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9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
應急管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及時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擔負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使命。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取得的進展。
“十三五”期間,全區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應急管理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有關要求,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舉措加強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自治區應急體系建設取得良好成效,連續5年獲得國務院安委會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優秀等次,“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全面實現。
一是抓改革、促融合,應急管理事業活力全面激發。正確處理“破”與“立”的關系,機構改革全面完成,各市、縣(區)應急管理局全部進入政府組成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序列,23個開發區均設置應急或安全監管機構,應急管理隊伍人數增加1.8倍。準確把握“統”與“分”的銜接,調整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機構,打造“1+1+4”大應急、全災種指揮體系新格局,統分結合、防救相承、全程貫穿、協同一致的治理模式初步形成。科學界定“防”與“救”的職責,規范災情會商、預警發布、救災物資調撥和輿情研判,初步構建起統一指揮、分工清晰、互為銜接、暢通高效的應急機制。穩步推進應急管理法規制度建設,制定30余項法規制度、標準規范,涵蓋隊伍管理、物資儲備、研判會商、決策指揮等多個方面,為應急管理規范化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深化“三減一提升”政務服務,推出8條便企新舉措,推進行政審批8個轉變,應急管理領域“放管服”改革典型做法被國務院推廣。
二是明責任、嚴監管,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出臺《自治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堅持把安全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石,主動扛起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責任。修訂《自治區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各部門各單位凝聚共識、形成合力,持續加強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扎實推進“1+2+9+7+N”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齊抓共管工作格局穩步形成。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全員安全責任制,在重點行業企業推行安全總監制度,先后3輪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開展“全覆蓋”專家指導服務,開展全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含建設項目)設計診斷和工程質量復核,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對標對表創建工程,重構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模式,創新經濟激勵、差異化監管等10項政策措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寧夏版本”在全國推廣。與2015年相比,2020年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19.3%和17.2%,較大及以上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57.1%和55.2%,連續4年未發生重大以上事故。
三是夯基礎、固根本,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明顯增強。出臺《自治區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自治區防災減災救災責任規定》,修訂《自治區自然災害救助辦法》,自然災害防治政策保障更加有力。出臺《關于落實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重點工程的實施方案》,有序推進自然災害防治八項重點工程,累計實施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地質災害綜合治理等工程項目260余項,投入資金112億元。形成了以自治區級為中心、市級為支撐、縣級為依托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成救災物資儲備庫16個,儲備救災物資1.08億元,可供轉移安置12萬人。建立“以獎代補”資金保障長效機制和創評結果運用機制,新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57個,中衛市沙坡頭區被列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試點縣(區)。與“十二五”時期相比,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倒塌房屋數量、農作物受災面積、直接經濟損失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均明顯下降。
四是建隊伍、強科技,應急綜合保障水平顯著提升。出臺《關于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積極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森林草原防滅火等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掛牌組建了防汛抗旱、油氣管線、航空救援等10大類29支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推行預案簡明化、實用化改革,修訂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專項應急預案,基本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高標準開展紀念海原大地震100周年應急演練。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建立了“1+5+N”24小時領導在崗帶班、分類值班備勤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加強災害事故應急響應和處置。將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科技進步納入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在高危行業領域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3家煤礦列入國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名單。有序推進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一期工程,建設移動指揮方艙、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等輔助決策指揮平臺,在全國率先完成危險化學品監測預警系統建設,一二三四級重大危險源全部納入視頻監控,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系統全面升級。
五是重宣教、聚合力,應急管理社會治理提檔升級。廣泛開展“三互兩共一競賽”、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萬里行和“千場培訓進社區”防災減災教育宣傳志愿服務等活動,安全應急文化建設成效顯著。積極培育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安全技能實訓基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示范職業院校和產教融合型企業,深入實施安全培訓“百千萬”工程,應急管理人才隊伍能力素質全面提升。出臺自治區《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積極推動銀川市、吳忠市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延伸應急管理基層觸角,在4個試點縣區設立了鄉鎮應急管理辦公室,努力打通基層應急管理“最后一公里”。開啟“保險+科技+服務”的安責險運行新模式,累計承保企業2000余家,提供風險保障100余億元。全社會“兩個至上”的意識更加深入,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加速形成。
(二)面臨的挑戰。
