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全面加強我省標準化建設,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促進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實際提出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圍繞海南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戰略部署和“三區一中心”的戰略定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對標國際經貿規則,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提升標準化對外開放水平,建立健全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完善標準化工作體制機制,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實現標準供給結構、標準國際化水平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求基本相適應,建立海南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并有效運行,標準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建成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套,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求相適應,由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規范性技術文件、地方性法規提出技術要求或引用標準構成,具有海南自由貿易港特色的標準供給結構。
——發布的地方標準、規范性技術文件100%實行是否采用、轉化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審核,重點科研機構和企業積極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
——全域標準化深度發展,建立健全高質量標準體系,制定發布和參與制定發布國際國內標準400項以上。
——標準化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初具規模,省標準化專家庫中國內外高級專家不少于100人。專業標準化研究機構能力增強,標準化技術服務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到2035年,標準化工作體制、標準供給結構、標準化對外開放水平完全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要求,市場驅動、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開放融合的標準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二、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標準供給結構
在堅持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套,優化政府頒布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二元結構,大幅提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比重的前提下,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與國際經貿規則對接的要求,在省內建設由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規范性技術文件、地方性法規提出技術要求或引用標準構成的標準供給結構,切實保證政府利用標準化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權威性、有效性,同時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標準化活力。
(一)地方標準。作為政府供給的標準,必須根據政府履行職能的需要,嚴格控制和制定推薦性、公益性標準。
(二)團體標準。作為市場供給的標準,鼓勵大力發展,應充分發揮技術優勢企業作用,制定原創性、高質量,特別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各階段急需的標準。
(三)企業標準。允許在封關區生產且產品主要銷售到國外市場或封關區內的企業,依法自我聲明公開執行國際標準、外銷市場規定的標準及其它技術要求。
(四)規范性技術文件。全省各級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職能范疇的各種監管服務事項和內部管理事務,制定規程類、指南類的技術標準,以規范性技術文件名義發布,供監管服務對象和內部工作人員使用。
(五)地方性法規提出技術要求或引用標準。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對確實需要強制執行的技術要求,在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時直接提出或引用相關標準。
三、對標國際經貿規則,不斷提升標準化對外開放水平
(一)全面強化標準國際化意識。實行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各級政府應熟悉、遵循國際標準規定的通用技術語言和技術規則,按照國際標準規范自身的監管行為和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營造符合國際規則的營商環境,鼓勵市場主體按照國際標準提升產品、服務質量水平,以先進的技術標準參與市場對話,提高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
(二)大力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地方標準盡量轉化、采用已有的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省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努力建立與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的聯系,主動將相關國際標準轉化為規范性技術文件;鼓勵企業標準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三)加強標準化對外交流合作。建立政府引導、企業參與、產學研聯動的國際標準化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標準化與科技、產業、金融對外交流合作,促進政策、規則、標準聯通;支持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來瓊落駐,積極引進、組織、承辦各種國際標準化學術交流、會議、論壇、培訓等活動,打造標準化國際交流活動高地;推動標準制度型開放,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參與標準制定。鼓勵省內科研院所、有能力的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參加或承辦所在領域專業性國際標準化會議,派員在國際標準化機構的工作組成為注冊專家、擔任組長,提出國際標準新工作項目和新技術工作領域提案,承擔專業技術委員會及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積極參加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
(四)強化貿易便利化標準支撐。持續組織開展或參與重點領域標準比對分析,大力促進標準互認,促進內外貿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相銜接,推進同線同標同質。建立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的工作機制,籌建專業研究服務機構,根據我省國際貿易發展形勢,研究相關國家和地區的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等方面的規定,協助市場主體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和內地市場。
四、圍繞海南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大力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高質量發展標準化行動
(一)大力推進制度集成創新標準化行動。將事務類、技術類、執行類的制度集成創新成果轉化為地方標準、規范性技術文件給予固定,并通過協商制定、實施評估、修訂完善等標準化手段,不斷改進,持續優化。
(二)大力推進融入新發展格局標準化行動。圍繞推動消費提質升級,在打造免稅購物、國際醫療、留學海南三大品牌過程中,對標國際標準培育標準“領跑者”,開展具有公共服務屬性的新型消費服務標準研制,構建放心消費環境創建標準體系,推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標準建設。圍繞外向型經濟發展,探索開展標準互認,參與或組織制定服務貿易、數字金融、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標準,提高消費品采用國際標準的比率,支持和鼓勵熱帶高效農業等特色優勢產業的技術標準“走出去”,發揮標準在認證市場化、認可全球化的作用。
(三)大力推進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標準化行動。聚焦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熱帶高效農業,加強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研究和運用,實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符合海南實際的地方標準,深入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全面提升產業標準化水平。建立健全高新技術產業標準體系,在數字經濟、石油化工材料、現代生物醫藥等三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南繁、深海、航天等三大未來產業,清潔能源、節能環保、高端食品加工等三大優勢產業,形成一批先進標準;建立健全現代服務業標準體系,在現代物流、醫療健康、現代金融、商務服務、國際設計島等產業形成一批先進標準;建立健全“智慧海南”標準體系,在開放型數字創新、國際信息通信開放、精細智能社會治理、國際旅游消費智能體驗、智慧海南大腦支撐等領域形成一批先進標準;建立健全實施海洋強省標準體系,圍繞高起點發展海洋經濟,聚焦海洋高新技術產業、打造海南海洋生物產業品牌、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海洋工程裝備研發與應用,制修訂一批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
