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墨兩國檢驗檢疫部門協商,雙方已就《關于中國柑橘輸往墨西哥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達成一致,中國柑橘獲準出口墨西哥。即日起,允許符合《關于中國柑橘輸往墨西哥植物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的柑橘出口墨西哥。
附件:
中國柑橘輸往墨西哥植物檢驗檢疫要求
質檢總局
2015年6月25日
附件
中國柑橘輸往墨西哥植物檢驗檢疫要求
一、法律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三)《關于中國柑橘輸往墨西哥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二、出口商品名稱
商品名稱:柑橘果實,包括橘(Citrus reticulata)、橙(Citrus sinensis)、雜柑(Citrus hybrids)、沙田柚 (Citrus maxima)和柚 (Citrus grandis), (以下簡稱柑橘)。
商品產地:陜西、云南、貴州、四川、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廣西、廣東、重慶和湖北省。
三、批準的果園、包裝廠和冷處理設施
柑橘果園、冷處理設施和包裝廠必須經過國家質檢總局(以下簡稱AQSIQ)和墨西哥農業畜牧農村發展漁業和食品部(以下簡稱“SAGARPA”)的注冊批準。AQSIQ在每個出口季節前將通過批準的名單提供給SAGARPA。柑橘果園、冷處理設施和包裝廠必須有綜合預防和治理措施,以控制墨方關注的有害生物處于較低水平。如果需要,該措施還需提交給SAGARPA批準。
四、關注的有害生物
(一)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
1. 番石榴果實蠅Bactrocera correcta (bezzi)
2. 瓜實蠅Bactrocera cucurbitae Coquillett、
3. 橘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 (Hendel)、
4. 柑橘大實蠅Bactrocera minax (Enderlein)、
5. 蜜柑大實蠅Bactrocera tsuneonis (Miyake)
6. 柑橘黑星病菌Guignardia citricarpa
(二)中風險有害生物。
1. 小黃卷葉蛾Adoxophyes orana Fischer von R?eslerstamm
2. 柑橘白輪蚧Aulacaspis citri Chen、
3. 桔鱗粉蚧Nipaecoccus viridis (Newstead)、
4. 黑片盾蚧Parlatoria ziziphi (Lucas, 1853)、
5. 桑擬輪蚧Pseudaulacaspis pentagona (Targioni-Tozzetti)、
6. 樟盾蚧Pseudaonidia duplex (Cockerell)、
7. 桔實雷癭蚊Resseliella citrifrugis Jiang、
8. 矢尖蚧Unaspis yanonensis (Kuwana, 1923)、
9. 柑橘黑腐病菌Alternaria citri
10. 柑橘黑色蒂腐病菌Diplodia natalensis。
五、出口前要求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以下簡稱CIQ)應向果園和包裝廠提供所關注有害生物鑒定的圖文癥狀描述信息資料,并實施培訓。CIQ應監督種植者、包裝廠或冷處理設施落實相關規定,建立并保留監管記錄,并在需要時供SAGARPA復審。
(一)果園管理。
AQSIQ應對出口果園的整個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并在柑橘采摘前10天監督采樣。只有符合要求的水果才可以進行包裝和冷處理。
若檢測到任何一種高風險檢疫性實蠅,AQSIQ必須立即通知SAGARPA,所涉果園將取消出口資格,直至墨方認為中方所涉包裝廠和省份采取了有效措施。
對于高風險有害生物柑橘黑星病的發生區域,AQSIQ必須制定詳細的植物檢疫控制程序,并在實施之前取得AQSIQ和SAGARPAF的共同批準。
AQSIQ應對柑橘黑星病的田間監測進行監管,田間監測必須每2星期1次,定期通過癥狀檢查與取樣的方式對莖、枝、葉與果實進行檢驗。如果發現果實上帶有該病的癥狀并得到確認,所涉果園必須暫停向墨西哥出口。
