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綠色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中心、站、辦、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綠色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廣東農墾綠色食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工作機構及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相關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綠色食品產品包裝標簽變更備案暫行規定》(中綠標〔2018〕125號)暫停執行。
托請各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指導綠色食品標志使用人嚴格按照《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志設計使用規范手冊》和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規范使用綠色食品標志。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