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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關于廢止《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規范》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14號)

   2024-09-06 623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優化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工作實際,海關總署決定廢止《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規范》(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6年第31號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優化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工作實際,海關總署決定廢止《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規范》(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6年第31號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4年9月2日

公告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廢止《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規范》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廢止《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規范》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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