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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區域監管工作的通知(德政辦字〔2008〕90號)

   2011-01-26 1009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從源頭抓好產品質量,落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從源頭抓好產品質量,落實監管責任,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發〔2007〕2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產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的重要意義
 
  產品質量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大局。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加大打擊生產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力度,對從源頭保障產品質量安全,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按照國務院提出的“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產品質量責任體系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強化監管措施,完善服務手段,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網絡,不斷提高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二、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體系
 
  各縣(市、區)政府要支持質監部門區域監管工作的開展,根據行政區域劃分、企業分布等狀況,研究確定下派監管人員的鄉鎮數量和地點;各縣(市、區)質監局要根據當地政府意見,將工作人員下派到有關鄉鎮,實行產品質量安全劃片區域監管。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解決監管人員辦公用房問題(原則上不少于3間);每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1名負責人分管此項工作,并指定專人為協管員。下派監管人員接受當地鎮(區)、街道及縣、市區質監局的雙重領導,負責組織實施監管區域內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認證等綜合監管工作,包括監督檢查、區域整治、不合格產品的檢查后處理,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投訴、舉報案件中涉及的調查、核實、調解等。協管員在鄉鎮監管人員的指導下,協助開展轄區內生產加工企業產品質量狀況調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溝通信息以及報告假冒偽劣產品質量事件等。
 
  三、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推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工作順利開展
 
  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總責,切實將產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管理工作。將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工作目標考核,建立健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各級質監部門要切實提高主動監管和服務能力,認真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采取切實有力措施,有效遏制生產加工和隱匿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杜絕區域性產品質量問題的發生。嚴格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地區: 山東 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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