“十四五”時期,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戰略定位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戰略目標,要求自治區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必須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災害事故應對需要相匹配。當前自治區面臨安全生產爬坡過坎期、應急力量培育期、應急體系成型期“三期疊加”的新形勢,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各種風險隱患交織疊加,災害事故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與此同時,自治區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還存在諸多薄弱環節,應急管理工作仍面臨嚴峻挑戰。
一是黨和人民對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十二次全會,都把“統籌發展和安全”納入“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將安全發展提到了全新高度。全區人民群眾安全意識日益提升,對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的需求更加迫切,新冠肺炎疫情激發了社會公眾的警惕性,對災害事故的容忍度越來越低。應急管理事關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肩負的責任更大、要求更高。
二是區情實際決定災害事故風險挑戰更為復雜。全區90%以上的國土面積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以上高值區,50%的縣(區)為森林一級火險區、草原極高火險區,南部六盤山區、賀蘭山東麓等區域地質災害、洪澇災害頻發,全區受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威脅的頻率增高、風險增大。自治區倚重倚能的產業結構尚未得到有效轉變,城鄉間、地區間、行業間發展水平不均衡,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等行業領域傳統頑疾仍需解決,存量風險形勢依然嚴峻,東部地區產業轉移、重大項目加快建設、新興產業迅猛發展、鄉村振興全面實施等帶來的增量風險不斷加速積累,全區面臨防范化解安全生產系統性風險的挑戰日益增大。
三是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的短板弱項更加凸顯。應急管理職責邊界不甚清晰,機制運行不夠順暢,責任落實尚有差距。法規制度體系尚不完備,落實效果評估不夠及時。災害監測預警網絡尚不健全,防災減災救災基礎建設歷史欠賬較多。救援隊伍能力與災害事故應對需求不相匹配,預案、物資、通信等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科技支撐力度不足,先進技術與應急管理業務融合不夠充分。專業人才有所短缺,產業工人整體素質不高。基層應急能力建設亟待加強,公眾風險防范意識及自救互救能力仍有不足。
(三)發展的機遇。
“十四五”時期是“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歷史交匯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自治區在新發展階段實現追趕跨越的重要黃金窗口期,自治區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將為應急管理事業提供新的動力和保障,應急管理事業發展迎來重大機遇。
一是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為應急管理事業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將應急管理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論斷新要求,國務院多次做出重大工作部署,為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和路徑。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始終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和支持,將為推動應急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組織、制度和物質保障。
二是“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戰略定位為應急管理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利契機。建設河段堤防安全標準區有利于推動洪澇災害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災害防御水平。建設生態保護修復示范區有利于降低地質災害、洪澇等自然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防范化解災害風險。建設經濟轉型發展創新區有利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形成適應安全發展要求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降低重大安全風險。
三是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為應急管理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自治區產業向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發展,推進設備換芯、機器換人、生產換線,加快淘汰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和產能,將有效促進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提升。衛星遙感、雷達監測、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手段在應急管理領域深度集成應用,將對提升重大災害事故監測預警和防范處置能力發揮重要作用。
四是社會廣泛參與意識顯著提升為應急管理事業發展提供了不竭動力。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全區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安全已經成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要素,安全發展理念深入人心,企業職工、社會公眾對安全的關注度、支持度和參與度日益提升,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積極性、科學性和規范性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格局進一步深化,將為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助力。
綜合判斷,“十四五”時期自治區應急體系建設正處在充滿挑戰的戰略機遇期,必須深刻認識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把握“三新”主線、立足區情實際、樹立底線思維、發揚“三牛”精神,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在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奮力譜寫全區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新篇章。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以及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科學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堅持“兩個至上”,聚焦“兩個根本”,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主線,深入推進自治區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努力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繼續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美麗新寧夏提供堅強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政治引領。堅持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絕對領導,全面落實黨領導應急管理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全過程各方面,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為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終把安全作為頭等大事,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首要目標,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可持續、更有保障。
——堅持預防為主、精準治理。注重關口前移,強化源頭管控,健全災害事故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監測預警、風險管控、應急處置全鏈條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科學認識和系統把握災害事故致災規律,做到預警發布精準,搶險救援精準,恢復重建精準,監管執法精準。
