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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1556號(商貿旅游類 047號)提案答復的函|關于解決已吊銷營業執照市場主體注銷難問題的提案 (國市監提〔2019〕109號)

   2019-12-06 680
核心提示:李冬玉委員:您提出的《關于解決已吊銷營業執照市場主體注銷難問題的提案》收悉。你提出的建議,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入分析
李冬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已吊銷營業執照市場主體注銷難問題的提案》收悉。你提出的建議,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入分析了當前市場主體呼吁解決、社會輿論高度關注的退出難問題,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對于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和參考價值。對于您的建議,我們進行了深入研究,多次開展專項調研,并進一步加快了相關工作進程。經商最高人民法院、稅務總局、國資委,現答復如下:
 
    黨中央、國務院對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要求,要健全優勝劣汰的市場退出機制。十九大報告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必須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國務院同意印發的《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確要求,研究建立市場主體強制退出制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因經營異常、違法失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依照法定程序實施強制退出。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緊緊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推動解決市場主體退出難問題,不斷促進市場優勝劣汰和資源優化配置。
 
    一、推動吊銷未注銷企業退出所做的工作
 
    (一)積極解決“注銷難”問題,為企業退出市場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務。今年1月,經國務院同意,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工作的通知》,聚焦企業注銷中的“難點”“痛點”“堵點”,進一步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增強企業辦事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升企業辦事體驗,促進企業“新陳代謝”、結構優化。一是加強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行企業注銷“一網”服務。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立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實行各有關部門注銷業務“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實行企業注銷“一網”服務。二是改革企業登記注銷制度,簡化企業登記程序和材料。優化普通注銷制度,允許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清算組備案信息和發布債權人公告,降低注銷成本。完善簡易注銷制度,從2018年12月底開始,選取17個省(區、市)的27個地區開展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試點工作,試點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簡易注銷適用范圍、將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至20天、建立容錯機制。三是推行稅務注銷分類處理,提高清稅速度。優化社保、商務、海關等登記注銷,降低企業辦事成本。四是編制《企業注銷指引》,切實解決企業在注銷過程中遇到的因股東失聯、營業執照遺失等無法辦理注銷業務的特殊情形,解決企業注銷面臨的各種實際困難。
 
    (二)進一步優化稅務注銷程序。在2018年推出稅務注銷“免辦”和承諾制容缺“即辦”服務的基礎上,2019年5月制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稅務注銷辦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9〕64號),進一步擴大即辦范圍。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以及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納稅人明確即時出具清稅文書;進一步簡化注銷前業務辦理程序,增加“批量”補辦申報規定,方便納稅人補辦申報;進一步精簡報送證件資料,對已納稅人減少《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發票領用簿》等6項報送證件、資料,讓納稅人切實感受注銷便利。
 
    (三)積極開展強制退出試點,不斷總結積累成功經驗。按照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激勵的工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選定江西瑞昌市、廣西南寧市、重慶渝北區開展市場主體強制退出工作試點,在退出機制、退出方式、退出程序上進一步探索。同時,積極關注并切實指導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在瑞安試點經驗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選定了杭州余杭區、寧海縣、長興縣、嘉興秀洲區、紹興柯橋區和蘭溪市等6個縣級單位,參照民事相關的告知、除權等舉措,重點就如何規范被吊銷企業的注銷登記行為,合法認定吊銷未注銷企業的股東責任等問題多角度多方向試點,進一步明晰了股東清算義務、企業救濟途徑、信用懲戒措施等問題。
 
    (四)加強頂層制度設計,不斷完善強制退出體制機制。近年來,市場主體退出難問題不斷凸顯,市場監管總局對此一直高度關注并持續跟蹤,一方面不斷指導地方積極開展試點,另一方面,也在積極進行深入調研,研究各項政策措施,并將其作為今年的重點工作。自接到您的建議以來,結合落實國務院《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市場監管總局進一步加快了工作步伐。今年7月,我們在浙江省寧波市召開了部分省市座談會,起草了《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開展市場主體強制退出改革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見。待草擬稿成熟以后,我們將以總局規范性文件的形式下發全系統貫徹落實。
 
    另,從全國人大法工委獲悉,公司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五)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僵尸企業”。2016年,國資委率先啟動“僵尸企業”處置工作,按照“已停產6個月或半停產12個月以上、連年虧損、靠政府或集團總部補貼和銀行續貸存在,以及長期虧損或連續虧損3年以上、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正常清償到期債務”的標準,將76家中央企業所屬2041戶較為困難子企業納入“處僵治困”專項治理工作范圍,通過采取“兼并重組改造一批,強化管理提升一批,清理淘汰退出一批”等措施,截至2018年末,已累計完成1900余戶處置治理任務,其中三分之一完成市場出清。
 
    二、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入學習、研究您提出的建議,立足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促進市場優勝劣汰和資源優化配置。
 
    (一)進一步推動完善法律法規。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推動《公司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為市場主體強制退出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同時,在目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修訂過程中,研究對怠于履行注銷清算義務的吊銷企業相關責任人加強信用懲戒。
 
    (二)進一步暢通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共同研究完善吊銷未注銷企業退出的制度規范和技術方案,建立工作常態化會商機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加大市場主體強制退出的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和風險提示。引導公眾全面了解市場主體強制退出的概念、程序及法律后果,提高政策知曉度和社會參與度,督促有關責任人依法履行清算注銷義務。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標簽: 注銷 市場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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