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務廳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商運〔2007〕41號)和《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瀘州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瀘市府辦函〔2007〕160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建立從生產、屠宰、加工、流通到消費全過程的肉食品安全監管鏈條,建立肉食品安全的追溯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肉食品質量長效監管機制,努力營造安全、衛生、放心的肉食品消費環境。
(一)總體目標
2007年12月底前,全市區縣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5%;區縣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二)分項目標
組織建設目標、監管責任和目標、企業責任目標、區縣以上流通和消費責任目標等分項目標,按照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的部署執行。
(三)壓縮小型不規范定點屠宰場目標
各區縣按照省商務廳制定的《四川省加強生豬屠宰管理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制訂規劃,提出壓縮目標。要抓住生豬屠宰專項整治的機會,關閉一批衛生條件差、產品質量無保障、環境污染嚴重的小作坊式的生豬屠宰點,全市在2007年年底前壓縮8%。
生豬定點屠宰場的設置,原則上瀘州市城區設置1-2個,區縣城城區設置1個,鄉(鎮)政府所在地設置1個,偏遠山區鄉鎮可根據當地情況確定其定點數量。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瀘州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由副市長張顯富擔任,市政府副秘書長趙一先、市商務局局長鞠麗任副組長,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畜牧局、瀘州工商局、瀘州質監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在市商務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各區縣要制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實施方案,公布舉報電話,監督、檢查、落實本區縣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建立層層責任制,與生豬屠宰廠(場)簽訂豬肉安全責任書。企業要將《生豬屠宰企業質量安全承諾書》在顯著地方公示,讓社會監督。
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標責任落實到每個區縣、鄉鎮、屠宰企業、班組和職工,確保豬肉質量安全。
(二)加強管理,突出重點
1. 嚴格按照《生豬屠宰操作規程》和《生豬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要求進行驗收檢驗、待宰檢驗、送宰檢驗、宰后檢驗;進點查處的病害肉100%進行無害化處理;確保定點屠宰銷售豬肉檢驗疫合格率達到100%。
2. 區縣統一制作《肉品質量合格證》并監督區縣以上定點屠宰企業嚴格執行。屠宰企業加強與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企業對接,建立直接的供應關系,保證供應豬肉是經過檢疫檢驗合格的豬肉。各區縣商務、衛生、工商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保證縣以上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企業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3. 幫助并監督所有定點屠宰企業建立生豬購銷臺賬、檢驗記錄、無害化處理記錄,實行規范的購銷臺賬管理制度。
4. 對病死豬堅決做到“四不一處理”,即:不屠宰、不銷售、不食用、不轉運和進行無害化處理,決不能讓病死豬肉及產品流入市場,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5. 實行屠宰技術和肉品檢驗人員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各區縣要抓緊對屠宰技術人員的培訓,合格后發證。
(三)結合實際,分類管理
依據《生豬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要求》的行業標準,按照規定程序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基本資質、環境和建設、設施和設備、屠宰加工、屠宰檢驗、衛生控制、運輸條件和產品質量進行審查。結合我市實際,對全市111個定點屠宰廠(場)進行分類管理和指導。
1. 按照行業標準和生豬屠宰企業資質條件,分為1-5星級的等級認證,區縣以上的定點屠宰企業應達到1星級以上的資質條件。
2. 對小型屠宰場、日宰殺生豬10頭以下的定點屠宰場,要在2007年年底前重組或關閉。
