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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第三版)的通知》簡明問答

   2024-09-20 609
核心提示:一、制定北京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第三版)的背景是什么?為持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

一、制定北京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第三版)的背景是什么?

為持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進一步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落實包容審慎監管,我局廣泛調查研究,結合基層執法實踐情況,在第二版容錯糾錯清單的基礎上形成了《北京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第三版),進一步明確清單適用條件,細化適用規則,拓寬免罰范圍。

二、出臺第三版清單的重要性是什么?

出臺第三版容錯糾錯清單,是我局大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進一步深化柔性監管方式的重要舉措。對依法符合不予行政處罰的案件予以容錯糾錯,有利于進一步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實現執法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統一。

二、制定的過程和主要內容是什么?

結合近年來清單實施的效果及問題,通過書面調研、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征求意見,進一步明確清單適用條件,細化調整適用規則,在原第二版清單基礎上進行修訂,共形成不予處罰的違法行為184項,其中新增36項,修改28項,刪除1項,涵蓋了企業監督、廣告監管、價格監管等領域。

四、制定的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及《關于全面推廣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的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制定。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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