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營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提升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度,促進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維護良好的競爭秩序和社會治理環境,最大程度尊重市場主體登記自主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主體確認登記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2年5月1日起實施。下面就收集到的企業關心的問題做如下解讀。
1.制發《辦法》的意義是什么?
答:《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30號)明確,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業登記注冊自主權。制發《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主體確認登記試行辦法》就是為了規范市場主體確認登記程序,明確確認登記的法律地位,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主體確認登記提供制度支撐。
2.《辦法》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答:《辦法》明確,申請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新設立的市場主體,以及其后的變更、注銷登記,實施確認登記制度。
3.已登記的市場主體變更、注銷可以適用確認登記嗎?
答:《辦法》明確,在《辦法》實施前的市場主體仍按現行規定實施審批登記,其目的為了對《行政許可法》制度下審批準入的市場主體法律地位不產生較大影響,避免其與相關監管部門已經確立的法律關系形成沖突,確保安全穩妥的實施確認登記制度,待試點期間對有關法律問題找到對應的解決方案后,再納入統一登記。
4.實施確認登記制后,市場主體不再有備案事項了嗎?
答:《辦法》特別將備案事項調整為市場主體自行公示的內容,做這樣的制度調整,既可以減少登記機關的行政干預,尊重市場主體的登記自主權,又可以強化市場主體自主決策、自我約束的責任意識,也有利于降低辦事成本,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也符合確認登記明確的信息公示的屬性。
5.網上申報的信息都可以作為申請材料嗎?
答:確認登記全面推行“互聯網+”的登記模式,通過網上登記系統申報登記是主要申請渠道。通過網上申報系統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和數據等各類信息資源,包括直接或通過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權管理的和因登記需要依托政務信息系統形成的資源信息等,都是申請材料的組成部分。
6.登記機關如何審查實施確認登記的申請材料?
答:實施確認登記的市場主體各類申請材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這是市場主體的登記義務,不能因為實施確認登記就可以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登記的市場主體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7.自行公示的時間有限定嗎?
答:《辦法》將《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明確的備案事項調整為自行公示的內容,并限定了5日的時間,比起備案登記后即時公示的時間更加寬松,目的是允許市場主體確定了必須的登記事項后即可申請設立登記,先行取得營業執照,待備案所需的材料和條件滿足后再自行公示,但也不能無期限的不予公示,應當履行5日的公示義務要求。
8.分支機構可以不登記嗎?
答:《辦法》明確,除涉及前置審批外的市場主體在住所外開展經營活動,可以申請辦理登記,也可以自行公示,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中的規定,有效處理了與我市相關文件管理要求的銜接,保持了文件執行的持續性。
9.申請確認登記的相關材料有調整嗎?
答:《辦法》明確,能夠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獲取或核驗的相關信息或文件,登記機關都可以免予申請人提交。申請設立登記時,除涉及前置審批的市場主體外只需要提交申請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等即可申請登記。
10.確認登記后如果需要撤銷登記怎么申請?
答:確認登記時,登記機關進行形式審查,如確認登記后發現存在應當撤銷情形的,按照《辦法》的規定,可以參照《行政許可法》下的許可登記,但其仍然是行政機關的一種行政行為,因此《行政許可法》制度下完整、完善的有關撤銷登記的規定,以及市場監管總局的行政規章《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和程序規定,應當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