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5〕10號)精神,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努力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現就抓好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監管體系
(一)加快推進市、縣監管體制改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完成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的地方,要加掛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牌子;要把食品安全作為綜合執法的首要責任,統籌調配監管資源,確保監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強。到2015年底,全省100%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組建到位,并正常運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健全鄉鎮(街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等形式,妥善解決協管員、信息員工作報酬問題。到2015年底,100%的縣(市、區)在鄉鎮(街辦)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60%的縣(市、區)建立協管員、信息員報酬保障機制。(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強化綜合協調。各級食安委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監督指導作用,健全部門間、區域間的信息通報、溝通會商、聯合執法、事故處置等聯動機制,凝聚合力。到2015年底,全省100%的市、縣(市、區)政府成立食安辦,并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健全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村級監管員隊伍,提升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整合充實執法力量。推動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2015年底,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全部移交到位。(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農業廳)
(五)推動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調整充實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食品安全辦案人員力量,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形成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強大威懾。到2015年底,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要明確相關機構承擔打擊食品藥品犯罪的偵查工作。(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公安廳)
(六)深化食品安全監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改革,將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中的糧食加工等6大類84個品種食品生產許可權下放至市、縣(區)。制定全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實施辦法,逐步推進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許可兩證合一。依法推進保健食品注冊管理和備案制度改革。推進依法行政,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對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項,加強合法性審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從源頭防范法律風險;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標準,統一執法文書,統一執法標識,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和行政檢查等行為。加強執法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依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推動執法聯動和區域合作。全面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制,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強化制約監督,加大問責力度。(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政府法制辦)
二、堅持問題導向,解決突出問題
(七)強化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加大食用農產品監管,推行標準化生產和全程控制。嚴厲打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病死畜禽收購屠宰、私屠濫宰、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以打擊甲胺磷等高毒禁用農藥和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農藥、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和假劣農資等為重點,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問題。加強農產品“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力爭全年新增“三品一標”200個以上。加快“三品一標”產業升級,將認證認可的重點轉移到綠色、有機食品上來,把我省打造成全國知名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八)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全程監管。加強對大型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規范對小作坊、攤販、網絡銷售等的管理。繼續打擊無證無照、銷售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侵權仿冒等違法違規行為。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點大宗食品開展綜合治理。針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中檢出塑化劑、蜂蜜摻假造假、食品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持續開展“餐桌污染”治理。強化進出口食品監管和風險管控,嚴格進口食品準入和回顧性檢查,嚴格實施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繼續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組織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開展食品安全審計。(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工信委)
(九)強化重點區域風險防控。開展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食品加工業集聚區、農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強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加大對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流動餐飲食品攤販的監管力度。加強對旅游景區、鐵路車站等就餐人員密集場所的食品安全監管,對農村集體聚餐進行指導,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南昌鐵路局)
(十)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開展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摸清底數、排查風險。按照不同業態、規模、經營品種等分類要求進行細化梳理,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息庫。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結合監督檢查和日常抽檢發現問題較多的重點品種,開展風險隱患排摸研判,建立“風險清單”,開展綜合治理,努力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規范問題食品信息報告和核查處置工作。完善抽檢信息公布方式,依法公布抽檢信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持證合法經營,督促其履行進貨查驗和如實記錄查驗情況等法定義務。2015年,食品抽檢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或問題食品的處置率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治理體系
(十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首負責任,監督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繼續分階段推動企業建立完善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白酒生產企業完善企業質量授權人制度,督促肉制品、飲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建立企業質量授權人制度。推動食品企業完善食品生產經營全程質量安全記錄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可查詢、過程可控制、責任可追究的追溯體系。加大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建立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問題報告制度。完善餐飲服務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完善企業信用制度,探索建立統一的食品信用分級分類標準,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繼續完善“黑名單”發布工作,公開曝光問題產品和企業,倒逼企業增強主體責任;依法及時公布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相關信息,加大對嚴重失信者的懲戒力度,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二)完善社會共治體系。積極搭建社會共治平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專項資金,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充分調動消費者、新聞媒體、志愿者等社會各方積極性。支持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監督生產經營活動,交流溝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加強行業自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納入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積極發揮專家學者咨政啟民作用。促進第三方機構在檢驗檢測、合規性檢查和認證等方面發揮作用。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在學校食堂、校園大宗食品統一配送單位等重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和消費者多方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責任單位: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江西保監局)
