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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7925號建議的答復|關于新時代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建議

   2021-11-01 1022
核心提示: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將您的建議落實到工作中,加快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尹立云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新時代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建議》收悉。經商農業農村部,現答復如下:

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始終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在提升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構建“透明食安”治理系統、健全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加快構建食品安全“一張網”的建議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我們將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不斷完善法規制度,強化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進一步提高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一、進一步加大信息化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撐力度,逐步實現“透明食安”

(一)推行“陽光農安”建設。農業農村部積極推進“陽光農安”建設,“陽光農安”利用高清視頻監控、AI、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給生產者提供種養技術服務的基礎上,自動采集產地環境、投入品使用、質量安全管控、產品質量安全屬性等信息,自動生成農事行為記錄,自動識別分析預警,讓農產品生產過程更透明,可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展現給消費者、監管者,改變農事記錄靠手寫、監管巡查靠腿跑、排查隱患靠眼瞅的原始狀態,可以有效解決生產檔案虛假記錄等問題,提高農產品生產過程管控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截至目前,已經在全國4個省份開展了“陽光農安”試點工作,為全國推廣積累經驗;同時,還積極申請世界銀行項目,進一步深化“陽光農安”試點。

(二)進一步提升特殊食品監管信息化水平。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發建設了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臺及法人庫特殊食品監管子庫。用戶可登陸市場監管總局官網,能便捷查詢保健食品注冊備案、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相關信息及特殊食品企業信息。同時開發了特殊食品子庫手機APP,極大方便了用戶查詢和使用。

(三)推動提升餐飲食品安全管理智慧化水平。市場監管總局開展“互聯網+餐飲智慧管理系統”征集展示活動,宣傳餐飲智慧管理先進技術。召開全國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暨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推進會,鼓勵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研究、推動信息技術在餐飲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運用。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努力實現食品安全智慧監管、透明監管、高效監管。

二、進一步完善法規制度,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一)強化主體責任落實。食品安全法第四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2019年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推動出臺《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進一步細化了各項主體責任要求。

(二)落實處罰到人要求。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手段,進一步落實處罰到人要求。2019年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有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違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一)故意實施違法行為;(二)違法行為性質惡劣;(三)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

(三)完善信用聯合懲戒機制。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依法向社會公布并實時更新;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通報投資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的金融機構。2021年6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加強重點領域信用監管的實施意見》(國市監信發〔2021〕28號),著力推進信用監管與食品安全監管協同開展,加快修訂出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將食品領域嚴重違法失信情形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三、做好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

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組織國家、省、市、縣四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和評價性抽檢。修訂并發布《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5號),進一步細化了抽樣程序要求,不斷提升抽檢工作規范性。合理安排國家、省、市、縣四級分工,覆蓋校園周邊、農村、城鄉結合部和網絡銷售等不同區域環節,逐步提高食品抽檢數量和質量。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風險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實到位、行政處罰到位和信息公開到位”的要求,及時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并督促企業進行整改。監督抽檢在促進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排查和防范化解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加大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力度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就涉嫌犯罪案件線索通報、案件移送、重大案件聯合督辦、案件信息聯合發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各地按照《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結合當地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和深化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市場監管總局已于2020年1月開通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網,向社會公示自2019年4月《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施行以來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書網通過將市場監管行政處罰結果信息依法公開,有力增強了行政執法透明度,有效暢通了市場監管部門與公眾的聯系渠道,為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對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的監督作用,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放心的消費環境提供了有力支撐。

五、強化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

2021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查驗要求的通知》(市監食經發〔2021〕3號),部署各地進一步強化食用農產品入市查驗要求,要求農批市場開辦者嚴格查驗并留存入場食用農產品的可溯源憑證和產品質量合格憑證,對無法提供可溯源憑證的食用農產品禁止入場銷售,對無法提供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食用農產品要經過市場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要求,嚴密防范來源不明的畜禽肉類、水果蔬菜、水產品等各類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另外,在《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修訂過程中進一步調整完善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具體要求,積極推進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管理有效銜接。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將您的建議落實到工作中,加快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衷心感謝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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