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你委《關于“二氧化氯”、“二溴海因”、“寶碘”等產品定性問題的請示》(蘇農牧[2010]24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獸藥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獸藥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動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物質(含藥物飼料添加劑),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診斷制品、微生態制品、中藥材、中成藥、化學藥品、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及外用殺蟲劑、消毒劑等。”標稱“雙源滅毒威”、“二溴海因”、“寶碘”等產品,其作用與用途為改良水質,產品作用對象為水體,具有增氧、防腐、滅藻、改善水質的作用,不屬于《獸藥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的獸藥范疇。
此復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你委《關于“二氧化氯”、“二溴海因”、“寶碘”等產品定性問題的請示》(蘇農牧[2010]24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獸藥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獸藥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動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物質(含藥物飼料添加劑),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診斷制品、微生態制品、中藥材、中成藥、化學藥品、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及外用殺蟲劑、消毒劑等。”標稱“雙源滅毒威”、“二溴海因”、“寶碘”等產品,其作用與用途為改良水質,產品作用對象為水體,具有增氧、防腐、滅藻、改善水質的作用,不屬于《獸藥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的獸藥范疇。
此復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