四、健全法規標準,提高風險管控水平
(十三)推動立法及標準修訂進程。以食品安全法及其條例的修訂為契機,抓好食品安全監管法規制度“廢、改、立”工作,加快食品安全法實施辦法修訂步伐,厘清監管邊界,覆蓋監管盲區,落實監管責任,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法治軌道。(責任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四)完善農業地方標準體系。突出蔬菜、水果、茶葉、畜禽、水產等重點農產品,組織制定20項以上農業地方標準。完善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工作程序,完成江西茶油、江西米粉、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規范3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編制工作。推進食品安全標準的貫徹實施,開展重點標準的跟蹤評價。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制定修訂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的有機銜接。(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五)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建立聯合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活動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出臺食品藥品涉嫌刑事犯罪追溯標準。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同級公安機關密切配合,進一步完善案件線索通報、重大案件咨詢會商、提前介入、涉案物品處置和案件信息聯合發布機制等,全面提升打擊效能和辦案質量。(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政府法制辦)
(十六)提高風險管控水平。健全風險預警工作體系和專家隊伍,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和交流工作機制,制訂工作規范,加強輿情監測和風險隱患預判。積極發揮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風險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大型企業風險交流機制,強化行業預警交流。(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七)提高風險監測和評估能力。繼續加強風險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夯實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基礎,組織實施年度優先風險評估和應急評估項目。開展食物消費量調查和總膳食研究。建立部門間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分析機制,提高數據利用度。(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八)加強食源性疾病管理。進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制度與溯源平臺,建立部門間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機制。加大對新發風險、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力度,健全風險線索發現、分析、報告、通報和預警機制。到2015年底,全省100個縣(市、區)各設置1家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九)強化宣傳引導。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費提示和風險警示,曝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舉措和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情況。加強與媒體溝通,妥善做好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輿情應對,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能力建設
(二十)進一步加大投入。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檢測檢驗能力建設、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標準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正常開展。抓緊實施“十二五”規劃項目,加大預算內基建投資,規范使用中央轉移支付資金,著力解決基層監管能力薄弱問題。到2015年底,100%市、縣(區)落實食品安全專項經費。(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二十一)科學編制“十三五”規劃。總結“十二五”規劃實施經驗,緊扣全省食品監管發展現狀和基層需求,科學編制全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重點規劃一批有迫切需要、有爭取空間、有實際作用的項目,為“十三五”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信息化、技術支撐、基礎設施、隊伍建設長遠發展奠定基礎。(責任單位: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二十二)提升檢測檢測能力。推動縣級食品藥品、農產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推動食品安全重點實驗室建設,建立重點實驗室管理制度,提高實驗室管理水平。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加強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到2015年底,未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設區市,要將質監等部門所屬食品檢驗檢測職能及相應的編制、人員、裝備等,劃轉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100%的縣要完成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兩部門所屬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組建檢驗檢測中心。(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十三)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上下貫通、高效運轉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推進應急管理機制建設,明確省、市、縣及鄉鎮(街道)基層站所應急管理職責,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加大應急裝備建設投入,組織開展實戰、模擬、桌面推演等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習演練。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建立事故防范、處置、報告等工作制度。(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十四)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實施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建設統一高效、資源共享的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建立全省食品醫藥企業基本信息數據庫。推進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系統、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統、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加快建設“農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體系。加強食品風險監測、風險評估、日常監管統計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科學監管水平和監管效能。推進南昌、九江等地開展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協調推動南昌深圳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贛昌水產品批發市場商戶開展電子結算應用,整合資金流和物流信息,形成從批發、零售、消費三個環節完整的肉菜流通追溯信息鏈條。(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六、狠抓督促落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
(二十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任務分工。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加大工作力度,強化投入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進度,認真抓好落實。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加強協調,其他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二十六)強化督查考評,嚴格責任追究。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評制度,將食品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開展督促檢查,根據任務分工和時間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按進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到2015年底前,各級政府要逐級與下級政府簽署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加大督查督辦力度,適時通報典型案例。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依紀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責任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責任。(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5〕10號)精神,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努力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現就抓好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監管體系
