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青島市畜禽屠宰企業設置規劃(2021—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畜禽屠宰企業設置規劃
(2021—2025年)
為進一步加強畜禽(生豬除外)屠宰行業管理,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促進全市畜禽屠宰加工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制定《青島市畜禽屠宰企業設置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設置規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推進畜禽屠宰企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堅持“優供給、強安全、防風險、保生態、促發展”工作思路,突出規模化、標準化、信息化、綠色化、國際化特點,推動行業布局調整和結構優化,全面促進畜禽屠宰行業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發展,全面提升畜禽產品屠宰加工保障水平。
二、規劃目標
淘汰落后過剩產能,使畜禽屠宰行業布局更加科學合理,私屠濫宰等非法屠宰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牛羊屠宰企業經營活力不足、效率低下的現狀明顯改觀,行業經營管理秩序明顯好轉,畜禽產品供應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年底,通過招商引資、兼并重組、轉型升級等方式,打造以現代化屠宰加工一體化企業跨區域流通為主體,以集中屠宰企業供應本地市場為補充、梯次配置的產業布局。
三、規劃原則
(一)規劃科學、布局合理。綜合考慮本轄區內畜禽養殖規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場消費能力、城市發展規劃、生態環保要求等,科學規劃畜禽屠宰企業設置。
(二)總量控制、適當集中。優化資源配置,強化環境約束,鼓勵適度規模化生產,避免重復建設。確需新建、遷建、改擴建的屠宰企業用地,應符合區(市)總體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三)嚴格標準、鼓勵競爭。所有畜禽屠宰企業,必須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污許可證,使用清真標識的,須遵守《山東省清真食品管理規定》,且生產布局、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達到相關規定要求。積極推行畜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冰鮮上市”,引導畜禽屠宰企業向養殖、屠宰、加工、冷藏及銷售一體化方向發展,提高屠宰加工和產品經營、配送、流通能力。
(四)統籌兼顧、區別對待。對畜禽規模化養殖、有牛羊屠宰傳統習慣的區域,適當增加畜禽屠宰企業設置數量。對從事清真屠宰的,應當符合清真食品管理有關規定和少數民族食用清真食品的習俗。
四、設置標準
(一)設置條件。根據《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生豬之外的其他畜禽屠宰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屠宰廠(場)的位置與居民生活區、生活飲用水源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的距離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待宰間、屠宰間、急宰間、檢驗室;建立嚴格的獸醫衛生檢驗制度,配備獸醫衛生檢驗人員;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或者委托無害化處理運營單位集中處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標準的其他要求。
(二)設計標準。新建牛、羊、禽屠宰企業應符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和《山東省畜禽屠宰企業分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肉牛、肉羊、活禽年屠宰設計能力分別不低于1萬頭、15萬只、1000萬只,驢、兔年屠宰設計能力分別不低于0.5萬頭、50萬只。
(三)執行標準。
1.牛羊屠宰企業執行標準。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畜禽屠宰加工衛生規范》(GB12694-2016)、《牛羊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GB/T51225-2017)、《牛羊屠宰操作規程》(GB/T19477-2018和NY/T3469-2019)、《牛羊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GB18393-2001)、《畜禽屠宰加工設備通用要求》(GB/T27519-2011)等相關規定。
2.家禽屠宰企業執行標準。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畜禽屠宰加工衛生規范》(GB12694-2016)、《禽類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GB51219-2017)、《畜禽屠宰操作規程》《畜禽屠宰加工設備通用要求》(GB/T27519-2011)等相關規定。
3.驢、兔屠宰企業執行標準。應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定標準。
(四)設置布局。
綜合考慮城市發展規劃、生態環保等目標任務要求,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城陽區不再設置畜禽屠宰企業。其他區(市)屠宰企業設置布局如下:
1.牛羊屠宰企業設置。綜合考慮城市常駐人口、地域面積、鎮(街道)數量、養殖企業數量、現有屠宰企業布局和城市發展定位等因素,全市可設置牛羊屠宰企業11家,其中,黃島區1家、即墨區3家(依托生豬屠宰企業實施)、膠州市1家、平度市5家、萊西市1家。
2.家禽屠宰企業設置。綜合考慮城市常駐人口、地域面積、鎮(街道)數量、養殖企業數量、現有屠宰企業布局和城市發展定位等因素,全市可設置家禽屠宰企業11家,其中,黃島區3家、即墨區1家、膠州市1家、平度市4家、萊西市2家。
3.驢、兔屠宰企業設置。綜合考慮消費習慣、產業發展狀況等因素,全市設置兔屠宰企業1家,驢屠宰主要依托肉牛屠宰企業實施,不再單獨設置。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區(市)要根據本《設置規劃》制定推進落實工作方案,明確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和具體措施,按照設置區域、數量分布逐一抓好落實。
