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管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督局,甘肅礦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東風場區工商局:
現將《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協調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要點,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協調工作要點
2020年食品安全協調工作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牢牢把握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要求,遵循“四個最嚴”,落實“黨政同責”,推進“雙安雙創”,著力打造“食安甘肅”品牌引領行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
1.健全工作責任體系。協調督促各市(州)、縣(區)黨委政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的具體措施,建立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清單,壓實各級責任,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
2.明確食品安全監管事權。進一步完善省、市、縣、鄉四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事權劃分,全面落實各級政府和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加快建立事權清晰、權責明確、上下協調、運轉高效、執行有力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
3.統籌安排部署工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甘肅實際,制定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務。
4.協調推進十大行動。定期召開協調會,組織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和省局相關處室及時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快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十大行動。建立督查機制,跟蹤檢查各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掌握工作進展,并及時報省食安委領導,確保各項任務按時間節點、質量要求推進。
5.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監管能力。協調相關處室加快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督促各地全面推行“隴上食安”一體化智慧監管平臺應用,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全面推動責任落實
6.完善評議考核機制。提請省政府修訂《甘肅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完善對地方黨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制度。制定2020年市(州)政府、省食安委成員單位食品安全考核方案及評價細則,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評價機制,完善考核評價辦法,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不斷提升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公正性。
7.狠抓問題整改。依據國家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和專項督查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研究提出整改意見,靠實工作責任,堅持立行立改,全力抓好問題整改。督促各市(州)政府開展2019年度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問題整改,強化督查督辦,確保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組織召開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推進會,通報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要求,全面整改省委巡視反饋問題。
8.組織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檢查常態化機制,每季度組織食品相關處室開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重點檢查屬地管理責任、監管責任、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年度重點工作推進等情況,并對各市(州)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排名,結果通報各市(州)黨委政府,對檢查通報問題整改走過場、問題不解決的進行約談。
9.開展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督查。組織開展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督查,重點督查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省政府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全域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加強“地溝油”治理、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實施意見等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和監管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確保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三、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10.開展食安委辦規范化建設。制定《甘肅省基層食安委辦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加強“省、市、縣、鄉”四級食安委辦規范化建設,夯實基層食品安全工作基礎,著力完善“上下統一、體系完整、規范有序、運行高效”的基層食品安全協調體系,切實將食品安全隱患發現在基層,解決在基層。
11.加強食品安全統籌謀劃。報請省委省政府研究食品安全重大問題,報請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人、省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負責人檢查調研食品安全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群眾代表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監督。提請省政府召開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會議,部署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每季度召開省食安委全體會議,審議食品安全重要文件,解決突出問題。及時召開省食安委辦聯絡員或專題會議,研究落實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督促相關部門落實食品安全重點任務,協調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工作。
12.加強食安委建設。根據機構改革等變化,督促各市(州)、縣(區)建立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的食安委,明確食安辦日常辦事機構,動態調整食安委成員單位和食安委辦主任、副主任單位,明確相關單位職責分工,并修訂完善食安委相應制度文件。
13.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協調有關處室提請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督促各市(州)制定當地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運行機制,有效預防、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進一步建立健全議事協商、信息報告、督查考核、風險會商、部門聯動、業務培訓、宣傳教育等制度并匯編成冊,指導各地開展食品安全工作。
四、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
14.健全完善創建評價體系。修訂《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制定《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工作方案》《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暗訪評價方案》《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蹤評價方案》等文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評價體系。
15.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創建。召開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推進會,鞏固和深化群眾滿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設成效。開展省級食品安全城市驗收評估工作,命名15個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對已命名的第二批15個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進行跟蹤評價,對不再符合標準的一律取消資格,切實將創建工作打造成為改進工作的平臺、集中投入的平臺、宣傳展示的平臺。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估,在此基礎上,積極向國務院食安辦申報,做好國務院食安辦對蘭州市、嘉峪關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驗收評估。
16.探索第三方評價機制。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進行評估,開展城鎮居民食品安全滿意度、創城知曉率和支持率調查,引入明察暗訪和資料評審系統,探索試行群眾滿意度達標、資料評審達標、明察暗訪達標,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評價方式,著力加快推進全域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
五、加快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17.編制《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狀況報告》。梳理總結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取得的成績,分析研判全省食品安全形勢,提出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高水平、高質量的意見建議,形成全省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并報省委省政府,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科學決策和有效施策提供參考。
18.舉辦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培訓班。會同省委組織部舉辦全省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專題培訓班,組織14個市(州)和部分縣(區)政府分管領導參加培訓,全面提升各級領導干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夯實食品安全戰略組織基礎。
19.召開風險會商暨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會議。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作用,組織有關部門和省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專家就農產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食品產業發展等內容召開會議,交流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經驗,分析研判面臨的食品安全形勢和任務,提高監管工作效能,化解食品安全風險,促進食品產業發展。
20.舉行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按照國務院食安辦工作部署,舉行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系列活動,廣泛宣傳我省食品安全監管成效和食品產業發展成績,解讀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精神,普及食品安全科學知識,倡導合理膳食,積極營造社會共治氛圍。
21.加強食品安全信息交流。編印《食安甘肅動態》,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法規制度,了解掌握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動態,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監管效能,推動“食安甘肅”建設。《食安甘肅動態》由省食安委辦統一采編,并呈送省政府領導、省局領導,抄送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各市州政府及食安委。
22.構建社會共治格局。配合相關處室修訂《甘肅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鼓勵社會公眾和內部員工積極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制定《甘肅省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機制,激發多元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社會治理。督促各地落實協管員報酬,延伸監管觸角,加大食品安全責任險推廣力度,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格局。
