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據
根據南寧市政府印發《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南寧老友粉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規〔2024〕1號)及《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南寧老友粉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南府辦函〔2024〕40號)等文件精神,計劃建立一批南寧老友粉優質、安全、綠色的原材料生產及加工示范基地(企業),以促進老友粉原材料種植產業規模化、產業化、標準化、品牌化發展,根據老友粉產業發展工作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局出臺《南寧老友粉原材料生產及加工基地(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推動南寧市老友粉原材料標準化、規范化生產,促進老友粉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解讀
《南寧老友粉原材料生產及加工基地(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共六個章節,包括總則、南寧老友粉原材料生產示范基地認定標準和條件、南寧老友粉原材料加工示范企業申報條件、認定流程、監督管理和附則。
(一)明確了制定本辦法的背景和意義。定義本辦法所稱南寧老友粉原材料生產示范基地及南寧老友粉原材料加工示范企業。南寧市農業農村局成立南寧老友粉原材料產業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老友粉原材料生產示范基地建設組和老友粉原材料加工示范企業建設組,負責開展原材料生產示范基地和加工示范企業的培育、認定和管理,制定具體的認定辦法、扶持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關于認定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和監督;自愿申報、公平公正公開;質量優先;不干預企業經營自主權。原則上每年由南寧市農業農村局組織1次認定。
(三)提出原材料生產示范基地的具體要求。對辣椒、西紅柿、黑豆等示范基地分別從基本要求、作物(物種)要求、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其他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明確的標準和條件,申報主體需同時滿足以上標準和條件才可申報,同時按要求提供相關申報材料。
(四)提出原材料加工示范企業的具體要求。對大米、大蒜、辣椒、西紅柿、黑豆等加工示范企業分別從所在地、規模效益、競爭力、企業信用、帶動效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明確的標準和條件,申報主體需同時滿足以上標準和條件才可申報,同時按要求提供相關申報材料。
(五)關于認定流程說明。申報主體自愿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推薦、專家評審、審定公示等流程,由市農業農村局確定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六)關于項目管理。明確項目實施和日常管理職責,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意見等。
(七)關于優先支持方向。對已與老友粉生產及加工企業建立穩定利益聯結的主體予以優先認定,對獲得認定的主體,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在政策、資金、服務、科技研發、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八)附則。明確了管理辦法的施行日期、有效期限等內容。
南寧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