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州省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見》(國發〔2017〕43號)精神,科學預防和有效控制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省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更加健全,預防和保護社會公眾免受質量安全風險傷害能力明顯提升,服務產業轉型升級和外貿健康發展能力顯著增強,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國門安全,推動全省外向型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監測。
1.落實風險監測計劃。根據國家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地區風險監測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從口岸到市場的風險監測工作,針對影響人體健康、財產安全、環境安全等風險因素開展抽查檢測,系統和持續地監測健康危害、物理危害、化學危害、生物危害、環境危害等質量安全風險,依法依規發布質量安全監測結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執行。(貴陽海關、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拓寬風險信息采集渠道。實行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風險信息報告制度。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主動報告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完善熱線電話、門戶網站、新媒體平臺等消費者投訴和企業報告渠道,運用移動互聯技術,持續開展輿情信息收集。建立質量安全傷害信息和食源性疾病信息收集調查制度。開展質量安全傷害事故調查工作,強化對商品設計和制造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加強市場采購、電子商務等重點領域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新興市場等重點區域的假冒偽劣信息搜集工作。(貴陽海關、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風險監測基礎保障。依托中國電子檢驗檢疫主干系統,加快建設全省數據集成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平臺。圍繞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貿易等新興業態和食品、消費品、機動車輛、裝備制造、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推動建立區域性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中心。在貴陽航空口岸、貴陽鐵路口岸、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安綜合保稅區、遵義綜合保稅區,以及重點外貿商品市場與集散地等,規劃布局一批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點,完善風險監測網絡。(省商務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風險信息共享交換。發揮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作用,采集和共享進出口商品相關數據。加強口岸安全聯合防控,構建全省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交換機制。推動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傷害信息通報協作,實現與進出口商品相關的傷害報告、食源性疾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等信息以及國內外同類風險信息的共享。(貴陽海關、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科學優化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5.推動風險評估機構發展。支持技術能力強、輻射效應顯著的我省技術機構申建區域性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和國家級質量安全風險驗證評價實驗室。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搭建科研平臺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開展風險消減有效性評價和技術咨詢,推動社會評估機構健康有序發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執行。(貴陽海關、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風險評估能力建設。培育專業化人才隊伍,參與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標準制定,推薦我省專家進入國家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設立進出口商品風險評估、風險預警科研課題,鼓勵相關技術機構、科研院所、大專院校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識別技術、分析與評價程序、方法標準規范等研究,提高風險評估能力。(貴陽海關、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風險評估結果應用。充分發揮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前置作用,為制定風險監測計劃、發現與規避潛在危害因素、風險處置措施制定提供支持。開展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水平評價工作,適時向地方政府報送評價結果。定期或即時發布重點進出口商品質量狀況,為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參考。(貴陽海關、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分類處理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信息。
8.強化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報送。落實風險預警等級劃分標準和動態調整規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警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對存在需實施口岸布控等快速反應措施的、需提醒生產經營者及時采取風險消減措施的、需實施強制性措施且需及時實施消費警示的風險危害,各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風險監測中心及監測點應及時上報貴州省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領導小組評估后提請國務院進出口商品質量主管部門發布相應風險預警。(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9.健全預警信息推送機制。對國務院進出口商品質量主管部門統一發布的風險預警,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利用平面媒體、廣播電視、互聯網、新媒體等方式,探索實施精準推送,暢通查詢渠道,擴大風險信息受眾覆蓋面,提高公眾對質量安全風險的認知度。(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快速實施質量安全風險處置。
10.健全快速反應措施。綜合運用降低信用等級、追溯調查、缺陷召回、加嚴監管、限制或禁止進出口、查封扣押、退運、暫停銷售、銷毀等手段,實施與風險預警等級相適應的全國一體化快速反應措施,實現從口岸到市場的全過程有效風險防控,直至解除相關措施。(貴陽海關、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完善口岸風險應急處置。重點關注進出口大宗資源性商品、危險貨物、固體廢物等商品的安全風險,制定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監管處置條件,強化應急物資儲備,開展應急響應和聯動協作,提高口岸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口岸風險監測,開展口岸風險應急處置演練,組織口岸風險應急處置能力評估,落實口岸安全聯合防控機制。(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商務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缺陷進出口商品召回。加強監督抽查與缺陷召回工作的聯動,逐步擴大召回商品覆蓋范圍,實施進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保護召回。落實企業召回主體責任,鼓勵制造商、進口商開展主動召回,對隱瞞缺陷、不配合缺陷調查或不按規定履行召回義務的,嚴肅追究責任。開展缺陷商品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調查、評估和處置,強化召回后續監管和效果評價。