3. 日宰殺10-50頭以上定點屠宰場,要派駐檢疫、檢驗人員對每頭生豬進行檢疫檢驗,不定期的檢查購銷臺賬和檢驗記錄,保證上市豬肉質量安全。
4. 對不能保障肉品質量安全的定點屠宰廠(場)要責令停業整頓。對半年以上未屠宰生豬的小型屠宰場要納入關閉對象,依法壓縮一批衛生條件差、產品質量無保障、環境污染嚴重的小作坊式的生豬屠宰點,到2007年年底前,確保區縣級以上城市生豬進點屠宰率達100%、鄉鎮生豬進點屠宰率達到95%,從源頭上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四)依法打擊,規范行為
重點對城鄉結合部、鄉鎮以及私屠濫宰頻發區域等地區,加大打擊力度,堅決取締違法定點、私自定點、一證多點、場外屠宰、蓋章收錢;對部分手工屠宰點,特別是一點多個代宰戶的定點屠宰場要加強監督和管理,規范企業行為,不斷完善各項管理措施,進一步規范生豬屠宰市場秩序。
凡是在定點廠(場)查出有加工、銷售注水豬、病害肉等違法行為的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定點資格。特別對已經取締的屠宰場要重點復查,嚴防死灰復燃。對于集中整治階段責令整改的定點屠宰廠(場),凡整改不落實、措施不得力,不能保證生豬屠宰質量的,不得允許恢復屠宰。
三、實施階段和工作要求
根據部省兩級工作部署,我市已組織開展了目標落實階段、集中整治階段的全部工作,并于10月下旬召開了全市生豬專項整治工作會,成立了由市商務局等部門的豬肉質量安全整治領導小組,研究部署了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和目標分解。今后一定時期,重點落實后兩個階段的工作。
(一)督查整改階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區縣在這次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采取措施,落實責任,加強督查,限期整改。通過督查整改,進一步促進定點屠宰廠(場)改善屠宰加工、肉品檢驗、衛生條件,從屠宰加工源頭保證上市肉品質量,對拒不整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的定點屠宰廠(場),要堅決予以淘汰、關閉。
11月30日前,市領導小組將組織市區縣兩級相關部門組成檢查小組,分赴各區縣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安排方案附后)。
(二)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市政府《關于建立生豬及其產品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意見》基礎上,完善肉食品質量長效監管機制。各區縣要認真總結生豬屠宰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并將整治執法情況、對屠宰企業檢查情況和書面總結材料于12月15日前報市商務局。
(三)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
質監、工商、衛生、畜牧、商務等部門聯合組織對豬肉加工企業、市場、超市、餐飲業和集體伙食單位肉品來源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以上行業采購肉品的渠道是否100%來自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是否建立嚴格的肉品購入登記制度和采購肉品的索票索證制度;加工、銷售、使用的肉品是否100%經檢疫檢驗合格。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意見,問題嚴重和拒不整改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通過整治,確保進入流通領域和消費環節肉品的質量安全。
(四)通過專項整治建立長效機制
建立“五個一批”,即:扶持一批,像四海、吉龍、好百年、俯貴等大型機械化屠宰企業。重組一批,以大企業帶動小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公布一批,對長期守法和肉品質量安全企業要公開表揚,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同時公布整改不合格、重視不到位的企業。打擊一批,堅決打擊一批違法違紀、繼續制售注水豬和病害肉的違法行為。關閉一批,依法關閉一批衛生條件差、產品質量無保障、環境污染嚴重的小作坊式的生豬屠宰點,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附件:瀘州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方案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瀘州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方案
一、檢查目的
檢查各區縣生豬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查漏補缺,交流經驗,督促各區縣全面完成專項整治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檢查內容
按商務部《生豬屠宰專項整治綜合評價體系》和《瀘州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在檢查中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95%的落實情況;
