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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進出口特殊食品的檢驗檢疫

   2013-11-20 984
核心提示:事項名稱:進出口特殊食品的檢驗檢疫辦理條件:適用于山東進出口特殊用途食品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工作辦理機構及聯系方式:辦理機
 
事項名稱: 進出口特殊食品的檢驗檢疫
辦理條件:
適用于山東進出口特殊用途食品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工作
辦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辦理機構:各地分支檢驗檢疫機構
辦理地址:各分支檢驗檢疫辦理地址
聯系方式:0532-80886191
受理時間:工作日
 
 

辦理流程(步驟):
1備案
2報檢
3檢驗檢疫
4結果評定和處理
5監督管理
提交材料:
1進口報檢
貨主或其代理人在報檢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a) 入境貨物報檢單、原產地證書、貿易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企業承諾和貨物存儲協議等單證,代理報檢的需提供正本的《代理報檢委托書》。
b) 輸出國(地區)官方簽發的衛生證書正本原件。
c)標注保健功能的,應提供我國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原件供審核。
d)對于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特殊用途食品、保健食品,收貨人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交衛生部出具的許可證明文件,操作程序需按照衛生部《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許可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2出口報檢
特殊用途食品、保健食品出境前應由加工企業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接受報檢并實施檢驗檢疫。受理報檢時,應要求報檢人提供出境貨物報檢單、代理報檢委托書(僅適用于代理報檢時用)、貿易合同、發票、包裝性能結果單、廠檢合格單、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復印件)及其它按規定應提供的證單。


 標簽:特殊食品 檢驗檢疫 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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