現將《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協調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要點,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協調工作要點
2020年食品安全協調工作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牢牢把握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要求,遵循“四個最嚴”,落實“黨政同責”,推進“雙安雙創”,著力打造“食安甘肅”品牌引領行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
1.健全工作責任體系。協調督促各市(州)、縣(區)黨委政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的具體措施,建立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清單,壓實各級責任,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
2.明確食品安全監管事權。進一步完善省、市、縣、鄉四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事權劃分,全面落實各級政府和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加快建立事權清晰、權責明確、上下協調、運轉高效、執行有力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
3.統籌安排部署工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甘肅實際,制定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務。
4.協調推進十大行動。定期召開協調會,組織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和省局相關處室及時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快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十大行動。建立督查機制,跟蹤檢查各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掌握工作進展,并及時報省食安委領導,確保各項任務按時間節點、質量要求推進。
5.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監管能力。協調相關處室加快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督促各地全面推行“隴上食安”一體化智慧監管平臺應用,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全面推動責任落實
6.完善評議考核機制。提請省政府修訂《甘肅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完善對地方黨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制度。制定2020年市(州)政府、省食安委成員單位食品安全考核方案及評價細則,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評價機制,完善考核評價辦法,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不斷提升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公正性。
7.狠抓問題整改。依據國家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和專項督查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研究提出整改意見,靠實工作責任,堅持立行立改,全力抓好問題整改。督促各市(州)政府開展2019年度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問題整改,強化督查督辦,確保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組織召開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推進會,通報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要求,全面整改省委巡視反饋問題。
8.組織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檢查常態化機制,每季度組織食品相關處室開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重點檢查屬地管理責任、監管責任、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年度重點工作推進等情況,并對各市(州)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排名,結果通報各市(州)黨委政府,對檢查通報問題整改走過場、問題不解決的進行約談。
9.開展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督查。組織開展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督查,重點督查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省政府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全域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加強“地溝油”治理、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實施意見等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和監管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確保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三、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10.開展食安委辦規范化建設。制定《甘肅省基層食安委辦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加強“省、市、縣、鄉”四級食安委辦規范化建設,夯實基層食品安全工作基礎,著力完善“上下統一、體系完整、規范有序、運行高效”的基層食品安全協調體系,切實將食品安全隱患發現在基層,解決在基層。
11.加強食品安全統籌謀劃。報請省委省政府研究食品安全重大問題,報請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人、省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負責人檢查調研食品安全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群眾代表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監督。提請省政府召開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會議,部署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每季度召開省食安委全體會議,審議食品安全重要文件,解決突出問題。及時召開省食安委辦聯絡員或專題會議,研究落實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督促相關部門落實食品安全重點任務,協調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工作。
12.加強食安委建設。根據機構改革等變化,督促各市(州)、縣(區)建立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的食安委,明確食安辦日常辦事機構,動態調整食安委成員單位和食安委辦主任、副主任單位,明確相關單位職責分工,并修訂完善食安委相應制度文件。
13.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協調有關處室提請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督促各市(州)制定當地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運行機制,有效預防、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進一步建立健全議事協商、信息報告、督查考核、風險會商、部門聯動、業務培訓、宣傳教育等制度并匯編成冊,指導各地開展食品安全工作。
四、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
14.健全完善創建評價體系。修訂《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制定《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工作方案》《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暗訪評價方案》《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蹤評價方案》等文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評價體系。
15.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創建。召開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推進會,鞏固和深化群眾滿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設成效。開展省級食品安全城市驗收評估工作,命名15個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對已命名的第二批15個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進行跟蹤評價,對不再符合標準的一律取消資格,切實將創建工作打造成為改進工作的平臺、集中投入的平臺、宣傳展示的平臺。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估,在此基礎上,積極向國務院食安辦申報,做好國務院食安辦對蘭州市、嘉峪關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驗收評估。
16.探索第三方評價機制。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進行評估,開展城鎮居民食品安全滿意度、創城知曉率和支持率調查,引入明察暗訪和資料評審系統,探索試行群眾滿意度達標、資料評審達標、明察暗訪達標,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評價方式,著力加快推進全域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
五、加快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17.編制《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狀況報告》。梳理總結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取得的成績,分析研判全省食品安全形勢,提出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高水平、高質量的意見建議,形成全省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并報省委省政府,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科學決策和有效施策提供參考。
18.舉辦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培訓班。會同省委組織部舉辦全省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專題培訓班,組織14個市(州)和部分縣(區)政府分管領導參加培訓,全面提升各級領導干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夯實食品安全戰略組織基礎。
19.召開風險會商暨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會議。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作用,組織有關部門和省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專家就農產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食品產業發展等內容召開會議,交流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經驗,分析研判面臨的食品安全形勢和任務,提高監管工作效能,化解食品安全風險,促進食品產業發展。
20.舉行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按照國務院食安辦工作部署,舉行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系列活動,廣泛宣傳我省食品安全監管成效和食品產業發展成績,解讀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精神,普及食品安全科學知識,倡導合理膳食,積極營造社會共治氛圍。
21.加強食品安全信息交流。編印《食安甘肅動態》,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法規制度,了解掌握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動態,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監管效能,推動“食安甘肅”建設。《食安甘肅動態》由省食安委辦統一采編,并呈送省政府領導、省局領導,抄送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各市州政府及食安委。
22.構建社會共治格局。配合相關處室修訂《甘肅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鼓勵社會公眾和內部員工積極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制定《甘肅省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機制,激發多元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社會治理。督促各地落實協管員報酬,延伸監管觸角,加大食品安全責任險推廣力度,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