對于不存第四條所列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的省份,AQSIQ須提請SAGARPA 對其進行確認。AQSIQ須對果園和包裝廠的監管和抽樣、以及有害生物田間誘捕的監測路線進行監督。如果發現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暴發,AQSIQ應立即通知SAGARPA,出口程序按照發生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的規定進行。
果實須在進入包裝廠之前進行抽樣,以確保未發現有害生物的果實才能進入下一流程。
(二)包裝廠管理。
1. AQSIQ應對柑橘的加工、包裝、儲存與運輸過程進行監管,并且柑橘果實從果園直至最終目的地的整個過程均能溯源。
2. 柑橘果實在包裝前須經過分選、沖洗和/或刷洗、殺菌、打蠟與分級,以確保不攜帶墨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并無枝條、腐爛果、葉、根和土壤。包裝廠應配備防止潛在有害生物侵染的適用設施。
3.在包裝廠須進行剖果檢驗,以檢測是否帶有任何不成熟蟲態的檢疫性有害生物。AQSIQ應對每個生產批或每個裝運批進行抽樣,并至少剖果檢驗300個果實。
4.輸墨柑橘須使用新的、干凈的、封閉的包裝材料進行包裝;集裝箱從原產地開始就必須進行封識,直至到達墨西哥。
(三)冷處理要求。
對于第四條所列高風險檢疫性實蠅的發生區域,必須在原產地或運輸過程中進行冷處理(T107-L),相關技術說明見附件。冷處理可采用以下三種方式之一:
溫度范圍:1.11?C或以下,處理時間:14天;
溫度范圍:1.67?C或以下,處理時間:16天;
溫度范圍:2.22?C或以下,處理時間:18天。
六、出口前檢驗檢疫
1. 在簽發植物檢疫證書之前,AQSIQ對每個裝運批按全部果實的2%進行查驗。如果在果實中發現了檢疫性有害生物活體,則該批柑橘不得出口。如果檢測出的有害生物屬于第四條所列的有害生物,暫停相關果園的輸墨資質,直至墨方認為中方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AQSIQ必須對抽檢的2%樣品全部檢驗檢疫,證實其符合本議定書的墨方檢疫要求,不帶有墨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后,才可簽發植物檢疫證書。
七、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植物檢疫證書包括:
1. 如果是在運輸途中進行的冷處理:
a)附加聲明: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the fruits of this shipment are free of quarantine pests and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pointed out in the Protocol”(經檢驗,該批水果不帶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符合本議定書的要求)。
植物檢疫證書附帶如下冷處理的證明材料:
b)集裝箱封識證書。
c)該封識證書必須包括以下信息:集裝箱標識、集裝箱封識日期、AQSIQ檢疫官的姓名與簽名。
d)集裝箱封識編碼。
e)附件2中提到的溫度記錄。
2. 如果是在原產地進行的冷處理:
a)附加聲明“based on the cold treatment and the inspection, the fruits of this shipment are free of quarantine pests and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pointed out in the Protocol”(經冷處理與檢驗,該批水果不帶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符合本議定書的要求)。產地、冷處理公司注冊名稱、冷處理庫注冊名稱、授權的冷處理設施和集裝箱堆放區號。
b)應詳細注明:“Tratamiento en Frío” (冷處理)字樣,冷處理開始和結束日期、持續時間、持續溫度與最高溫度。
八、進境檢驗檢疫
1. 入境口岸
曼薩尼約,韋拉克魯斯,圖斯潘和拉薩羅?卡德納斯,如果進出口商要求從其他口岸入境,須經SAGARPA 批準并通知AQSIQ。
2. 進境檢驗檢疫
輸墨柑橘到達入境口岸時,SAGARPA 將查驗植物檢疫證書的相關材料及包裝箱上的標識,并實施相應的植物檢驗檢疫。
墨方在進行柑橘查驗時,抽樣該批柑橘總數的3%送至國家植物檢疫參考中心實驗室進行檢測鑒定。
如發現柑橘來自未經注冊批準的果園、包裝廠與處理公司,則該批柑橘將被退回或銷毀。
墨方如發現第四條所列活的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 暫停相關果園或包裝廠的輸墨資質,直至墨方認為中方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墨方如發現第四條所列中風險有害生物,則該批柑橘將被退回或進行SAGARPA授權的檢疫處理,SAGARPA將第一時間通知AQSIQ。