(二)縣城以上城市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三)檢查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制定(修訂)、落實情況,屠宰企業及質量信用檔案建設情況;
(四)檢查企業的肉品檢疫檢驗、購銷臺帳、肉類產品追溯、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建立落實情況;
(五)檢查長效機制建設、制度建設、打擊私屠濫宰、加工銷售注水豬、病害肉等違法行為和專項整治工作行政執法,處理落實情況,建立健全生豬屠宰監管執法工作檔案。
三、檢查時間
12月3日——12月5日(每個區縣實地檢查不少于1天)
四、檢查方法和要求
(一)現場檢查:各檢查組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各區縣定點屠宰場、市場、集體食堂和餐飲單位進行隨機抽樣性檢查。至少檢查一個以上城市定點屠宰廠,三個鄉鎮定點屠宰場,一個農貿市場,一個超市,一個學生食堂,一個餐飲單位。
(二)座談會:聽取各區縣生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匯報,查閱資料,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
(三)在檢查中發現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意見,對問題嚴重和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查處,并在有關新聞媒體上曝光。
(四)各檢查組于檢查結束后,寫出檢查報告,于12月5日前報市商務局。
五、檢查組名單及時間安排
第一組:
組 長:張顯富副市長
成 員:市政府副秘書長趙一先,市商務局局長鞠麗,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執法人員各一名,古藺縣和敘永縣經商局執法人員各一名。
檢查時間、地區:12月3日檢查龍馬潭區、12月4日檢查江陽區
車 輛:市商務局和市衛生局各安排一輛車。
聯絡員:吉月龍 聯系電話:13548355397
第二組:
組長單位:瀘州質監局
成 員:市商務局副局長陳剛、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一名、納溪區和龍馬潭區經商局執法人員各一名
檢查時間、地區:12月3日檢查納溪區,12月4日檢查瀘縣
車 輛:瀘州質監局和市工商局各安排一輛車
聯 絡 員:陳 剛 聯系電話:13679673312
第三組:
組長單位:市商務局
成員:市商務局副局長任曉波,市商務局執法人員一名、市畜牧局執法人員一名,瀘縣和合江縣經商局執法人員各一名
檢查時間、地區:12月3日檢查敘永縣、12月4日檢查古藺縣、12月5日檢查合江縣
車 輛:市商務局和市畜牧局各安排一輛車
聯絡員:李再聰 聯系電話:13882760114
聯 系 人:吉月龍、李再聰
聯系電話:3104847
郵 箱:LZSY4847@163.com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建立從生產、屠宰、加工、流通到消費全過程的肉食品安全監管鏈條,建立肉食品安全的追溯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肉食品質量長效監管機制,努力營造安全、衛生、放心的肉食品消費環境。
(一)總體目標
2007年12月底前,全市區縣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5%;區縣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二)分項目標
組織建設目標、監管責任和目標、企業責任目標、區縣以上流通和消費責任目標等分項目標,按照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的部署執行。
(三)壓縮小型不規范定點屠宰場目標
各區縣按照省商務廳制定的《四川省加強生豬屠宰管理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制訂規劃,提出壓縮目標。要抓住生豬屠宰專項整治的機會,關閉一批衛生條件差、產品質量無保障、環境污染嚴重的小作坊式的生豬屠宰點,全市在2007年年底前壓縮8%。
生豬定點屠宰場的設置,原則上瀘州市城區設置1-2個,區縣城城區設置1個,鄉(鎮)政府所在地設置1個,偏遠山區鄉鎮可根據當地情況確定其定點數量。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瀘州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由副市長張顯富擔任,市政府副秘書長趙一先、市商務局局長鞠麗任副組長,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畜牧局、瀘州工商局、瀘州質監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在市商務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各區縣要制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實施方案,公布舉報電話,監督、檢查、落實本區縣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建立層層責任制,與生豬屠宰廠(場)簽訂豬肉安全責任書。企業要將《生豬屠宰企業質量安全承諾書》在顯著地方公示,讓社會監督。