(貴陽海關、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完善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處置。對國外政府發布通報、召回、預警的出口商品,對由于安全、衛生、健康、環保、欺詐等問題被退運退貨的出口商品,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和假冒偽劣風險、影響我省外貿發展的出口商品,納入風險監測重點商品清單,開展追溯調查,加大抽查力度,強化后續監管。(貴陽海關、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強化質量信用激勵懲戒。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將企業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和風險消減義務履行情況納入質量信用管理,推動將質量安全信用信息歸集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貴州)。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對市場主體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對食品、消費品、強制性認證產品等重點領域的嚴重失信行為加大聯合懲戒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強化質量安全違法行為聯合懲治。建立質量安全違法“黑名單”,對質量違法企業實施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懲戒,對重大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懲戒到人。探索嚴重違法企業強制退出機制,對情節特別嚴重違法企業,責令退出市場。組建、充實專業執法稽查隊伍,加強協同配合,開展聯合執法。(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我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作用,推進執法監管、行業管理、刑事司法之間的有效銜接,健全跨部門的打假執法協作。對假冒偽劣行為高發領域和區域,完善專項整治和隨機抽查監管機制。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打擊跨境電子商務領域假冒偽劣行為。(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17.加強重點領域質量安全公益訴訟工作。司法機關要加強與有關監管部門的協作,充分發揮公益組織、律師的作用,增強公益訴訟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共同懲治危害健康安全、財產安全、環境安全等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注重質量安全風險管理結果運用。
18.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大向企業通報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評估報告的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缺陷消除、技術改造和工藝改進,提升質量水平。督促進出口商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落實商品質量驗收、檢驗檢測、安全認證、缺陷召回和售后服務等責任的制度,進口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嚴格質量安全責任追究,落實風險信息或重大質量事故的企業報告和風險消減義務,依法承擔質量安全侵權賠償責任。(貴陽海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改革檢驗檢疫監管模式。落實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加大對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的支持力度。堅持風險評估前置原則,依據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商品質量狀況評價和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結果,對一般風險商品,優化監管流程;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假冒偽劣風險的商品,實施有效的監管介入,綜合運用抽查、檢驗、驗證、采信與合格保證等多種合格評定方式,實施差異化監管。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入境驗證監管制度。(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加快完善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管理。全面復制推廣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落實相關制度。科學運用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采信的商品類別和檢驗項目。鼓勵符合資質要求的檢驗檢測機構參與,實施被采信機構信息公示。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追責和違規信息披露,完善市場退出機制,維護公平公正、富有活力的檢驗檢測市場秩序。(貴陽海關負責)
21.探索開展質量安全追溯。鼓勵企業建設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逐步統一生產、流通、消費、檢驗檢測等環節的數據標準。綜合運用物聯網、移動終端等載體,對食品、消費品、醫療器械、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進出口商品以及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質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動健全從生產、檢驗、物流、銷售、使用到維修保養等全生命周期追溯鏈條,開展公共溯源服務試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工作。建立、完善我省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機制,搭建我省技術性貿易措施公共信息平臺。密切跟蹤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變化,科學評估對我省重點產業造成的影響,做好預警、咨詢、評議等應對工作。結合我省重點和優勢產業,布局和建設若干行業領先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貴陽海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方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貴陽海關要牽頭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調度、督促檢查,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省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制度保障。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抓手作用,把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納入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相關單位要主動對接上級部門,結合我省實際,做好制度安排,引導生產經營者和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主動履行風險信息報告以及風險消減等義務,保障監管部門履行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等職責。(貴陽海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經費保障。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提升監管能力,加強口岸查驗設施建設,切實保障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監管工作開展。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管理原則,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按部門預算有關規定予以保障,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質量提升宣傳教育和風險文化建設,開展“質量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消費品質量安全‘進社區、進校園、進鄉鎮’”等主題活動,宣傳部門、新聞媒體等要大力普及質量安全法律知識,加強輿論熱點引導,提升公眾質量安全意識、風險防范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促進質量提升的良好氛圍。(省政府新聞辦、省廣播電視局、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標簽:體系 品質 風險 預防 風險預警 消費者 進出口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州省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見》(國發〔2017〕43號)精神,科學預防和有效控制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省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更加健全,預防和保護社會公眾免受質量安全風險傷害能力明顯提升,服務產業轉型升級和外貿健康發展能力顯著增強,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國門安全,推動全省外向型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監測。