——堅持創新驅動、強化能力。注重依靠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科技創新,推動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強化底線思維,做好應急準備,提升應急管理科學化、專業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增強防范應對各類災害事故的綜合能力。
——堅持依法治理、社會共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應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制度化步伐。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大力弘揚安全應急文化,構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參與、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5年,自治區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基本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努力建成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形勢持續向好,生產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自然災害防御水平明顯提升,全社會防范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顯著增強,確保與全國同步向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邁進。到2035年,自治區重大安全風險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全面實現依法應急、科學應急、智慧應急,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基本實現與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專欄1 “十四五”核心指標
專欄1 “十四五”核心指標 | |||
序號 | 指標內容 | 預期值 | 指標性質 |
1 |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 下降15% | 約束性 |
2 |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約束性 |
3 |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0% | 約束性 |
4 |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 零發生 | 預期性 |
5 | 年均每百萬人口因自然災害死亡率 | <1 | 預期性 |
6 | 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 | <15000 | 預期性 |
7 | 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地區生產總值比例 | <1% | 預期性 |
分項目標:
——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更加完善。應急管理指揮體制、協同機制、機構設置、職能配置更趨合理,各級各部門銜接協調更為順暢,應急管理機構基礎設施、裝備條件有效改善,各方應急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應急管理法規制度更為健全、執法更加規范。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機構設置率達到90%以上,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行政執法裝備配備達標率達到80%。
——災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風險調查評估、監測預警能力顯著增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水平、城鄉基礎設施防災能力全面提升。災害事故信息上報及時率達到100%,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公眾覆蓋率達到90%以上。
——應對準備處置能力顯著增強。綜合、專業、社會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應急救援效能顯著提升,應急預案、物資、運輸、通信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等專職消防人員占自治區總人口的比例達到0.4‰,災害事故發生后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時間縮短至10小時以內,基本形成覆蓋全區的救援直升機起降點網絡。
——科技人才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科技、人才、信息資源配置更趨合理高效,先進適用技術裝備落地應用,規模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初步形成,專家隊伍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信息技術與應急管理業務深度融合,應急管理的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明顯提高。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相關專業(或具有相關工作經歷、背景)人才占比達到70%,重點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新增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率達到100%。
——共建共治共享體系更加健全。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持續提升,社會公眾安全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顯著提高,應急管理社會化服務市場更加規范有序,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鄉鎮(街道)應急管理“六有”和村(社區)應急管理“三有”建設完成率達到90%以上,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新增50個以上。
三、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夯實應急管理根基
(一)完善應急管理體制。
健全領導指揮體制。推動各市、縣(區)調整完善黨委政府領導下的應急管理指揮部,規范信息共享、預警發布、應急值守和督查考核等工作機制,推動健全自治區、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全覆蓋、全貫通的應急管理組織指揮架構。充分發揮安委會、減災委等議事協調機構的統籌推動作用,進一步完善各級應急管理體制,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推進自治區應急管理隊伍準軍事化管理。
完善監管執法體制。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整合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方面的監管執法職責,建立健全自治區、市、縣(區)、鄉鎮(街道)四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推進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制定自治區防震減災、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等領域的執法權責清單,建立消防執法跨部門協作機制。加強各級負有應急管理職責部門的機構建設,強化監管執法工作條件保障。
(二)優化應急協同機制。
強化部門協同。健全自治區、市、縣(區)各類應急指揮機構運行規則和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相關聯席會議制度及形勢分析研判、協同會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優化災害事故多部門聯訓聯演、現場救援統一指揮及協作機制,健全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多主體協同和災害事故處置應對多方協作模式。建立健全與林長制銜接的自治區森林草原火災聯防聯控機制。
強化區域協同。健全與陜西、甘肅、內蒙古等毗鄰省區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地震、森林草原火災、流域性洪澇、凌汛、危險化學品等重大災害事故區域協調聯動,建立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搶險救援、物資調配、力量協同、聯合演練、航空應急等方面的跨區域合作機制。建立完善黃河流域九省區應急救援協同聯動機制,開展系統性災害防范治理和協同聯動救援。
強化軍地協同。強化與駐寧軍隊和武警部隊在搶險救災領域的軍民融合與協同組織,健全完善軍地聯合指揮協調、救援力量調用、災情動態通報、物資儲運調配等應急協調聯動工作機制。開展軍地訓練基地共建共享及常態化聯訓聯演,推進自治區基干民兵應急隊伍與政府部門專業救援力量一體建設,加強軍地應急救援力量聯動保障。
(三)壓實應急管理責任。
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貫徹落實自治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防災減災救災責任規定》,制定黨政領導干部應急管理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壓實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班子其他成員的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應急管理工作責任。推動自治區各級黨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應急管理工作,切實落實重大安全風險防控責任。
