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的部署,落實《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等法律法規要求,順應食品經營領域新發展,進一步規范我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工作,推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了《云南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細則》出臺背景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相繼修訂,為貫徹落實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的新要求,適應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的新形勢,解決食品經營安全領域的新問題,推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工作更加科學、合理、規范,有必要及時修訂《細則》,嚴格規范許可審查條件,強化風險分級防控,落實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以高水平安全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制定依據及起草過程
(一)制定依據?!妒称方洜I許可審查通則》第七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根據本通則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二)起草過程。省市場監管局于2024年5月,啟動《細則》修訂工作。10月11日向各州(市)市場監管局征求意見建議,共收到反饋意見46條。11月28日在省局網站向公眾征求意見,收到意見1條。經充分吸收各方意見,形成《細則》。
三、文件主要內容
《細則》分為七章,共一百四十條。第一章為總則,規定《細則》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第二章為許可審查基本要求,從管理制度、人員配備、場所選址布局等方面提出要求;第三章為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制售)的許可審查要求,明確對專間、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的許可審查要求;第四章為食品銷售的許可審查要求,明確散裝熟食銷售的許可要求;第五章為其他類食品經營的許可審查要求,包括對連鎖企業總部、餐飲服務管理企業、利用食品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簡單制售幾種形式的許可要求;第六章為食品經營者報告,明確需要進行報告的食品經營行為;第七章為附則,明確了《細則》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