墨方如發現本協議中未做規定的其他有害生物,SAGARPA將立即通知 AQSIQ進行調查并采取糾正措施。
附件:

質檢總局
2015年6月25日
附件
中國柑橘輸往墨西哥植物檢驗檢疫要求
一、法律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三)《關于中國柑橘輸往墨西哥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二、出口商品名稱
商品名稱:柑橘果實,包括橘(Citrus reticulata)、橙(Citrus sinensis)、雜柑(Citrus hybrids)、沙田柚 (Citrus maxima)和柚 (Citrus grandis), (以下簡稱柑橘)。
商品產地:陜西、云南、貴州、四川、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廣西、廣東、重慶和湖北省。
三、批準的果園、包裝廠和冷處理設施
柑橘果園、冷處理設施和包裝廠必須經過國家質檢總局(以下簡稱AQSIQ)和墨西哥農業畜牧農村發展漁業和食品部(以下簡稱“SAGARPA”)的注冊批準。AQSIQ在每個出口季節前將通過批準的名單提供給SAGARPA。柑橘果園、冷處理設施和包裝廠必須有綜合預防和治理措施,以控制墨方關注的有害生物處于較低水平。如果需要,該措施還需提交給SAGARPA批準。
四、關注的有害生物
(一)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
1. 番石榴果實蠅Bactrocera correcta (bezzi)
2. 瓜實蠅Bactrocera cucurbitae Coquillett、
3. 橘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 (Hendel)、
4. 柑橘大實蠅Bactrocera minax (Enderlein)、
5. 蜜柑大實蠅Bactrocera tsuneonis (Miyake)
6. 柑橘黑星病菌Guignardia citricarpa
(二)中風險有害生物。
1. 小黃卷葉蛾Adoxophyes orana Fischer von R?eslerstamm
2. 柑橘白輪蚧Aulacaspis citri Chen、
3. 桔鱗粉蚧Nipaecoccus viridis (Newstead)、
4. 黑片盾蚧Parlatoria ziziphi (Lucas, 1853)、
5. 桑擬輪蚧Pseudaulacaspis pentagona (Targioni-Tozzetti)、
6. 樟盾蚧Pseudaonidia duplex (Cockerell)、
7. 桔實雷癭蚊Resseliella citrifrugis Jiang、
8. 矢尖蚧Unaspis yanonensis (Kuwana, 1923)、
9. 柑橘黑腐病菌Alternaria citri
10. 柑橘黑色蒂腐病菌Diplodia natalensis。
五、出口前要求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以下簡稱CIQ)應向果園和包裝廠提供所關注有害生物鑒定的圖文癥狀描述信息資料,并實施培訓。CIQ應監督種植者、包裝廠或冷處理設施落實相關規定,建立并保留監管記錄,并在需要時供SAGARPA復審。
(一)果園管理。
AQSIQ應對出口果園的整個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并在柑橘采摘前10天監督采樣。只有符合要求的水果才可以進行包裝和冷處理。
若檢測到任何一種高風險檢疫性實蠅,AQSIQ必須立即通知SAGARPA,所涉果園將取消出口資格,直至墨方認為中方所涉包裝廠和省份采取了有效措施。
對于高風險有害生物柑橘黑星病的發生區域,AQSIQ必須制定詳細的植物檢疫控制程序,并在實施之前取得AQSIQ和SAGARPAF的共同批準。
AQSIQ應對柑橘黑星病的田間監測進行監管,田間監測必須每2星期1次,定期通過癥狀檢查與取樣的方式對莖、枝、葉與果實進行檢驗。如果發現果實上帶有該病的癥狀并得到確認,所涉果園必須暫停向墨西哥出口。
對于不存第四條所列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的省份,AQSIQ須提請SAGARPA 對其進行確認。AQSIQ須對果園和包裝廠的監管和抽樣、以及有害生物田間誘捕的監測路線進行監督。如果發現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暴發,AQSIQ應立即通知SAGARPA,出口程序按照發生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的規定進行。