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自治區有關責任規定,推動各級負有應急管理職責部門在安全監管、災害防治、搶險救援等方面切實履職盡責。建立部門監管職責動態完善機制,厘清部門職責清單,構建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工貿等職責交叉、聯系緊密的行業領域和環節的聯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對自治區承接東部地區轉移產業以及新型材料、綠色能源等新產業、新業態、新領域的安全監管。
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出臺《自治區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切實做到安全責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應急救援“五到位”。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推動自治區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組建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團隊。深化落實安全誠信、安全承諾、輿論監督等措施,落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制度。
完善落實責任監督機制。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推動自治區、市、縣(區)、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將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地區高質量發展、領導干部政績等考核內容,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及權重,完善責任考核評價機制,綜合運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強化職責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完善重大災害評估和事故調查機制,健全第三方專業技術分析機制,加強對自治區災害事故責任追究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
四、推進法治應急建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完善法規制度體系。
健全法規制度標準。結合國家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立法進程,推動自治區應急管理法規制度的立改廢釋,加快推進自治區安全生產、抗旱防汛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配套規范性文件制修訂。積極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演練等急需適用的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
完善清理評估機制。完善自治區應急管理領域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健全規章清理常態化機制,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深入評估自治區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基層應急能力建設、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等政策制度落實情況,運用評估結果推進政策制度完善落實。
(二)規范推進依法治理。
推動依法行政決策。建立健全應急管理事權劃分、重大行政決策等自治區依法行政相關制度規定,明確重大行政決策范圍及事項。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嚴格實施應急管理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機制。鞏固提升自治區應急管理領域“放管服”改革成果,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
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合理劃分應急管理執法管轄權限,明確自治區、市、縣(區)、鄉鎮(街道)四級執法范圍和執法重點,深入實施分類分級差異化執法。完善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程序,推行執法辦案評議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執法評價體系。健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合理確定自由裁量幅度。規范實施自治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格執行移送標準和程序。加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建筑施工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加大社會普法力度。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普法融入應急管理執法辦案全過程。建立常態化普法教育機制,著力打造互動型、服務型、創新型應急法治宣傳新模式。充分發揮自治區各類法治宣傳教育基地作用,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多樣化的應急管理普法活動,加強典型災害事故案例的普法宣傳。
加強執法公開監督。深入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促進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合法規范。探索建立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聘任有關行業領域的專家、專業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等作為執法監督員,強化執法全過程監督。
五、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深化隱患排查治理
(一)注重風險源頭預防管控。
加強風險評估。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動態更新機制,推動各市、縣(區)定期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推動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定期開展區域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深入推進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建立自治區災害風險隱患數據庫,加強普查數據應用。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專項地質災害調查。鼓勵化工、礦山、交通、電力、油氣、水利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加強青銅峽抽水蓄能電站、鹽池定北氣田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全過程安全風險評估。
科學規劃布局。完善國土空間等規劃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城市空間格局和生產生活方式布局。制定深化自治區自然災害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推進自然災害風險區劃與各級各類規劃融合。合理規劃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吳忠太陽山開發區、平羅工業園區等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布局,嚴格控制區域風險等級及風險容量,推進園區封閉化管理。
嚴格安全準入。落實《自治區化工項目準入目錄》,推動五個地級市及寧東管委會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落實高風險、較高風險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危化項目停批、限批規定,健全完善建設項目聯審聯批機制,從嚴審批高危行業領域建設項目。健全自治區重大項目決策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按照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推動小礦山有序退出。
(二)強化風險監測預報預警。
提升風險監測能力。優化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災害監測核心基礎站點和常規觀測站點布局,加快推進賀蘭山東麓等重點防洪區域監測站網建設和提升,加強衛星監測等技術在寧南山區等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高風險區域風險早期識別中的應用,完善分類別、分強度的突發性、極端性災害天氣監測業務,建立空天地一體化全覆蓋的災害風險監測感知網絡。深入推進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及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測聯網,推動銀川、吳忠等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管網和橋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線安全感知網絡建設。