(二)開展審核清理。各區(市)要根據本《設置規劃》,對現有畜禽屠宰企業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污許可證進行審核清理,對未達標的,提出整改落實時限;限期仍未達標的,堅決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三)嚴格規劃約束。新建、遷建、改擴建的畜禽屠宰企業,應當符合省、市設置規劃。對新建畜禽屠宰企業,在更新產能規劃數量內按照“增一減一”的原則辦理;在超出更新產能規劃數量后,按照“增一減二”的原則辦理。同時,新建屠宰企業必須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等相關規定和省、市人民政府設置規劃要求,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四)嚴厲打擊非法屠宰經營等行為。各區(市)要統籌農業、公安、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力量,建立健全跨部門(地區)信息互通、隱患互排、執法聯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嚴厲打擊非法屠宰經營畜禽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市)要加強對本《設置規劃》執行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在落實過程中,要堅持分步實施、分類指導,正確處理各方面利益關系,及時化解矛盾,實現平穩過渡,確保社會穩定。
(二)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各畜禽屠宰企業要全面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積極推行屠宰養殖、疫情防控、產銷銜接一體化發展,嚴格落實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電子出證管理,實現質量安全可追溯。各區(市)要推行信用分類管理,建立畜禽屠宰企業信用信息收集記錄、信用評價和公開發布制度,督促企業依法生產、誠信經營,全面提升屠宰行業加工水平。
(三)強化政策引導。鼓勵畜禽屠宰企業完善冷鏈配送體系,建立直營(直銷)經營網點,依托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實現跨地區冷鏈配送和冷鮮肉上市銷售,促進運活禽向運肉轉變。鼓勵大中型畜禽屠宰企業通過產權并購、資產重組等方式,對小型屠宰企業進行兼并,建立完善的健康肉供應鏈體系,促進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增值、供應鏈安全。
(四)加強宣傳培訓。要制定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各類專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專業素質。積極宣傳畜禽產品科學消費常識,增強食品質量安全意識和品牌消費意識,引導群眾養成科學的消費習慣。加強典型宣傳培育,加快推進企業科技創新,更好發揮典型企業加工流通轉化增值引領作用和發展帶動作用。
《青島市畜禽屠宰企業設置規劃(2021—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畜禽屠宰企業設置規劃
(2021—2025年)
為進一步加強畜禽(生豬除外)屠宰行業管理,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促進全市畜禽屠宰加工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制定《青島市畜禽屠宰企業設置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設置規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推進畜禽屠宰企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堅持“優供給、強安全、防風險、保生態、促發展”工作思路,突出規模化、標準化、信息化、綠色化、國際化特點,推動行業布局調整和結構優化,全面促進畜禽屠宰行業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發展,全面提升畜禽產品屠宰加工保障水平。
二、規劃目標
淘汰落后過剩產能,使畜禽屠宰行業布局更加科學合理,私屠濫宰等非法屠宰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牛羊屠宰企業經營活力不足、效率低下的現狀明顯改觀,行業經營管理秩序明顯好轉,畜禽產品供應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年底,通過招商引資、兼并重組、轉型升級等方式,打造以現代化屠宰加工一體化企業跨區域流通為主體,以集中屠宰企業供應本地市場為補充、梯次配置的產業布局。
三、規劃原則
(一)規劃科學、布局合理。綜合考慮本轄區內畜禽養殖規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場消費能力、城市發展規劃、生態環保要求等,科學規劃畜禽屠宰企業設置。
(二)總量控制、適當集中。優化資源配置,強化環境約束,鼓勵適度規模化生產,避免重復建設。確需新建、遷建、改擴建的屠宰企業用地,應符合區(市)總體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三)嚴格標準、鼓勵競爭。所有畜禽屠宰企業,必須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污許可證,使用清真標識的,須遵守《山東省清真食品管理規定》,且生產布局、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達到相關規定要求。積極推行畜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冰鮮上市”,引導畜禽屠宰企業向養殖、屠宰、加工、冷藏及銷售一體化方向發展,提高屠宰加工和產品經營、配送、流通能力。
(四)統籌兼顧、區別對待。對畜禽規模化養殖、有牛羊屠宰傳統習慣的區域,適當增加畜禽屠宰企業設置數量。對從事清真屠宰的,應當符合清真食品管理有關規定和少數民族食用清真食品的習俗。
四、設置標準
