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據
“三線一單”,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明確提出“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
為提升我市環境管理系統化精細化水平,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豫政〔2020〕37號)要求,我市印發了《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鄭政〔2021〕13號,以下簡稱《意見》)。
二、起草過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充分研讀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擬訂《意見》初稿。初稿完成之后,向各區縣(市)和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等市直相關單位廣泛征求意見。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2021年6月30日,市政府正式印發《意見》。
三、《意見》的主要內容
該《意見》分為總體要求、主要內容、實施和應用、保障措施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豫政〔2020〕37號),結合我市實際,明確鄭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第二部分,主要內容。全市劃定生態環境管控單元113個,包括優先保護單元26個,重點管控單元81個,一般管控單元6個,實施分類管控。為確保政策協同,劃定的各類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的數量、面積和地域分布依照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空間格局、約束性指標等調整確定。基于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統籌考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等要求,從優化空間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態環境風險、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建立“1+113”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
第三部分,實施和應用。強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與相關規劃的銜接,將其作為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等的重要依據。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作為推進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環境風險管控等工作的依據和生態環境監管的重點,強化其在生態、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等環境管理中的應用。實行動態更新,原則上每5年更新調整一次,5年內因國家和地方發展戰略、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生態保護紅線及國土空間規劃等調整的進行及時更新調整。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市生態環境局統籌協調全市“三線一單”實施、評估、更新調整和宣傳工作。市直各相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各區縣(市)強化組織實施,抓好“三線一單”成果落地應用工作。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專業技術團隊,落實工作經費,切實保障“三線一單”實施、評估、更新調整、平臺應用及維護等工作順利開展;充分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及時總結應用成效,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作用。
四、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鄭州市生態環境局
解 讀 人:張龍亢
聯系電話:0371-6718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