提升預報預警能力。完善災害性天氣預報預測技術及基于風險的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技術,優化基于海量數據集成與人工智能的中短期預報算法,發展自治區精細化氣象災害預報體系。完善升級多部門應用、多手段共享的寧夏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加快各級各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加強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風險識別和預報預警。利用通信設施、多媒體終端、應急廣播等公共資源及全網短信、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多種傳播手段,構建廣覆蓋立體化的自治區預警信息發布網,實現精準靶向預警信息發布。
(三)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
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推進自治區“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加快現代煤化工、冶金等重點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支持企業推廣應用機械化、自動化生產設備設施,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推動實施智能工廠、綠色工廠、數字化車間建設,推進自治區高危行業對標提升轉型發展行動。建立完善煤礦、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評審管理制度,充分運用經濟激勵、差異化安全監管等激勵措施,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縱深發展,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對標檢查整改和達標持續改進。扎實推進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含建設項目)設計診斷和工程質量復核,推動工藝設施安全水平提升。進一步完善國道109線、省道205線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提升客貨車輛本質安全水平。
加強隱患排查治理。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完善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機制,制定符合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實現隱患自查自報自改常態化。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實行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和整改效果評價。健全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加強自治區安全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及深度應用,完善自治區、市、縣(區)、企業多級聯動的風險隱患數據庫,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分析通報機制,定期分析、評估隱患治理效果。
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嚴格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扎實推進“1+2+9+7+N”專項整治,動態調整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強化清單化任務管理和掛圖作戰工作機制,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持續深化鞏固專項整治工作成果。
專欄2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重點
1.危險化學品:東部地區轉移產業項目;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自動化控制;精細化工風險評估;重大危險源管理。
2.礦山: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或極復雜等災害嚴重煤礦;產能低于60萬噸/年的煤礦。相互之間安全距離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露天礦山;入井人數超過30人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采用干式制動的無軌膠輪車或者改裝車輛運輸人員、炸藥、油料等落后工藝設備。
3.消防:鄉村火災、大型商業綜合體、電動自行車、老舊小區、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接合部、物流倉儲。
4.道路運輸:臨水懸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隧道、危橋、農村“馬路市場”等道路及部位;老舊客車、臥鋪客車、重載貨車等運輸車輛;常壓液體危險貨物不合規罐車、非法夾帶運輸等危險貨物運輸。
5.城市建設: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管線管廊、燃氣、排水防澇等地下基礎設施;高層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橋梁隧道工程。
6.工貿:鋼鐵、粉塵涉爆、鋁加工(深井鑄造)、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和貨物密集場所。
7.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安全風險評估分級;冶金有色等產業聚集區本質安全;倉儲物流園區內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及裝卸管理。
8.文體旅游及大型活動:公共博物館;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公共體育設施;景區流量管控、景區防汛、高風險旅游項目;大型群眾性活動。
(四)加強自然災害綜合治理。
強化自然災害風險管控。建立完善自治區災害風險清單式防控治理機制,根據風險分布實施分類分級管理,全面加強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風險管控。加強寧南山區等地震重點危險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防控能力建設,強化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準備及評估。
提升自然災害防御能力。健全以黃河為中心的河洪防御體系,加強黃河寧夏段以及清水河、苦水河、葫蘆河等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綜合治理,推進賀蘭山東麓蓄洪攔洪滯洪能力建設,完善以中南部水庫為重點的防洪調度體系,持續推進病險水庫、淤地壩除險加固。推進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工程治理,對受地質災害威脅大、群眾疏散困難的居民點實施搬遷避讓。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防火規劃(2018-2025年)》要求,加強重點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區域防火道路、阻隔系統、取水點等基礎設施建設。開展重點場所抗震性能排查,加大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安全加固和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力度,落實防震減災、防洪排澇等涉及民生和安全建設工程的防災減災設防標準,繼續實施自治區抗震宜居農房改造,開展固原全域海綿城市項目推廣。開展自治區應急避難場所底數普查,完善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布局,推進各市、縣(區)應急避難場所規范化建設。
六、全面強化應急準備,提升應急救援效能
(一)強化應急力量準備。
建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支持自治區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力量布局優化和專業救援能力建設,健全完善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調動機制。加強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站建設,大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伍,開展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達標活動。依托現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和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自治區、市、縣(區)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加大先進適用裝備配備力度,強化多災種專業化訓練,實現城鄉綜合應急救援力量全覆蓋。