(一)設置條件。根據《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生豬之外的其他畜禽屠宰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屠宰廠(場)的位置與居民生活區、生活飲用水源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的距離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待宰間、屠宰間、急宰間、檢驗室;建立嚴格的獸醫衛生檢驗制度,配備獸醫衛生檢驗人員;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或者委托無害化處理運營單位集中處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標準的其他要求。
(二)設計標準。新建牛、羊、禽屠宰企業應符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和《山東省畜禽屠宰企業分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肉牛、肉羊、活禽年屠宰設計能力分別不低于1萬頭、15萬只、1000萬只,驢、兔年屠宰設計能力分別不低于0.5萬頭、50萬只。
(三)執行標準。
1.牛羊屠宰企業執行標準。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畜禽屠宰加工衛生規范》(GB12694-2016)、《牛羊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GB/T51225-2017)、《牛羊屠宰操作規程》(GB/T19477-2018和NY/T3469-2019)、《牛羊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GB18393-2001)、《畜禽屠宰加工設備通用要求》(GB/T27519-2011)等相關規定。
2.家禽屠宰企業執行標準。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畜禽屠宰加工衛生規范》(GB12694-2016)、《禽類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GB51219-2017)、《畜禽屠宰操作規程》《畜禽屠宰加工設備通用要求》(GB/T27519-2011)等相關規定。
3.驢、兔屠宰企業執行標準。應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定標準。
(四)設置布局。
綜合考慮城市發展規劃、生態環保等目標任務要求,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城陽區不再設置畜禽屠宰企業。其他區(市)屠宰企業設置布局如下:
1.牛羊屠宰企業設置。綜合考慮城市常駐人口、地域面積、鎮(街道)數量、養殖企業數量、現有屠宰企業布局和城市發展定位等因素,全市可設置牛羊屠宰企業11家,其中,黃島區1家、即墨區3家(依托生豬屠宰企業實施)、膠州市1家、平度市5家、萊西市1家。
2.家禽屠宰企業設置。綜合考慮城市常駐人口、地域面積、鎮(街道)數量、養殖企業數量、現有屠宰企業布局和城市發展定位等因素,全市可設置家禽屠宰企業11家,其中,黃島區3家、即墨區1家、膠州市1家、平度市4家、萊西市2家。
3.驢、兔屠宰企業設置。綜合考慮消費習慣、產業發展狀況等因素,全市設置兔屠宰企業1家,驢屠宰主要依托肉牛屠宰企業實施,不再單獨設置。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區(市)要根據本《設置規劃》制定推進落實工作方案,明確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和具體措施,按照設置區域、數量分布逐一抓好落實。
(二)開展審核清理。各區(市)要根據本《設置規劃》,對現有畜禽屠宰企業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污許可證進行審核清理,對未達標的,提出整改落實時限;限期仍未達標的,堅決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三)嚴格規劃約束。新建、遷建、改擴建的畜禽屠宰企業,應當符合省、市設置規劃。對新建畜禽屠宰企業,在更新產能規劃數量內按照“增一減一”的原則辦理;在超出更新產能規劃數量后,按照“增一減二”的原則辦理。同時,新建屠宰企業必須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等相關規定和省、市人民政府設置規劃要求,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四)嚴厲打擊非法屠宰經營等行為。各區(市)要統籌農業、公安、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力量,建立健全跨部門(地區)信息互通、隱患互排、執法聯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嚴厲打擊非法屠宰經營畜禽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市)要加強對本《設置規劃》執行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在落實過程中,要堅持分步實施、分類指導,正確處理各方面利益關系,及時化解矛盾,實現平穩過渡,確保社會穩定。
(二)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各畜禽屠宰企業要全面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積極推行屠宰養殖、疫情防控、產銷銜接一體化發展,嚴格落實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電子出證管理,實現質量安全可追溯。各區(市)要推行信用分類管理,建立畜禽屠宰企業信用信息收集記錄、信用評價和公開發布制度,督促企業依法生產、誠信經營,全面提升屠宰行業加工水平。
(三)強化政策引導。鼓勵畜禽屠宰企業完善冷鏈配送體系,建立直營(直銷)經營網點,依托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實現跨地區冷鏈配送和冷鮮肉上市銷售,促進運活禽向運肉轉變。鼓勵大中型畜禽屠宰企業通過產權并購、資產重組等方式,對小型屠宰企業進行兼并,建立完善的健康肉供應鏈體系,促進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增值、供應鏈安全。
(四)加強宣傳培訓。要制定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各類專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專業素質。積極宣傳畜禽產品科學消費常識,增強食品質量安全意識和品牌消費意識,引導群眾養成科學的消費習慣。加強典型宣傳培育,加快推進企業科技創新,更好發揮典型企業加工流通轉化增值引領作用和發展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