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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關于穩步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農漁發〔2025〕17號)

   2025-07-21 822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保障糧食安全、踐行大食物觀、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等決策部署,更好發揮稻漁綜合種養在保障糧食安全和水產品穩定供給、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作用,各級農業農村(漁業)部門要持續穩步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產業高質量發展。要牢固樹立“以稻為主、稻漁互促、綠色發展”理念,堅決守住“不與人爭糧,不與糧爭地”底線,補齊模式、品種、裝備等方面短板,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共同發展,力爭用三到五年時間,實現種養模式更加高效,種養生產更加綠色,質量安全更有保障,聯農帶農共富典型更多涌現。現就有關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漁業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保障糧食安全、踐行大食物觀、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等決策部署,更好發揮稻漁綜合種養在保障糧食安全和水產品穩定供給、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作用,各級農業農村(漁業)部門要持續穩步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產業高質量發展。要牢固樹立“以稻為主、稻漁互促、綠色發展”理念,堅決守住“不與人爭糧,不與糧爭地”底線,補齊模式、品種、裝備等方面短板,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共同發展,力爭用三到五年時間,實現種養模式更加高效,種養生產更加綠色,質量安全更有保障,聯農帶農共富典型更多涌現。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動規范提升,穩定水稻生產

(一)加強模式推廣應用。各地要進一步規范和提升稻漁綜合種養模式推廣工作,提高推廣的科學性和實效性。根據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市場需求,科學規劃稻漁產業發展,合理確定優先和適宜發展區域、開發時序和強度,優先利用冬閑田和鹽堿地,合理控制規模。支持地方按照標準化、品牌化和全鏈條要求,建設一批稻漁發展重點縣,平原地區推動集中連片特色發展,促進產業集聚,丘陵山地加大適宜小碎散地塊和房前屋后“稻漁+”示范推廣,促進農民增收。加大先進適用成熟的稻漁模式示范推廣力度,華東(華中)地區推廣稻蝦、稻蛙、稻鱉模式,東北地區推廣稻蟹、稻蝦模式,西南地區推廣稻魚模式,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綜合效益評價。

(二)推動標準應用普及。落實《稻漁綜合種養通用技術要求》國家標準,及時制定技術成熟、適用區域較廣、發展潛力較大的新型模式標準。鼓勵地方、協會、企業等制定覆蓋主推模式和關鍵技術環節的地方、團體和企業標準以及簡便易懂的生產模式圖、操作明白紙,推動經營主體按標生產。及時組織開展標準實施應用跟蹤評價,適時修訂各類標準,提升標準實施水平。

(三)強化工作指導規范。各地要扛牢耕地保護責任,夯實糧食生產根基,對稻漁綜合種養溝坑占比、水稻單產、投入品使用、產品質量安全控制等開展常態化工作指導,對不符合溝坑占比等要求的穩妥調整。要將落實《稻漁綜合種養通用技術要求》國家標準作為建設各類示范主體的必要條件,支持地方建立工作指導長效機制。加強稻漁產品藥殘檢測,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對新發展的主體加強指導,鼓勵優先應用少挖溝不挖溝模式。

二、強化創新引領,加快轉型升級

(四)加快技術升級迭代。統籌農業和水產技術推廣體系、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農業農村部稻漁綜合種養生態重點實驗室等各類平臺資源,鼓勵組建跨學科行業的科研創新平臺。聚焦少挖溝不挖溝、水稻穩產豐產、藥肥減量、質量安全、減排固碳等需求,加強稻漁綜合種養系統生物群體協同作用機理、稻田養殖承載力、減肥減藥節水機制等基礎理論研究,創新集成田間工程、物種配比、減藥控殘、精準栽培、健康養殖、資源循環利用、“數智”管理等關鍵技術,形成一批促進水稻生產、提高復種指數、綠色低碳、質量安全的稻漁綜合種養新型模式。鼓勵地方將兼顧數量和質量的新型模式創制作為項目資金重點支持內容,建設一批新型模式試驗主體,推動傳統模式升級和新型模式創制。