建優行業專業救援隊伍。科學規劃自治區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強化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森林草原防滅火、危險化學品及礦山事故救援等領域專業救援力量建設,加強運輸、通信、測繪、氣象、醫療等專業保障隊伍建設。推進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及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完善空域使用、航路航線審批、飛行服務保障、機場骨干網絡聯動機制。依托國有大型骨干企業組建多災種救援隊伍和跨區域機動救援隊伍,建立與在寧施工中央企業的搶險救援聯動機制。強化企業所屬救援力量專業化建設,推動企業間建立應急救援聯動互助機制,加強隊伍間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訓共練。健全政府和企業購買應急服務機制,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建好社會應急救援力量。鼓勵支持社會應急力量發展,將社會應急力量納入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完善社會應急力量管理服務制度,健全社會應急力量調用機制,規范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應急管理工作。推動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安全應急救援實訓基地等應急實訓設施向社會應急力量開放共享,完善共訓共練機制,強化骨干社會應急力量培訓。將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建立社會應急力量激勵及補償機制,加強表彰獎勵、傷亡撫恤及救援補償。
(二)強化應急預案準備。
完善預案管理機制。出臺《自治區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健全完善預案制修訂、演練和動態管理等工作機制,加強應急預案的統一規劃和分級分類管理,加強預案配套工作手冊、行動方案等支撐性文件的編制和管理。依照災害事故分類分級明確相關各方職責和任務,強化上下級預案、同級預案、政府與企業、相鄰地區等相關預案之間的有效銜接。加大應急預案數字化建設力度,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應急預案文本電子化、流程可視化、決策指揮智能化。
加快預案制修訂。優化自治區、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各類應急預案的框架和內容要素,細化現場指揮權限、風險防控、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及應急處置等方面措施要求。加強預案制修訂過程中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完成各級各類災害事故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工作,編制自治區重要目標、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重大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應急預案,開展鄉鎮(街道)、村(社區)預案編制試點示范。
加強應急演練和評估。制訂并落實自治區、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年度演練計劃,常態化開展全面覆蓋、形式多樣、政企聯動、多方參與、貼近實戰的應急演練,強化地質災害、洪澇災害、危險化學品等綜合性實戰演練、跨區域拉動演練和無腳本“雙盲”演練。完善應急演練評估機制,加強應急演練評估檢查,推動基于演練評估結果的應急預案修訂。
(三)強化應急物資準備。
優化應急物資管理。完善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相結合,實物儲備、協議儲備和產能儲備相銜接的自治區應急物資儲備模式。建立健全應急物資更新輪換、緊急采購、征用補償、快速調配等機制,完善跨部門、跨區域應急物資協同保障、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整合各級各部門應急物資保障數據資源,建設自治區應急物資綜合信息平臺,推進應急物資實時監測、快速調撥、全程追溯。
加強物資實物儲備。按照可供應急救助和轉移安置受災群眾13萬人的應急物資保障需求,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完善自治區、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應急物資儲備布局,合理確定儲備品類、規模和結構并動態調整,加強交通不便或災害風險等級高的鄉鎮應急物資儲備點建設。整合利用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等現有儲備庫資源,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業代建應急物資儲備庫。推動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家庭加強應急物資儲備。
發展物資協議及產能儲備。推動應急物資協議代儲規范化,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協議儲備保障政策,制定協議儲備計劃,提高協議儲備比例,優化協議儲備結構。開展自治區重要應急物資產能摸底,選擇銀川、石嘴山等市基礎條件較好的企業納入產能儲備企業范圍,建立動態更新調整機制。
(四)強化運輸通信準備。
加強緊急運輸保障。健全多方參與、協同配合的緊急運輸機制,制定自治區運輸資源調運、征用、災后補償等配套政策。整合各類運輸資源,充分發揮順豐、京東、天豹等在寧大型快遞物流企業、運輸組織等各類運輸力量效能。完善多式聯運組織,發揮鐵路、公路、航空、水運等不同運輸方式規模、速度、覆蓋優勢,打造高效率緊急運輸網絡。加強緊急運輸綠色通道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優先通行機制。推進政企聯通的自治區緊急運輸調度指揮平臺建設,加強應急物資運輸、配送、分發等環節調度管控。
加強應急通信保障。利用北斗衛星、天通衛星等通信資源,加強自治區應急衛星通信網絡建設。依托寧夏移動、聯通、電信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強化偏遠地區基礎通信網絡建設,在銀川、中衛等中心或節點城市、災害多發易發地區、高風險設施周邊區域建設一定數量的超級基站,加強區域通信網絡應急保障。完善自治區應急通信專業保障隊伍裝備配置,支持各市配備移動應急指揮平臺,支持基層應急機構和專業救援隊伍配備小型便攜應急通信終端。
(五)強化救助恢復準備。
健全災害事故救助機制。逐步建立與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自然災害救助標準調整機制,完善各地區受災人員救助標準。完善救災資源動員機制,支持紅十字會、慈善組織等依法參與災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災群眾過渡性安置和救助機制,引導心理援助與社會工作服務參與應對災害事故。規范救災捐贈管理,加強相關部門銜接,完善應急捐贈物資管理分配機制。依托自治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加強災害事故現場急救能力及醫療救治能力建設。
規范災后恢復重建。科學開展災害損失評估、次生衍生災害隱患排查及危險性評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損鑒定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完善評估標準和流程。適時調整優化自治區災害救助及恢復重建的財稅、金融、土地、社會保障、產業扶持等配套政策,加強災害救助及恢復重建資金管理,強化政策實施監督評估。
七、加強科技人才支撐,增進創新驅動活力
(一)促進科技創新應用。
加強技術支撐機構建設。探索引導整合自治區應急技術中心、減災中心等多方技術力量,組建自治區應急管理研究機構,加強應急管理領域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成果推廣等方面的技術支撐。依托自治區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會研究機構,建設應急管理智庫,加強應急管理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隊伍建設。
創新應用先進技術裝備。加強自治區自然災害監測預防和應急裝備、地震及地質災害隱患點鑒別與應對、煤礦安全生產及監控預警等關鍵技術的集成創新研發。落實應急管理領域先進適用技術裝備目錄和技術改造計劃,在高危工藝、監測預警、應急救援等領域加快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及裝備。加快推進機器人、無人機等現代化裝備在危險場所、崗位、工序中的運用,完成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過氧化等高危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設施自動化控制改造,推廣冶金行業自動化上料系統。深化金鳳、紅柳、棗泉等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全面推進120萬噸/年及以上大型煤礦和災害嚴重煤礦智能化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推動自治區安全應急產業發展,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先進適用的安全應急產品和服務。
