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綏芬河市、撫遠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黑龍江省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8月6日
黑龍江省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規范保健食品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通過利用會議、講座、免費體檢等方式非法宣傳、非法會銷保健食品行為,特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有效遏制非法營銷保健食品的行為,大力提升保健食品安全消費意識和辨別能力,引導理性消費、正確消費,促進保健食品流通秩序進一步好轉。
二、工作重點
(一)加強對“會議營銷”經營單位和產品監管。采取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相結合的方式,組織監管力量對賓館、酒店等公共場所以及專營店、培訓室等可能用于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的場所突擊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可疑產品進行快篩和抽檢。
(二)加強對“會議營銷”場地出租方的監管。通過多種方式告知承接對外會議業務的賓館酒店、社區等易進行會銷的公共場所所有者,使其知曉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銷專項行動的相關要求,不得為非法會銷提供場地和相應服務,對違反規定的,按照國家總局打擊保健食品“四非”要求,依據《食品安全法》相應規定對違法活動組織者和場地服務提供者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社會共治的監管氛圍。在加強保健食品科普知識的正面宣傳,提高公眾辨識和防范能力的同時,結合會銷易發時間段和目標人群的特點,在電視臺和電臺滾動播發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銷專項行動和消費警示語,聯合社區開展上門宣傳,通過曝光案例、播放宣傳片等多種形式揭露非法會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使廣大群眾特別是老年人擦亮眼睛,認清非法會議營銷的本質,避免上當受騙。
(四)部門聯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員作用,主動收集保健食品會議營銷方面的信息,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對“會議營銷”行為提早介入、及時打擊,對經常發生會銷行為的場所加強巡查力度。加強與公安、工商、社區相關職能部門的協作,及時互通信息,深挖案源線索,做到對違法行為多方聯合打擊。
三、法律依據
發現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八十七條、九十條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食品流通許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許可經營保健食品的;
(二)經營假冒保健食品文號、標志以及未經批準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產品的;
(三)經營保健食品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的;
(四)以會議、講座等形式違法銷售保健食品的;
(五)市場開辦者對入場的保健食品經營者未履行市場開辦責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適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依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四條、五條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四、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15年8月20日開始,到10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摸底階段(8月底前)。廣泛開展專項行動的宣傳動員,努力營造社會關注、公眾參與、企業支持的濃厚氛圍。認真排摸轄區保健食品流通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掌握整治的重點,將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分類登記,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目標準。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10月20日)。針對排查摸底的情況,加強巡查監控,落實監管措施,集中開展安全隱患整治,著力查處社會關注的案源,形成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震懾力。
(三)總結上報階段(10月25日前)。各市(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10月25日前向省局上報專項行動總結(紙質和電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地)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細化責任、落實措施、健全機制,指導縣、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地實施方案于8月25日前報省局。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與當地工商、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處理,該處罰的必須處罰、該曝光的必須曝光、該移送公安機關的必須移送。同時要嚴肅工作紀律,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推進。
(三)做好信息報送。各地要隨時向省局報送專項行動的工作進展、主要成效、查處的重大典型案例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按時報送工作總結。省局將適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督導檢查,總結典型經驗,通報各地工作完成情況。
聯系人:李密,金鷹
電 話:0451-88313013,88313079
郵 箱:2830163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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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8月6日
黑龍江省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規范保健食品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通過利用會議、講座、免費體檢等方式非法宣傳、非法會銷保健食品行為,特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有效遏制非法營銷保健食品的行為,大力提升保健食品安全消費意識和辨別能力,引導理性消費、正確消費,促進保健食品流通秩序進一步好轉。
二、工作重點
(一)加強對“會議營銷”經營單位和產品監管。采取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相結合的方式,組織監管力量對賓館、酒店等公共場所以及專營店、培訓室等可能用于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的場所突擊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可疑產品進行快篩和抽檢。
(二)加強對“會議營銷”場地出租方的監管。通過多種方式告知承接對外會議業務的賓館酒店、社區等易進行會銷的公共場所所有者,使其知曉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銷專項行動的相關要求,不得為非法會銷提供場地和相應服務,對違反規定的,按照國家總局打擊保健食品“四非”要求,依據《食品安全法》相應規定對違法活動組織者和場地服務提供者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社會共治的監管氛圍。在加強保健食品科普知識的正面宣傳,提高公眾辨識和防范能力的同時,結合會銷易發時間段和目標人群的特點,在電視臺和電臺滾動播發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銷專項行動和消費警示語,聯合社區開展上門宣傳,通過曝光案例、播放宣傳片等多種形式揭露非法會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使廣大群眾特別是老年人擦亮眼睛,認清非法會議營銷的本質,避免上當受騙。
(四)部門聯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員作用,主動收集保健食品會議營銷方面的信息,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對“會議營銷”行為提早介入、及時打擊,對經常發生會銷行為的場所加強巡查力度。加強與公安、工商、社區相關職能部門的協作,及時互通信息,深挖案源線索,做到對違法行為多方聯合打擊。
三、法律依據
發現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八十七條、九十條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食品流通許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許可經營保健食品的;
(二)經營假冒保健食品文號、標志以及未經批準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產品的;
(三)經營保健食品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的;
(四)以會議、講座等形式違法銷售保健食品的;
(五)市場開辦者對入場的保健食品經營者未履行市場開辦責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適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依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四條、五條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四、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15年8月20日開始,到10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摸底階段(8月底前)。廣泛開展專項行動的宣傳動員,努力營造社會關注、公眾參與、企業支持的濃厚氛圍。認真排摸轄區保健食品流通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掌握整治的重點,將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分類登記,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目標準。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10月20日)。針對排查摸底的情況,加強巡查監控,落實監管措施,集中開展安全隱患整治,著力查處社會關注的案源,形成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震懾力。
(三)總結上報階段(10月25日前)。各市(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10月25日前向省局上報專項行動總結(紙質和電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地)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細化責任、落實措施、健全機制,指導縣、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地實施方案于8月25日前報省局。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與當地工商、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處理,該處罰的必須處罰、該曝光的必須曝光、該移送公安機關的必須移送。同時要嚴肅工作紀律,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推進。
(三)做好信息報送。各地要隨時向省局報送專項行動的工作進展、主要成效、查處的重大典型案例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按時報送工作總結。省局將適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督導檢查,總結典型經驗,通報各地工作完成情況。
聯系人:李密,金鷹
電 話:0451-88313013,88313079
郵 箱:2830163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