監測及拆除活動備案制度,強化企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主體責任。基于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成果,開展高風險企業地塊及工業園區(以化工為主)、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填埋場等重點污染源周邊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地塊污染狀況及健康風險。持續開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整治,對已發現的非正規堆放點,嚴格按照標準落實管控措施,并完成堆放點整治。
 
  (三)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控
 
  嚴格落實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健全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對優先保護類耕地、園地的保護力度,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全面實施受污染耕地、園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加大嚴格管控類耕地、園地用途管控力度。持續開展林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建立林地分類管理制度。持續開展對擬開墾為耕地的未利用地、復墾土地土壤環境污染調查。對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與農業生產條件要求的,建立復墾農用地管理檔案,納入農用地分類管理,探索生態型治理修復技術在復墾土地上的應用。
 
  (四)強化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
 
  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調查評估—修復—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蹤管理,加強對受污染場地、敏感目標周邊土地再開發利用的城鄉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應及相關規劃許可時序。定期更新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以南大、桃浦等整體轉型區域為重點,有序開展污染場地治理和修復。探索建設用地“治理修復+開發建設”試點工作。建立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及治理修復地塊多部門聯動后期環境監管制度。
 
  (五)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體系
 
  持續開展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開展工業企業、運輸公司、碼頭、混凝土攪拌站等內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滲改造。加大老舊管道維護、修復和更換力度,減少污水管網滲漏對地下水的影響。加強對地下工程建設或地下勘探、基坑開挖等活動的監管,防止建設工程對地下水造成污染。開展報廢礦井、鉆井、地下水監測井、水文地質勘探井、供水井等排查登記。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地下水隱患排查,逐步實施污染風險管控措施。
 
  五、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以資源化、減量化、協同化為核心,集中解決當前固體廢物處置能力和結構性矛盾的短板,推進垃圾分類提質增效,推進各類固體廢棄物的協同處理處置,著力提升各類固廢資源化利用水平。
 
  (一)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
 
  構建生活垃圾分類常態長效機制。嚴格執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通過強化監管、規范、考核等形式,穩定鞏固全市垃圾分類成效,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不低于95%,確保上海垃圾分類保持全國領先水平。持續完善約束為主、激勵為輔的垃圾分類政策體系。全面實現源頭分類投放點建設標準化,形成大件垃圾分類投放、預約收集、專業運輸處置系統。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工作在生產、流通、消費、回收等環節均有實質性進展。加大凈菜上市工作推進力度,降低濕垃圾產生量。倡導光盤行動、適度點餐,并將落實情況納入餐飲服務單位文明創建的指標體系。
 
  (二)完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處置體系
 
  優化鞏固“一主多點”的末端處置格局。完成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二期項目(1500噸/日),加快推進寶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浦東海濱資源再利用中心、奉賢生活垃圾末端處置中心二期、金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全市生活垃圾焚燒能力達到2.9萬噸/日、濕垃圾處理能力達到9000噸/日、生活垃圾應急填埋能力達到5000噸/日。進一步完善與生活垃圾處理系統相匹配的收運物流體系,在閔行、普陀、松江等區,新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中轉設施建設。合理配置濕垃圾專用轉運設備及泊位。繼續推進可回收物集散場建設,完善兩網融合體系。
 
  加強建筑垃圾規范化和資源化處置管理,出臺建筑垃圾、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相關行業(團體)標準。落實建筑垃圾轉運碼頭,提升建筑垃圾水路運輸比例。推進區級建筑垃圾中轉分揀場所建設,加快閔行馬橋和華漕等一批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提升本市建筑垃圾資源化產品強制使用比例,到2023年,全市裝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達到590萬噸/年。
 
  (三)提升固廢危廢利用處置水平
 
  完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能力,適時啟動老港飛灰填埋庫建設。積極推動鋼鐵工業爐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繼續推動集成電路行業廢酸等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資源化利用。推動小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定點集中收集模式,強化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突發疫情、處置設施檢修等期間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
 
  加快推進老港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場二期一階段工程建設。加快部分其他固廢與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協同處置,推進老港生態環保基地3000噸/日爐渣深度利用項目和500噸/日可回收物利用項目建設。
 
  (四)推進長三角區域固體廢物聯防聯治
 
  落實《推進長江三角洲區域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聯防聯治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探索建立長三角區域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白名單”。推動廢鉛蓄電池、廢催化劑、含汞廢物等高附加值或國家統籌布局設施有關危廢種類長期穩定轉移。
 
  六、工業污染防治與綠色轉型發展
 
  以完善產業準入標準和環境政策體系為抓手,加快推進產業布局空間優化和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傳統領域智能化、清潔化改造,加快實現工業綠色發展。
 
  (一)持續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持續推動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嚴格控制鋼鐵產能,推進煉焦、燒結等前端高污染工序減量調整,降低鐵鋼比。推進杭州灣石化產業升級,推進上海化工區產品結構優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風險企業,壓減低技術勞動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等一般制造業企業。到2023年,力爭完成900項產業結構調整重點項目。
 