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標責任落實到每個區縣、鄉鎮、屠宰企業、班組和職工,確保豬肉質量安全。
(二)加強管理,突出重點
1. 嚴格按照《生豬屠宰操作規程》和《生豬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要求進行驗收檢驗、待宰檢驗、送宰檢驗、宰后檢驗;進點查處的病害肉100%進行無害化處理;確保定點屠宰銷售豬肉檢驗疫合格率達到100%。
2. 區縣統一制作《肉品質量合格證》并監督區縣以上定點屠宰企業嚴格執行。屠宰企業加強與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企業對接,建立直接的供應關系,保證供應豬肉是經過檢疫檢驗合格的豬肉。各區縣商務、衛生、工商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保證縣以上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企業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3. 幫助并監督所有定點屠宰企業建立生豬購銷臺賬、檢驗記錄、無害化處理記錄,實行規范的購銷臺賬管理制度。
4. 對病死豬堅決做到“四不一處理”,即:不屠宰、不銷售、不食用、不轉運和進行無害化處理,決不能讓病死豬肉及產品流入市場,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5. 實行屠宰技術和肉品檢驗人員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各區縣要抓緊對屠宰技術人員的培訓,合格后發證。
(三)結合實際,分類管理
依據《生豬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要求》的行業標準,按照規定程序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基本資質、環境和建設、設施和設備、屠宰加工、屠宰檢驗、衛生控制、運輸條件和產品質量進行審查。結合我市實際,對全市111個定點屠宰廠(場)進行分類管理和指導。
1. 按照行業標準和生豬屠宰企業資質條件,分為1-5星級的等級認證,區縣以上的定點屠宰企業應達到1星級以上的資質條件。
2. 對小型屠宰場、日宰殺生豬10頭以下的定點屠宰場,要在2007年年底前重組或關閉。
3. 日宰殺10-50頭以上定點屠宰場,要派駐檢疫、檢驗人員對每頭生豬進行檢疫檢驗,不定期的檢查購銷臺賬和檢驗記錄,保證上市豬肉質量安全。
4. 對不能保障肉品質量安全的定點屠宰廠(場)要責令停業整頓。對半年以上未屠宰生豬的小型屠宰場要納入關閉對象,依法壓縮一批衛生條件差、產品質量無保障、環境污染嚴重的小作坊式的生豬屠宰點,到2007年年底前,確保區縣級以上城市生豬進點屠宰率達100%、鄉鎮生豬進點屠宰率達到95%,從源頭上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四)依法打擊,規范行為
重點對城鄉結合部、鄉鎮以及私屠濫宰頻發區域等地區,加大打擊力度,堅決取締違法定點、私自定點、一證多點、場外屠宰、蓋章收錢;對部分手工屠宰點,特別是一點多個代宰戶的定點屠宰場要加強監督和管理,規范企業行為,不斷完善各項管理措施,進一步規范生豬屠宰市場秩序。
凡是在定點廠(場)查出有加工、銷售注水豬、病害肉等違法行為的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定點資格。特別對已經取締的屠宰場要重點復查,嚴防死灰復燃。對于集中整治階段責令整改的定點屠宰廠(場),凡整改不落實、措施不得力,不能保證生豬屠宰質量的,不得允許恢復屠宰。
三、實施階段和工作要求
根據部省兩級工作部署,我市已組織開展了目標落實階段、集中整治階段的全部工作,并于10月下旬召開了全市生豬專項整治工作會,成立了由市商務局等部門的豬肉質量安全整治領導小組,研究部署了全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和目標分解。今后一定時期,重點落實后兩個階段的工作。
(一)督查整改階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區縣在這次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采取措施,落實責任,加強督查,限期整改。通過督查整改,進一步促進定點屠宰廠(場)改善屠宰加工、肉品檢驗、衛生條件,從屠宰加工源頭保證上市肉品質量,對拒不整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的定點屠宰廠(場),要堅決予以淘汰、關閉。
11月30日前,市領導小組將組織市區縣兩級相關部門組成檢查小組,分赴各區縣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安排方案附后)。
(二)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市政府《關于建立生豬及其產品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意見》基礎上,完善肉食品質量長效監管機制。各區縣要認真總結生豬屠宰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并將整治執法情況、對屠宰企業檢查情況和書面總結材料于12月15日前報市商務局。
(三)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
