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 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農種發〔2020〕2號)要求,為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主體責任,推進農業種質資源登記與大數據平臺構建,切實做好我省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務分工
(一)開展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農作物種質資源登記等工作。由我廳種業管理處負總責,省種子總站牽頭組織實施。
(二)開展畜禽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畜禽種質資源登記等工作。由我廳種業管理處負總責,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牽頭組織實施。
(三)開展水產種質資源登記。由我廳水產養殖處負總責,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牽頭組織實施。
(四)開展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登記。由我廳種業管理處負總責,由省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省植物保護總站、省土壤肥料總站配合組織實施。
二、相關要求
(一)申請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按照《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實施方案》(農種發〔2020〕2號文件之附件1)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表(附表1-3)和相關材料。
(二)申請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參照農種發〔2020〕2號文件要求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表(附表4-5)和相關材料。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應對申請單位的資質、運行情況和農業種質資源保有真實性等進行初審,報送初審意見和相關材料。承擔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的省級單位,申請材料直接提交至我廳。
(三)材料提交
1.提交時間:2020年7月30日12:00前。
2.提交方式:紙質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版一并提交。
3.提交受理:申請材料請提交我廳種業管理處。聯系人:鄭籽涵,聯系電話:65330391,郵箱:hnnytzlglc@163.com;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號省政府第二辦公區辦公大樓1224房。
附件:
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農種發〔2020〕2號)
附表:1.國家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2.國家畜禽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3.國家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4.海南省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5.海南省畜禽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6.海南省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7月23日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 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農種發〔2020〕2號)要求,為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主體責任,推進農業種質資源登記與大數據平臺構建,切實做好我省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務分工
(一)開展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農作物種質資源登記等工作。由我廳種業管理處負總責,省種子總站牽頭組織實施。
(二)開展畜禽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畜禽種質資源登記等工作。由我廳種業管理處負總責,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牽頭組織實施。
(三)開展水產種質資源登記。由我廳水產養殖處負總責,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牽頭組織實施。
(四)開展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登記。由我廳種業管理處負總責,由省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省植物保護總站、省土壤肥料總站配合組織實施。
二、相關要求
(一)申請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按照《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實施方案》(農種發〔2020〕2號文件之附件1)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表(附表1-3)和相關材料。
(二)申請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參照農種發〔2020〕2號文件要求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表(附表4-5)和相關材料。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應對申請單位的資質、運行情況和農業種質資源保有真實性等進行初審,報送初審意見和相關材料。承擔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的省級單位,申請材料直接提交至我廳。
(三)材料提交
1.提交時間:2020年7月30日12:00前。
2.提交方式:紙質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版一并提交。
3.提交受理:申請材料請提交我廳種業管理處。聯系人:鄭籽涵,聯系電話:65330391,郵箱:hnnytzlglc@163.com;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號省政府第二辦公區辦公大樓1224房。

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農種發〔2020〕2號)
附表:1.國家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2.國家畜禽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3.國家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4.海南省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5.海南省畜禽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6.海南省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申請表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