(一)加快推進市、縣監管體制改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完成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的地方,要加掛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牌子;要把食品安全作為綜合執法的首要責任,統籌調配監管資源,確保監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強。到2015年底,全省100%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組建到位,并正常運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健全鄉鎮(街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等形式,妥善解決協管員、信息員工作報酬問題。到2015年底,100%的縣(市、區)在鄉鎮(街辦)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60%的縣(市、區)建立協管員、信息員報酬保障機制。(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強化綜合協調。各級食安委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監督指導作用,健全部門間、區域間的信息通報、溝通會商、聯合執法、事故處置等聯動機制,凝聚合力。到2015年底,全省100%的市、縣(市、區)政府成立食安辦,并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健全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村級監管員隊伍,提升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整合充實執法力量。推動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2015年底,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全部移交到位。(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農業廳)
(五)推動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調整充實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食品安全辦案人員力量,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形成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強大威懾。到2015年底,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要明確相關機構承擔打擊食品藥品犯罪的偵查工作。(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公安廳)
(六)深化食品安全監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改革,將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中的糧食加工等6大類84個品種食品生產許可權下放至市、縣(區)。制定全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實施辦法,逐步推進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許可兩證合一。依法推進保健食品注冊管理和備案制度改革。推進依法行政,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對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項,加強合法性審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從源頭防范法律風險;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標準,統一執法文書,統一執法標識,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和行政檢查等行為。加強執法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依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推動執法聯動和區域合作。全面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制,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強化制約監督,加大問責力度。(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政府法制辦)
二、堅持問題導向,解決突出問題
(七)強化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加大食用農產品監管,推行標準化生產和全程控制。嚴厲打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病死畜禽收購屠宰、私屠濫宰、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以打擊甲胺磷等高毒禁用農藥和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農藥、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和假劣農資等為重點,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問題。加強農產品“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力爭全年新增“三品一標”200個以上。加快“三品一標”產業升級,將認證認可的重點轉移到綠色、有機食品上來,把我省打造成全國知名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八)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全程監管。加強對大型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規范對小作坊、攤販、網絡銷售等的管理。繼續打擊無證無照、銷售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侵權仿冒等違法違規行為。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點大宗食品開展綜合治理。針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中檢出塑化劑、蜂蜜摻假造假、食品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持續開展“餐桌污染”治理。強化進出口食品監管和風險管控,嚴格進口食品準入和回顧性檢查,嚴格實施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繼續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組織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開展食品安全審計。(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工信委)
(九)強化重點區域風險防控。開展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食品加工業集聚區、農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強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加大對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流動餐飲食品攤販的監管力度。加強對旅游景區、鐵路車站等就餐人員密集場所的食品安全監管,對農村集體聚餐進行指導,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南昌鐵路局)
(十)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開展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摸清底數、排查風險。按照不同業態、規模、經營品種等分類要求進行細化梳理,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息庫。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結合監督檢查和日常抽檢發現問題較多的重點品種,開展風險隱患排摸研判,建立“風險清單”,開展綜合治理,努力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規范問題食品信息報告和核查處置工作。完善抽檢信息公布方式,依法公布抽檢信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持證合法經營,督促其履行進貨查驗和如實記錄查驗情況等法定義務。2015年,食品抽檢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或問題食品的處置率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治理體系
(十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首負責任,監督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繼續分階段推動企業建立完善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白酒生產企業完善企業質量授權人制度,督促肉制品、飲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建立企業質量授權人制度。推動食品企業完善食品生產經營全程質量安全記錄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可查詢、過程可控制、責任可追究的追溯體系。加大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建立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問題報告制度。完善餐飲服務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完善企業信用制度,探索建立統一的食品信用分級分類標準,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繼續完善“黑名單”發布工作,公開曝光問題產品和企業,倒逼企業增強主體責任;依法及時公布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相關信息,加大對嚴重失信者的懲戒力度,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二)完善社會共治體系。積極搭建社會共治平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專項資金,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充分調動消費者、新聞媒體、志愿者等社會各方積極性。支持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監督生產經營活動,交流溝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加強行業自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納入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積極發揮專家學者咨政啟民作用。促進第三方機構在檢驗檢測、合規性檢查和認證等方面發揮作用。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在學校食堂、校園大宗食品統一配送單位等重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和消費者多方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責任單位: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江西保監局)