加強科技交流合作。建立東西部應急管理科技協同創新機制,支持各地級市與東部地市建立科技合作伙伴關系,推動區內相關單位與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應急管理部化學品登記中心等國內相關高校及機構建立協同創新共同體,鼓勵相關單位在寧設立分支機構。積極組織參與國內外應急管理相關科技峰會、展覽與交流論壇,加強應急管理領域科技交流。依托中阿博覽會等平臺,探索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應急管理科技國際交流合作。
(二)打造優秀人才隊伍。
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健全專業人才培養招錄機制,拓展急需緊缺人才培育供給渠道,采取定向招錄、委托培養等方式,加強應急管理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采取院校學習、定向委培等方式,分災種、分領域培養有實戰經驗的現場指揮官,加強應急救援隊伍指戰員培訓。深入實施自治區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專項行動,積極培養企業安全生產復合型人才和崗位能手。支持寧夏大學、寧夏職業技術學院等區內高等院校和職業學院加強應急管理學科建設,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
加強專家智力支撐。調整優化自治區、市、縣(區)各級各類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充分發揮專家在自然災害、安全生產等領域風險會商研判、輔助監管執法、重大決策咨詢、應急救援處置、企業專題培訓等方面的作用。邀請專家參與督查檢查和專項論證,組織專家對基礎薄弱地區和企業進行指導服務,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診斷解決。
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將應急管理納入自治區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改善應急管理實訓培訓基礎條件,完善應急管理人員入職培訓、定期輪訓和考核機制。健全符合應急管理職業特點的待遇保障機制,全面落實國家應急管理崗位津貼等保障政策,建立完善自治區應急管理人員值班補助制度。健全落實職業榮譽激勵、表彰獎勵及撫恤優待政策。
(三)強化信息支撐保障。
加快推進“智慧應急”建設。強化互聯網+、5G、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和區塊鏈在自治區應急管理領域的技術應用,完善監督管理、監測預警、指揮救援、災情管理、政務管理、社會動員等功能,構建精準監管、全面感知、動態監測、智能預警、扁平指揮、快速處置、人性服務的自治區“智慧應急”新模式。
深化信息化集成應用。加快推進應急指揮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系統全面升級,持續推進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建設,實現事故信息報送“一張網”、指揮調度“一鍵通”、應急管理“一張圖”。加強應急管理、自然資源、水利、林草、氣象、消防、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應急管理基礎數據、監測數據與業務數據匯聚共享,強化數據資源的加工、管理、分析、應用。加快建設自治區“互聯網+監管”系統,全面推行“互聯網+執法”模式。
八、推動共建共治共享,共筑全民安全防線
(一)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普及鄉鎮(街道)應急管理站(所),做到有編制、有人員、有設施、有保障。落實基層應急管理及救援人員力量,建立自治區“第一吹哨人”制度,發揮基層應急管理信息員哨點作用。整合基層災害信息員、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員、森林護林員等隊伍資源,建立“一崗多能”的安全風險網格員隊伍。
加強基層應急能力建設。全面推進鄉鎮(街道)應急管理“六有”和村(社區)應急管理“三有”標準化建設,推行基層應急管理網格化工作制度,支持引導村(社區)開展風險隱患報告、排查和治理,組織常態化應急疏散演練。積極推進銀川、吳忠等市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試點創建工作,持續推動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示范縣創建。
(二)培育安全應急文化。
廣泛開展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構建寧夏特色安全應急文化體系,明確統一標志、口號、動漫形象等內容。完善應急管理科普宣教保障機制,加強主流媒體宣傳教育,推動安全應急知識宣傳和科學普及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深入實施全民安全素養提升行動,深化推進應急管理宣傳和應急救護知識進企業、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月以及安全技能競賽、應急志愿者下基層等主題宣傳活動,制作或引進一批應急科普教材、讀物、動漫等公眾教育產品。
深化應急管理宣教平臺建設。依托海原地震地質公園、海原地震博物館等災害遺址公園、應急培訓演練和教育實踐基地、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基地、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場所及科技場館,建設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安全培訓、體驗基地,將安全元素融入社區、廣場、鄉村服務場所等公共設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微信等新媒體加強宣傳教育,加強自治區數字防災減災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網上應急科普平臺和應急虛擬體驗館建設。
(三)發揮市場主體作用。
發展社會中介服務。建立完善行業協會、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多方參與的社會中介服務體系,支持開展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詢、檢測檢驗、教育培訓等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完善自治區政府購買應急管理服務指導性目錄,拓展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加強社會化服務監督管理,從嚴約束規范安全中介機構執業行為,引導應急管理技術服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強化保險等市場機制在風險防范、損失補償、恢復重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健全行業主管部門、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保險機構參與保險服務機制。深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及其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進一步擴大安責險推行和保障范圍。加快自治區巨災保險制度建設,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健全信用獎懲機制。實行自治區企業安全生產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制度,健全企業安全生產動態信用評價機制。完善自然災害領域信用體系,建立緊急征用、志愿捐助、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誠信制度和信用記錄。綜合運用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領域信用評價結果,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懲戒和不良信用修復機制。
九、謀劃實施重大工程,筑牢安全發展基底
(一)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建設工程。
實施自治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程,開展災害調查評估、風險評估與區劃。實施自治區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重點完善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監測站網布局,加強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及信息化平臺建設。升級覆蓋危險化學品、礦山、油氣管道、工貿等重點企業的監測預警網絡,推進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管網和橋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線及地質災害隱患點、重大危險源的城鄉安全監測預警網絡建設。整合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行業領域監測子網,匯聚物聯網感知數據、業務數據以及視頻監控數據,實現城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一網統管”。
(二)安全生產預防能力建設工程。
開展自治區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火災、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深入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建設一批多種類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礦。以危險工藝本質安全提升與自動化改造、安全防護距離達標改造等為重點,推進化工園區示范建設。繼續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對標對表創建工程,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率。持續推進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