(四)大力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標準化行動。在海洋科技、熱帶農業與種業創新、空天科技、生命與健康、生態環保、新能源、數字經濟等領域,同步部署技術研發、標準研制與產業推廣,加快新技術產業化步伐;建立重點科研項目與標準化工作聯動機制,將標準作為科技計劃的重要產出,強化標準核心技術指標研究,及時將先進適用科技創新成果融入標準,提升標準水平;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評價和服務,將科技成果轉化的標準納入科技獎勵評定范圍,對符合條件的重要技術標準給予獎勵。實施標準必要專利制度,加強標準制定過程的知識產權保護。
(五)大力推進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標準化行動。組織對《海南省國際旅游消費中心標準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估,進一步充實標準明細表,調整擬制定地方標準和建議制定團體標準清單,加快制定旅游消費新業態、旅游消費環境、旅游消費國際化等領域的標準,大力推進標準的實施。
(六)大力推進創建國內一流營商環境標準化行動。建立健全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在商事登記、權力運行監督、行政審批改革、行政服務中心建設、電子政務工程等領域加強標準化建設,利用標準化手段推進政務服務規范化、便利化。建立健全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制定、實施“征信、用信和評信”各環節的技術標準。
(七)大力推進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建立健全鄉村振興標準體系,制定一批創建生態循環農業示范省急需的標準、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和農村科普工作標準、鄉村治理標準、農村公共服務標準。選擇我省優勢特色農產品,構建全要素、全鏈條、多層次的標準體系,制定農林生產技術、農林產品質量、健康農產品、農業品牌培育評價標準,支撐現代農業標準化發展。
(八)大力推進區域協調和新型城鎮化發展標準化行動。加強區域協調發展標準化工作,重點制定我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自然保護區建設等方面的標準,在“海澄文定”“大三亞”兩大經濟圈建設中共同制定設區市級地方標準作為統一的技術規則,協調、規范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行動。建立健全新型城鎮化建設標準體系,加強城鎮服務與管理、城鎮人居環境改善、健康人居、基礎設施運維、發展水平評價、特色小鎮建設、城鄉融合發展、安全生產、公共安全、災害防治、應急救援等領域標準制定與實施,科學調整承擔海南自由貿易港重大功能平臺的建制鎮相關空間規劃和設計建設標準。
(九)大力推進基礎設施提質升級標準化行動。建立健全工程建設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標準體系,構建工程質量管理規范化和標準化的新機制,在工程建設、綠色建筑、新型建筑工業化、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制定標準。構建涵蓋交通綜合規劃、建設管理、路政管理、港航管理、軌道交通管理、智慧交通、智慧停車、安全應急等領域的綜合交通運輸標準體系,開展標準制定和應用實施評估工作。
(十)大力推進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標準化行動。對我省綠色標準體系建設三年行動方案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繼續在綠色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綠色文化與生活等領域制定標準,開展標準化工程建設,建立生態文明與綠色發展標準化建設長效機制,突出抓好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新能源汽車推廣、“禁塑”、裝配式建筑應用等標志性工程的標準化建設。積極探索建立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標準體系,制定符合熱帶氣候特殊要求的能耗限額地方標準,完善并組織實施碳排放統計和核算標準,落實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參與或組織制定海洋碳匯標準。
(十一)大力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行動。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在打造國際教育創新島、加快健康海南建設、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體系、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等領域,制定和實施標準。
(十二)大力推進提升文化軟實力標準化行動。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和文化產業標準體系,在文化場館(站、室)建設、地方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現代文化體育產業發展等領域制定一批服務類標準,加強社會資源參與公共文化體育服務、評估標準的研制。
(十三)大力推進統籌發展與安全標準化行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和社會治理標準體系,織密筑牢安全標準網,加強重大安全風險應急保障標準建設,圍繞鄉村治理、社區服務、綜合中心、網格化管理推動社會治理標準化創新。
五、完善標準化工作體制機制,提升標準化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有效性
堅持黨對標準化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統一、權威、高效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一)建立健全各級政府標準化工作推進機制。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省政府協調推進全省標準化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研究決定全省標準化工作重大事項,推進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根據需要組織專家組對專項標準化行動實施情況進行技術評估,督促推進本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應將標準化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支持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和宣傳工作,實施標準化表彰獎勵制度。各市縣、各部門要強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進科技、產業、貿易等政策協同,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標準化工作。強化部門協作,加強工作交流、信息共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做好宏觀規劃、牽頭協調具體事務,對市縣、部門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標準化行動進行檢查指導;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分工管理本部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指定專門機構、人員負責,狠抓專項標準化行動的落實。
(二)建立健全標準化監督管理和服務機制。建立地方標準制定實施全過程的追溯、監督、糾錯機制,開展標準質量和實施效益第三方評估,加強復審和維護更新。開展團體標準良好行為評價,促進優勝劣汰。對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情況,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建立標準實施舉報、投訴機制,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監督。鼓勵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標準化相關高技術服務業發展,吸引國內外高端服務機構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標準化技術服務,培育壯大標準化服務業市場主體,發展新型標準化服務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
(三)建立健全標準化工作技術保障機制。構建以專業標準化技術機構為龍頭,以相關科研機構為骨干的標準化科技體系,團結國內外標準化專家,建立專業結構合理、滿足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求的標準化專家庫,研究、預警、應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過程的重大標準化技術問題,指導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組建并充分發揮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確保所制定的地方標準科學適用,最大限度體現市場需求。加強標準化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省內高校積極開展標準化學科建設,在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建設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基地。
(四)建立健全標準化工作市場驅動機制。支持、鼓勵企業運用標準化手段加強管理,將技術專利轉化為標準,主導或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參與對標達標行動、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實施團體標準增優計劃,在促進相關產業發展、規范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大力扶持、鼓勵社會團體組織制定團體標準。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