1.落實風險監測計劃。根據國家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地區風險監測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從口岸到市場的風險監測工作,針對影響人體健康、財產安全、環境安全等風險因素開展抽查檢測,系統和持續地監測健康危害、物理危害、化學危害、生物危害、環境危害等質量安全風險,依法依規發布質量安全監測結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執行。(貴陽海關、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拓寬風險信息采集渠道。實行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風險信息報告制度。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主動報告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完善熱線電話、門戶網站、新媒體平臺等消費者投訴和企業報告渠道,運用移動互聯技術,持續開展輿情信息收集。建立質量安全傷害信息和食源性疾病信息收集調查制度。開展質量安全傷害事故調查工作,強化對商品設計和制造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加強市場采購、電子商務等重點領域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新興市場等重點區域的假冒偽劣信息搜集工作。(貴陽海關、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風險監測基礎保障。依托中國電子檢驗檢疫主干系統,加快建設全省數據集成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平臺。圍繞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貿易等新興業態和食品、消費品、機動車輛、裝備制造、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推動建立區域性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中心。在貴陽航空口岸、貴陽鐵路口岸、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安綜合保稅區、遵義綜合保稅區,以及重點外貿商品市場與集散地等,規劃布局一批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點,完善風險監測網絡。(省商務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風險信息共享交換。發揮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作用,采集和共享進出口商品相關數據。加強口岸安全聯合防控,構建全省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交換機制。推動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傷害信息通報協作,實現與進出口商品相關的傷害報告、食源性疾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等信息以及國內外同類風險信息的共享。(貴陽海關、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科學優化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5.推動風險評估機構發展。支持技術能力強、輻射效應顯著的我省技術機構申建區域性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和國家級質量安全風險驗證評價實驗室。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搭建科研平臺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開展風險消減有效性評價和技術咨詢,推動社會評估機構健康有序發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執行。(貴陽海關、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風險評估能力建設。培育專業化人才隊伍,參與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標準制定,推薦我省專家進入國家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設立進出口商品風險評估、風險預警科研課題,鼓勵相關技術機構、科研院所、大專院校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識別技術、分析與評價程序、方法標準規范等研究,提高風險評估能力。(貴陽海關、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風險評估結果應用。充分發揮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前置作用,為制定風險監測計劃、發現與規避潛在危害因素、風險處置措施制定提供支持。開展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水平評價工作,適時向地方政府報送評價結果。定期或即時發布重點進出口商品質量狀況,為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參考。(貴陽海關、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分類處理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信息。
8.強化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報送。落實風險預警等級劃分標準和動態調整規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警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對存在需實施口岸布控等快速反應措施的、需提醒生產經營者及時采取風險消減措施的、需實施強制性措施且需及時實施消費警示的風險危害,各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風險監測中心及監測點應及時上報貴州省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領導小組評估后提請國務院進出口商品質量主管部門發布相應風險預警。(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9.健全預警信息推送機制。對國務院進出口商品質量主管部門統一發布的風險預警,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利用平面媒體、廣播電視、互聯網、新媒體等方式,探索實施精準推送,暢通查詢渠道,擴大風險信息受眾覆蓋面,提高公眾對質量安全風險的認知度。(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快速實施質量安全風險處置。
10.健全快速反應措施。綜合運用降低信用等級、追溯調查、缺陷召回、加嚴監管、限制或禁止進出口、查封扣押、退運、暫停銷售、銷毀等手段,實施與風險預警等級相適應的全國一體化快速反應措施,實現從口岸到市場的全過程有效風險防控,直至解除相關措施。(貴陽海關、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完善口岸風險應急處置。重點關注進出口大宗資源性商品、危險貨物、固體廢物等商品的安全風險,制定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監管處置條件,強化應急物資儲備,開展應急響應和聯動協作,提高口岸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口岸風險監測,開展口岸風險應急處置演練,組織口岸風險應急處置能力評估,落實口岸安全聯合防控機制。(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商務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缺陷進出口商品召回。加強監督抽查與缺陷召回工作的聯動,逐步擴大召回商品覆蓋范圍,實施進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保護召回。落實企業召回主體責任,鼓勵制造商、進口商開展主動召回,對隱瞞缺陷、不配合缺陷調查或不按規定履行召回義務的,嚴肅追究責任。開展缺陷商品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調查、評估和處置,強化召回后續監管和效果評價。