(三)城鄉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實施自治區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開展學校、醫院、體育館、圖書館、養老院等公共基礎設施和農村房屋抗震加固。實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開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河道整治等防洪工程建設。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移民搬遷工程,開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工程治理及搬遷避讓。加強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和森林草原火災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在典型自然災害多發地級市和重點縣區,建設集應急指揮、應急演練、物資儲備、人員安置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區域性綜合應急物資儲備庫,推進高風險地區地級市、縣級應急物資儲備庫新改擴建,補充必要的應急物資裝備儲備。
(四)應急指揮調度能力建設工程。
加快推進自治區應急指揮(救援)中心建設,完成五個地級市及寧東管委會、縣級市應急指揮(救援)中心建設,加強與西北區域應急指揮中心及其綜合救援基地、培訓演練基地、物資儲備基地和航空保障基地的協調聯絡。推動完善應急指揮調度平臺和融合通信系統建設,優化災害事故應急資源管理、協同指揮調度、現場實時通信等功能。
(五)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工程。
推進自治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能力建設,在全區11個森林草原火災高風險縣區建設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救援場站、撲火隊伍及裝備、配套基礎設施,加強其他縣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救援基礎建設。建設自治區綜合應急實訓演練基地,改造升級現有實操實訓場所,配備專業救援裝備器材,重點完善具備多種災害事故實景模擬訓練條件的實戰化模擬訓練設施。推進危化品救援、森林草原火災防治等區域救援基地建設。在各地級市、重點縣(區)建設一批應急救援直升機起降點。
(六)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工程。
深化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建設,擴展監測預警、指揮救援、決策支持、監督管理等業務應用及功能。建設自治區應急管理大數據應用平臺,加強災害事故應急基礎信息接入及分析應用。建立自治區危化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監管系統,實現對危化品全鏈條信息化監管。建設自治區應急物資綜合信息平臺,實現各級各類應急物資的智慧管理和高效調配。
(七)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工程。
落實國家《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試行)》,配備必要的個體防護、執法保障、測量偵檢等通用裝備及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監管等專用裝備。貫徹落實自治區“1+6”基層治理實施意見,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管理能力建設。推動安全發展示范城市、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示范縣建設。推進各級應急廣播平臺建設,完善農村地區特別是災害事故多發易發地區應急廣播系統,強化“村村響”防災減災救災實際應用。
(八)公眾科普宣教能力建設工程。
建設自治區應急知識科普庫、網上應急科普平臺和應急虛擬體驗館,開發應急科普教材、讀物,支持自媒體創辦應急欄目、節目,聯合紅十字會等公益組織開展安全應急知識宣講、技能培訓、應急演練等多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建設覆蓋地震、交通、建筑施工、工業安全、居家安全等方面的防災減災及安全教育體驗基地及場館。
十、實施保障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以及關于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增強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把黨的領導貫穿到規劃實施的各領域和全過程,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二)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建立健全自治區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實施規劃的工作推進機制,將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分解到年度工作計劃,將主要指標納入年度計劃指標體系,明確實施主體、責任單位和推進措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發揮各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加強與其他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規劃實施協同配合機制。建立規劃實施評估考核機制,客觀公正開展中期評估、總結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過程的突出問題,強化考核評價結果應用。
(三)強化政策協同保障。
加強各類政策的統籌協調,注重政策目標與政策工具、短期政策與長期政策、國家政策與地方政策的銜接協同,發揮政策疊加效應,打好財政、稅收、金融、價格等政策組合拳,提升政策精準性和協同性。聚焦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加強應急管理重大政策研究,增強政策調控能力。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合理保障防范應對災害事故工作資金,落實重點工程項目投入,有效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確保規劃有效實施。
(四)加強規劃實施監督。
完善規劃實施監督機制,及時發布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在全社會形成自覺參與和監督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強化人大、政協監督作用,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作用,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作用,加強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力量專業化監督作用和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形成全社會關心規劃、自覺參與和監督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
專用名詞說明
1.“1+1+4”應急管理指揮體系:“1”即安全生產委員會,“1”即應急管理指揮部,“4”即防汛抗旱指揮部、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減災委員會。
2.“三減一提升”政務服務:即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提升群眾滿意度。
3.“1+2+9+7+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1”即1個總體,“2”即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個專題,“9”即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消防、道路運輸、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城市建設、工業園區等功能區以及危險廢物等9個《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重點行業領域,“7”即油氣長輸管道、校園、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農業農村(農機、漁業、農藥)行業、商貿流通領域、公共博物館、氣瓶等7個《全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確定的自治區重點行業領域,“N”即N項專項整治具體工作。
4.“1+5+N”24小時領導在崗帶班、分類值班備勤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1”即應急管理廳主要領導全天總值班,“5”指1名廳級領導、1名值班長、1名主值班員、1名副值班員和1名司機,“N”為全廳干部時刻備勤。
5.鄉鎮(街道)應急管理“六有”:即有班子、有機制、有預案、有隊伍、有物資、有演練。
6.村(社區)應急管理“三有”:即有場地設施、有裝備物資、有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