  推進傳統產業綠色升級改造。完成鋼鐵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石化和化工企業內污染嚴重、服役時間長的生產裝置和管道系統實施升級改造,推進延遲焦化等高污染工序的污染治理。繼續構建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四位一體”的綠色制造體系。引導上海嘉定工業園區、臨港裝備區等重點園區創建綠色示范園區;探索建立本市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圍繞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重點行業,推進綠色制造創建;圍繞電子、汽車制造等行業,推進綠色示范供應鏈創建。到2023年,本市綠色制造體系基本建成。
 
  (二)持續推進重點區域轉型
 
  聚焦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臨港新片區等重點發展區域,明確區域產業發展環境準入、空間布局、污染排放管控要求。聚焦金山二工區、星火開發區、桃浦、南大、吳淞、吳涇、高橋等重點區域,加快推進分類轉型升級。落實金山二工區、星火開發區等轉型升級發展方案。加快規劃保留工業區外化工企業和零散化工企業布局調整。
 
  (三)持續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和改造
 
  深入開展本市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全面落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2021—2023年),將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情況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加大對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情況的日常監督和檢查力度,開展1—2個行業的清潔生產水平和績效整體評估。修訂完善本市清潔生產相關政策。持續推進清潔生產改造,累計推進280家企業清潔生產改造。
 
  (四)做大做強環保產業
 
  扶持環保骨干企業,做大做強一批節能環保行業龍頭企業,分層培育環保治理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一批化工、冶金、鋼鐵、制造等行業環保治理技術、產品和示范項目。積極推進重點綠色技術創新項目,推動首臺(套)綠色技術創新裝備示范應用。探索建立節能環保技術推廣平臺。
 
  七、農業與農村環境保護
 
  以農業綠色生產、農村生態宜居為導向,結合“美麗家園、綠色田園、幸福樂園”建設,深入推進農業產業模式生態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和農村人居美麗化。
 
  (一)持續推進養殖業污染治理
 
  開展畜禽養殖場綜合治理。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對設有排污口的畜禽場開展排污許可證證后監管。持續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強化糞污還田利用過程監管,完善糞肥管理制度,加強技術和裝備支撐,提高畜禽糞污處理和利用的精細化管理水平。到2023年,全市規模化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8%。
 
  加大水產養殖污染治理。試點實行水產養殖分級、分區管控措施,明確水產養殖尾水排放要求及標準,試點推進循環水養殖模式,推動水產養殖投入品全過程管控。通過采取進排水改造、生物凈化、人工濕地等措施,對水產養殖場進行養殖尾水處理,逐步實現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和全面達標排放。開展5萬畝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市域規劃保留的水產養殖場實現尾水處理設施建設覆蓋率達到70%以上。
 
  (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在確保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糧食自給率的前提下,持續推進耕地輪作休耕,擴大綠肥種植面積。轉變施肥方式,調優肥料結構,鼓勵應用配方肥、緩釋肥、水肥一體化、長效氮肥、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品種,緩釋肥應用面積達到50萬畝次,計劃每年鞏固蔬菜水肥一體化應用面積2萬畝次。大力推廣機械化種植同步側深施肥技術,減少化肥表面流失。到2023年,全市完成同步側深施肥作業面積37萬畝。持續推進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計劃每年鞏固10萬畝。推進高效植保機械應用,優化、指導高效植保作業機械的配置。到2023年,自走噴霧機、無人機植保作業覆蓋率達到80%。
 
  加強臭氣和氨排放控制。結合“綠色田園”建設,推廣應用肥料深施等種植業氨減排技術,減少化肥用量的同時,提高肥料利用率,擴大種植業氨減排技術覆蓋面。推進和實施畜禽養殖業、種植業氮肥施用等重點農業源主要排放環節氨排放監測監控。
 
  (三)促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
 
  推進生態循環農業模式。繼續開展生態循環示范區、示范鎮、示范基地創建。到2023年,完成2個示范區、10個示范鎮、100個示范基地創建工作。圍繞農產品產地環境治理、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農業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等方面,加大綠色農業高質量發展相關標準研制。到2023年,完成標準預研制50個以上。按照“穩定存量、優化增量”的要求,著力提升綠色食品產業發展水平,穩步提升綠色食品供給率。到2023年,綠色食品生產總量占地產農產品產量的30%以上。
 
  提高農業廢棄物回收和資源利用水平。進一步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回收率保持在100%。推進秸稈機械化還田和多種離田利用途徑并重的多元利用格局。到2023年,本市糧油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推進蔬菜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引導建設園藝場蔬菜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點,全市蔬菜生產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以上,規模化蔬菜園藝場蔬菜廢棄物堆肥自用基本全覆蓋。建立以鎮為單位的農膜和黃板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基本實現廢舊農膜和黃板全量回收。
 