(五)突出種業發展支撐。支持以豐產優質、抗病抗逆為目標性狀的水稻品種和以適應淺水環境、速生、抗病抗逆為目標性狀的水產品種培育,加快育繁推一體商業化水產育種體系建設。各地要將適宜稻漁綜合種養品種研發和良種供應能力提升作為種業振興重點支持內容,稻蝦產區要加大小龍蝦繁養分離模式推廣和良種選育,稻蟹產區加大抗病河蟹新品種研發和本地化種苗供應能力建設,山區和高原地區加大適宜稻漁綜合種養土著魚類良種選育利用,鹽堿地區加大耐鹽堿水稻、水產品種研發應用。

(六)提升裝備技術水平。以農機農藝與水產養殖技術融合為方向,圍繞農機作業與田間工程協調配套、農機作業與稻漁模式下水稻豐產栽培技術協調配套,支持開展適宜稻漁綜合種養的小型化、輕簡化、智慧化農機具研發應用。圍繞自動控制、精準飼養、智能決策,支持環境和水質監測、自動增氧、智能投飼巡檢等技術裝備在稻漁綜合種養上的應用,加快示范推廣。

三、促進富民增收,激發產業活力

(七)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有條件的農戶開展集約化、標準化稻漁綜合種養。支持家庭農場再聯合、農民合作社組建聯合社,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圍繞品牌共享、風險共擔開展聯合與合作,促進產加銷一體化發展。各地要因地制宜創新培育稻漁綜合種養農創客,加大對外出務工人員、大學畢業生等返鄉創業扶持。

(八)推動全產業鏈集群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申報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項目,引導資金、人才、科技、數據等資源要素向優勢產區集中,協同推動標準化種養、集約化加工、體系化物流、品牌化營銷和全程化社會服務發展。深入挖掘稻漁綜合種養多功能性,引導經營主體開展基于稻漁綜合種養的美食餐飲、特色民俗、農事體驗、休閑康養、研學科普等活動和服務,促進稻漁綜合種養與當地民俗文化、旅游觀光、鄉村建設融合發展。培育區域公用品牌,加大對經營主體產品品牌創建、宣傳推廣、市場開拓等引導扶持,促進區域公用品牌與產品品牌相互賦能、共同發展。

(九)完善聯農帶農機制。引導稻漁綜合種養農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普通種養戶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紅”股份聯結、“保底價+市場價上浮”訂單聯結等利益聯結機制,形成關系穩定、聯結緊密、權責一致、利益共享、風險可控的利益共同體。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開展各類生產經營服務,創新推廣單環節、多環節托管模式,增強對普通種養戶的服務帶動能力。各地要將經營主體建立聯農帶農機制、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特別是帶動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情況,作為其享受優惠政策的重要參考,加大聯農帶農典型宣傳力度,促進形成聯農多受益多、聯農緊受益多、聯農穩受益多的導向。

四、強化保障措施,合力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加強政策引導支持。各地要深刻認識稻漁綜合種養在穩產保供、富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優化產業布局,統籌用好糧食生產、漁業發展、高素質農民培育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稻漁新型模式研發推廣、良種研制、裝備推廣、加工能力提升、農(漁)民培訓、品牌化營銷、農文旅融合等項目給予支持。同時,鼓勵地方對稻漁產業“小而美”、“小而精”項目提供一攬子支持政策,合力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提升、高效益保障。積極爭取保險、金融、稅收等支持政策,探索創新各類金融保險產品和服務。

各地要開展稻漁產業發展監測,及時防范產業發展風險。發揮各級農業和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水產學會系統、相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平臺載體作用,組織開展科技下鄉、技術培訓,推廣科技小院模式,深化校地合作,舉辦稻漁綜合種養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大會、稻漁產品推介等。鼓勵稻漁綜合種養“走出去”,加強與瀾湄國家間的稻漁綜合種養減貧交流合作和技術輸出。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農人”隊伍發展指導服務,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典型案例遴選推介,開展主題征文、科普宣傳等活動,宣傳稻漁綜合種養穩糧促漁、提質增效方面的作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農業農村部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農業農村部關于穩步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20250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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