果實須在進入包裝廠之前進行抽樣,以確保未發現有害生物的果實才能進入下一流程。
(二)包裝廠管理。
1. AQSIQ應對柑橘的加工、包裝、儲存與運輸過程進行監管,并且柑橘果實從果園直至最終目的地的整個過程均能溯源。
2. 柑橘果實在包裝前須經過分選、沖洗和/或刷洗、殺菌、打蠟與分級,以確保不攜帶墨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并無枝條、腐爛果、葉、根和土壤。包裝廠應配備防止潛在有害生物侵染的適用設施。
3.在包裝廠須進行剖果檢驗,以檢測是否帶有任何不成熟蟲態的檢疫性有害生物。AQSIQ應對每個生產批或每個裝運批進行抽樣,并至少剖果檢驗300個果實。
4.輸墨柑橘須使用新的、干凈的、封閉的包裝材料進行包裝;集裝箱從原產地開始就必須進行封識,直至到達墨西哥。
(三)冷處理要求。
對于第四條所列高風險檢疫性實蠅的發生區域,必須在原產地或運輸過程中進行冷處理(T107-L),相關技術說明見附件。冷處理可采用以下三種方式之一:
溫度范圍:1.11?C或以下,處理時間:14天;
溫度范圍:1.67?C或以下,處理時間:16天;
溫度范圍:2.22?C或以下,處理時間:18天。
六、出口前檢驗檢疫
1. 在簽發植物檢疫證書之前,AQSIQ對每個裝運批按全部果實的2%進行查驗。如果在果實中發現了檢疫性有害生物活體,則該批柑橘不得出口。如果檢測出的有害生物屬于第四條所列的有害生物,暫停相關果園的輸墨資質,直至墨方認為中方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AQSIQ必須對抽檢的2%樣品全部檢驗檢疫,證實其符合本議定書的墨方檢疫要求,不帶有墨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后,才可簽發植物檢疫證書。
七、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植物檢疫證書包括:
1. 如果是在運輸途中進行的冷處理:
a)附加聲明: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the fruits of this shipment are free of quarantine pests and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pointed out in the Protocol”(經檢驗,該批水果不帶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符合本議定書的要求)。
植物檢疫證書附帶如下冷處理的證明材料:
b)集裝箱封識證書。
c)該封識證書必須包括以下信息:集裝箱標識、集裝箱封識日期、AQSIQ檢疫官的姓名與簽名。
d)集裝箱封識編碼。
e)附件2中提到的溫度記錄。
2. 如果是在原產地進行的冷處理:
a)附加聲明“based on the cold treatment and the inspection, the fruits of this shipment are free of quarantine pests and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pointed out in the Protocol”(經冷處理與檢驗,該批水果不帶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符合本議定書的要求)。產地、冷處理公司注冊名稱、冷處理庫注冊名稱、授權的冷處理設施和集裝箱堆放區號。
b)應詳細注明:“Tratamiento en Frío” (冷處理)字樣,冷處理開始和結束日期、持續時間、持續溫度與最高溫度。
八、進境檢驗檢疫
1. 入境口岸
曼薩尼約,韋拉克魯斯,圖斯潘和拉薩羅?卡德納斯,如果進出口商要求從其他口岸入境,須經SAGARPA 批準并通知AQSIQ。
2. 進境檢驗檢疫
輸墨柑橘到達入境口岸時,SAGARPA 將查驗植物檢疫證書的相關材料及包裝箱上的標識,并實施相應的植物檢驗檢疫。
墨方在進行柑橘查驗時,抽樣該批柑橘總數的3%送至國家植物檢疫參考中心實驗室進行檢測鑒定。
如發現柑橘來自未經注冊批準的果園、包裝廠與處理公司,則該批柑橘將被退回或銷毀。
墨方如發現第四條所列活的高風險檢疫性有害生物, 暫停相關果園或包裝廠的輸墨資質,直至墨方認為中方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墨方如發現第四條所列中風險有害生物,則該批柑橘將被退回或進行SAGARPA授權的檢疫處理,SAGARPA將第一時間通知AQSIQ。
墨方如發現本協議中未做規定的其他有害生物,SAGARPA將立即通知 AQSIQ進行調查并采取糾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