  (四)持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推進以村容村貌提升為重點的農村人居環境優化工程,開展農村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推動中小水體治理和生態修復等。分區域、分階段推進實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老舊設施提標改造。到2023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9%。完成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不斷完善農村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實行定時、定點投放,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濕垃圾就地處理。加快完成農村公廁提檔升級。以鄉鎮為單元,開展集中連片區域化治理,全面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到2023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標準能夠涵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標準,農村人居環境質量全面提升。
 
  (五)提高農業農村環境管理水平
 
  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的監督監測,并將監測情況納入河長制工作考核內容;開展農村水體、農田灌溉水水質和水產養殖業污染排放的跟蹤監測。試點水產養殖物聯網模式,通過在線監測技術,實時監測生產、排放環節的各項指標,構建一站式的環保管家服務。運用衛星遙感、大數據等技術,結合鄉村網格化管理平臺,及時發現農村生態環境問題。進一步強化農村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執法監管,加快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查整改。
 
  八、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
 
  持續提升生態空間規模和品質,強化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提升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系統推進綠地、林地、濕地建設和保護。
 
  (一)推進生態網絡空間建設
 
  以近郊綠環、9條市域生態走廊、17條生態間隔帶為市域生態骨架,聚焦重點結構性生態空間實施造林,持續增加森林面積。建成一批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特色明顯的開放休閑林地,形成森林公園雛形。推進“四旁林”和宅上庭院綠化等綠化美化建設。推進垃圾填埋場、城市工礦廢棄地、宅基地置換地造林與生態修復工程。
 
  (二)加強公園綠地建設
 
  積極推進公園綠地建設。完善由國家(級)公園、區域公園(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地區公園、社區公園(鄉村公園)為主體,口袋公園為補充的城鄉公園體系,中心城區基本實現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全覆蓋。2021年至2023年,每年新建綠地1000公頃,其中公園綠地500公頃以上。全力打造環城生態公園帶,全面推進環內、環上公園群建設和環城綠道貫通工程,啟動環外生態公園項目規劃建設前期研究,建成上海植物園北區、世博文化公園、馬橋人工智能體育公園二期、南大地區中央公園、三林外環外生態綠地等項目。
 
  拓展公共開放生態空間。依托新建單位綠化的規劃設計和既有單位綠化的拆墻透綠工程,推進單位綠化開放共享,形成“小、多、勻”的街心花園布局;優化樹種配置,全力打造三季有花、秋色爛漫、自然野趣的“上海花城”。到2023年,建成150個街心花園。強化立體綠網建設,利用圍墻、屋頂增加綠化覆蓋面積,新增立體綠化面積120萬平方米。強化實施骨干綠道網絡和特色道路建設,累計建設600公里綠道,其中骨干綠道300公里,建設30條綠化特色道路。沿川楊河、淀浦河、蕰藻浜等骨干河道兩側不小于20米構筑連續開放生態廊道,形成濱水開放生態空間。
 
  (三)加強自然生態系統保護
 
  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體系。編制全市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有序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勘界定標等基礎性工作。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督。以“綠盾”行動為抓手,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天地一體、部門共享的監管、監測和執法聯動機制;按照分區管控原則,協調好嚴格保護和適度利用的關系,筑牢全市自然生態安全底線。重點推進長江口國家公園規劃建設研究,合并崇明東灘和中華鱘2個保護區,優化東平、佘山等2處森林公園,新建1處自然保護地。
 
  加強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著力構建責任明晰、保障有力的濕地總量管控制度體系。研究制定濕地保護專項規劃,聚焦長江口、杭州灣北岸濱海邊灘、南匯東灘、青浦淀山湖等重點區域,加強新生濕地培育、保育和生態修復,提升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質量,重點推進臨港新片區南匯嘴生態園(先行啟動段)建設、金山區漕涇鎮水庫村濕地生態修復項目等。推進崇明東灘自然保護區申報世界自然遺產工作,鼓勵和指導崇明、青浦等濕地資源豐富地區積極申報創建國際濕地城市。推進建設立體化、多層次、高品質的濕地保護小區。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快完善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監控網絡。開展野生植物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強化本地物種保護。實施崇明新村鄉麋鹿極小種群恢復與野放項目、奉賢莊行狗獾種群自然引遷項目。在長江、杭州灣、黃浦江、淀山湖等水域上海段,持續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每年放流水生生物總量不少于5000萬尾。加大對中華鱘、江豚等珍稀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進一步提升長江口中華鱘自然保護區的基礎設施和救護能力。
 
  (四)持續深化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
 
  堅持“生態立島”“綠色發展”不動搖,以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第三輪、第四輪三年行動計劃為基礎,持續聚焦水土林、生活垃圾處置、生態修復等領域,推進一批“國家和本市有要求、崇明區有需求”的專項工作和重點項目,鞏固生態基礎、推動民生改善、發展生態產業,突出發展現代綠色農業,辦好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推動鄉村振興。


 
地區: 上海
標簽: 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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