四、健全法規標準,提高風險管控水平
(十三)推動立法及標準修訂進程。以食品安全法及其條例的修訂為契機,抓好食品安全監管法規制度“廢、改、立”工作,加快食品安全法實施辦法修訂步伐,厘清監管邊界,覆蓋監管盲區,落實監管責任,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法治軌道。(責任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四)完善農業地方標準體系。突出蔬菜、水果、茶葉、畜禽、水產等重點農產品,組織制定20項以上農業地方標準。完善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工作程序,完成江西茶油、江西米粉、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規范3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編制工作。推進食品安全標準的貫徹實施,開展重點標準的跟蹤評價。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制定修訂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的有機銜接。(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五)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建立聯合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活動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出臺食品藥品涉嫌刑事犯罪追溯標準。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同級公安機關密切配合,進一步完善案件線索通報、重大案件咨詢會商、提前介入、涉案物品處置和案件信息聯合發布機制等,全面提升打擊效能和辦案質量。(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政府法制辦)
(十六)提高風險管控水平。健全風險預警工作體系和專家隊伍,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和交流工作機制,制訂工作規范,加強輿情監測和風險隱患預判。積極發揮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風險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大型企業風險交流機制,強化行業預警交流。(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七)提高風險監測和評估能力。繼續加強風險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夯實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基礎,組織實施年度優先風險評估和應急評估項目。開展食物消費量調查和總膳食研究。建立部門間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分析機制,提高數據利用度。(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八)加強食源性疾病管理。進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制度與溯源平臺,建立部門間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機制。加大對新發風險、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力度,健全風險線索發現、分析、報告、通報和預警機制。到2015年底,全省100個縣(市、區)各設置1家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九)強化宣傳引導。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費提示和風險警示,曝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舉措和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情況。加強與媒體溝通,妥善做好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輿情應對,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能力建設
(二十)進一步加大投入。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檢測檢驗能力建設、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標準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正常開展。抓緊實施“十二五”規劃項目,加大預算內基建投資,規范使用中央轉移支付資金,著力解決基層監管能力薄弱問題。到2015年底,100%市、縣(區)落實食品安全專項經費。(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二十一)科學編制“十三五”規劃。總結“十二五”規劃實施經驗,緊扣全省食品監管發展現狀和基層需求,科學編制全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重點規劃一批有迫切需要、有爭取空間、有實際作用的項目,為“十三五”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信息化、技術支撐、基礎設施、隊伍建設長遠發展奠定基礎。(責任單位: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二十二)提升檢測檢測能力。推動縣級食品藥品、農產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推動食品安全重點實驗室建設,建立重點實驗室管理制度,提高實驗室管理水平。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加強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到2015年底,未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設區市,要將質監等部門所屬食品檢驗檢測職能及相應的編制、人員、裝備等,劃轉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100%的縣要完成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兩部門所屬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組建檢驗檢測中心。(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編辦、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十三)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上下貫通、高效運轉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推進應急管理機制建設,明確省、市、縣及鄉鎮(街道)基層站所應急管理職責,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加大應急裝備建設投入,組織開展實戰、模擬、桌面推演等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習演練。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建立事故防范、處置、報告等工作制度。(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十四)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實施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建設統一高效、資源共享的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建立全省食品醫藥企業基本信息數據庫。推進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系統、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統、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加快建設“農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體系。加強食品風險監測、風險評估、日常監管統計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科學監管水平和監管效能。推進南昌、九江等地開展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協調推動南昌深圳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贛昌水產品批發市場商戶開展電子結算應用,整合資金流和物流信息,形成從批發、零售、消費三個環節完整的肉菜流通追溯信息鏈條。(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六、狠抓督促落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
(二十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任務分工。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加大工作力度,強化投入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進度,認真抓好落實。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加強協調,其他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二十六)強化督查考評,嚴格責任追究。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評制度,將食品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開展督促檢查,根據任務分工和時間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按進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到2015年底前,各級政府要逐級與下級政府簽署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加大督查督辦力度,適時通報典型案例。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依紀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責任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責任。(責任單位: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