質監、工商、衛生、畜牧、商務等部門聯合組織對豬肉加工企業、市場、超市、餐飲業和集體伙食單位肉品來源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以上行業采購肉品的渠道是否100%來自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是否建立嚴格的肉品購入登記制度和采購肉品的索票索證制度;加工、銷售、使用的肉品是否100%經檢疫檢驗合格。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意見,問題嚴重和拒不整改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通過整治,確保進入流通領域和消費環節肉品的質量安全。
(四)通過專項整治建立長效機制
建立“五個一批”,即:扶持一批,像四海、吉龍、好百年、俯貴等大型機械化屠宰企業。重組一批,以大企業帶動小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公布一批,對長期守法和肉品質量安全企業要公開表揚,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同時公布整改不合格、重視不到位的企業。打擊一批,堅決打擊一批違法違紀、繼續制售注水豬和病害肉的違法行為。關閉一批,依法關閉一批衛生條件差、產品質量無保障、環境污染嚴重的小作坊式的生豬屠宰點,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附件:瀘州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方案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瀘州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方案
一、檢查目的
檢查各區縣生豬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查漏補缺,交流經驗,督促各區縣全面完成專項整治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檢查內容
按商務部《生豬屠宰專項整治綜合評價體系》和《瀘州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在檢查中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95%的落實情況;
(二)縣城以上城市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三)檢查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制定(修訂)、落實情況,屠宰企業及質量信用檔案建設情況;
(四)檢查企業的肉品檢疫檢驗、購銷臺帳、肉類產品追溯、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建立落實情況;
(五)檢查長效機制建設、制度建設、打擊私屠濫宰、加工銷售注水豬、病害肉等違法行為和專項整治工作行政執法,處理落實情況,建立健全生豬屠宰監管執法工作檔案。
三、檢查時間
12月3日——12月5日(每個區縣實地檢查不少于1天)
四、檢查方法和要求
(一)現場檢查:各檢查組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各區縣定點屠宰場、市場、集體食堂和餐飲單位進行隨機抽樣性檢查。至少檢查一個以上城市定點屠宰廠,三個鄉鎮定點屠宰場,一個農貿市場,一個超市,一個學生食堂,一個餐飲單位。
(二)座談會:聽取各區縣生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匯報,查閱資料,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
(三)在檢查中發現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意見,對問題嚴重和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查處,并在有關新聞媒體上曝光。
(四)各檢查組于檢查結束后,寫出檢查報告,于12月5日前報市商務局。
五、檢查組名單及時間安排
第一組:
組 長:張顯富副市長
成 員:市政府副秘書長趙一先,市商務局局長鞠麗,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執法人員各一名,古藺縣和敘永縣經商局執法人員各一名。
檢查時間、地區:12月3日檢查龍馬潭區、12月4日檢查江陽區
車 輛:市商務局和市衛生局各安排一輛車。
聯絡員:吉月龍 聯系電話:13548355397
第二組:
組長單位:瀘州質監局
成 員:市商務局副局長陳剛、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一名、納溪區和龍馬潭區經商局執法人員各一名
檢查時間、地區:12月3日檢查納溪區,12月4日檢查瀘縣
車 輛:瀘州質監局和市工商局各安排一輛車
聯 絡 員:陳 剛 聯系電話:13679673312
第三組:
組長單位:市商務局
成員:市商務局副局長任曉波,市商務局執法人員一名、市畜牧局執法人員一名,瀘縣和合江縣經商局執法人員各一名
檢查時間、地區:12月3日檢查敘永縣、12月4日檢查古藺縣、12月5日檢查合江縣
車 輛:市商務局和市畜牧局各安排一輛車
聯絡員:李再聰 聯系電話:13882760114
聯 系 人:吉月龍、李再聰
聯系電話:3104847
郵 箱:LZSY484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