(貴陽海關、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完善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處置。對國外政府發布通報、召回、預警的出口商品,對由于安全、衛生、健康、環保、欺詐等問題被退運退貨的出口商品,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和假冒偽劣風險、影響我省外貿發展的出口商品,納入風險監測重點商品清單,開展追溯調查,加大抽查力度,強化后續監管。(貴陽海關、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強化質量信用激勵懲戒。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將企業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和風險消減義務履行情況納入質量信用管理,推動將質量安全信用信息歸集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貴州)。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對市場主體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對食品、消費品、強制性認證產品等重點領域的嚴重失信行為加大聯合懲戒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強化質量安全違法行為聯合懲治。建立質量安全違法“黑名單”,對質量違法企業實施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懲戒,對重大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懲戒到人。探索嚴重違法企業強制退出機制,對情節特別嚴重違法企業,責令退出市場。組建、充實專業執法稽查隊伍,加強協同配合,開展聯合執法。(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我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作用,推進執法監管、行業管理、刑事司法之間的有效銜接,健全跨部門的打假執法協作。對假冒偽劣行為高發領域和區域,完善專項整治和隨機抽查監管機制。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打擊跨境電子商務領域假冒偽劣行為。(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17.加強重點領域質量安全公益訴訟工作。司法機關要加強與有關監管部門的協作,充分發揮公益組織、律師的作用,增強公益訴訟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共同懲治危害健康安全、財產安全、環境安全等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注重質量安全風險管理結果運用。
18.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大向企業通報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評估報告的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缺陷消除、技術改造和工藝改進,提升質量水平。督促進出口商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落實商品質量驗收、檢驗檢測、安全認證、缺陷召回和售后服務等責任的制度,進口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嚴格質量安全責任追究,落實風險信息或重大質量事故的企業報告和風險消減義務,依法承擔質量安全侵權賠償責任。(貴陽海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改革檢驗檢疫監管模式。落實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加大對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的支持力度。堅持風險評估前置原則,依據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商品質量狀況評價和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結果,對一般風險商品,優化監管流程;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假冒偽劣風險的商品,實施有效的監管介入,綜合運用抽查、檢驗、驗證、采信與合格保證等多種合格評定方式,實施差異化監管。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入境驗證監管制度。(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加快完善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管理。全面復制推廣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落實相關制度。科學運用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采信的商品類別和檢驗項目。鼓勵符合資質要求的檢驗檢測機構參與,實施被采信機構信息公示。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追責和違規信息披露,完善市場退出機制,維護公平公正、富有活力的檢驗檢測市場秩序。(貴陽海關負責)
21.探索開展質量安全追溯。鼓勵企業建設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逐步統一生產、流通、消費、檢驗檢測等環節的數據標準。綜合運用物聯網、移動終端等載體,對食品、消費品、醫療器械、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進出口商品以及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質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動健全從生產、檢驗、物流、銷售、使用到維修保養等全生命周期追溯鏈條,開展公共溯源服務試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工作。建立、完善我省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機制,搭建我省技術性貿易措施公共信息平臺。密切跟蹤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變化,科學評估對我省重點產業造成的影響,做好預警、咨詢、評議等應對工作。結合我省重點和優勢產業,布局和建設若干行業領先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貴陽海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方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貴陽海關要牽頭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調度、督促檢查,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省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制度保障。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抓手作用,把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納入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相關單位要主動對接上級部門,結合我省實際,做好制度安排,引導生產經營者和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主動履行風險信息報告以及風險消減等義務,保障監管部門履行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等職責。(貴陽海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經費保障。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提升監管能力,加強口岸查驗設施建設,切實保障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監管工作開展。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管理原則,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按部門預算有關規定予以保障,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質量提升宣傳教育和風險文化建設,開展“質量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消費品質量安全‘進社區、進校園、進鄉鎮’”等主題活動,宣傳部門、新聞媒體等要大力普及質量安全法律知識,加強輿論熱點引導,提升公眾質量安全意識、風險防范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促進質量提升的良好氛圍。(省政府新聞辦、省廣播電視局、省市場監管局、貴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