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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07〕65號)

   2011-03-21 741
核心提示:  為解決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省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省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


  為解決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省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省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全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開展農業標準化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查處未取得農藥登記證和套用農藥登記證的違法行為,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5種禁用農藥行為,以及對雙孢菇和白靈菇生產、包裝違法使用熒光增白劑的行為;開展毒鼠強專項治理;嚴厲打擊無生產許可證生產主要農作物種子的行為,無經營許可證經營農作物種子的行為,經營、推廣或者變相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審定通過的農作物種子的行為;查處銷售無登記證、登記證過期、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產品及養分含量與登記不相符產品;檢查產品無標簽,標簽內容不全,以及擅自修改擴大適用范圍的行為;規范肥料登記,狠抓源頭監管,加強肥料市場整頓力度;開展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銷售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農產品批發市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檢測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農產品批發市場是否設立檢測室或委托檢測機構對進行銷售的農產品質量進行抽檢,檢查農產品銷售企業是否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到今年年底,全省大中城市的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農業部門牽頭,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由動物衛生監管部門負責,水產品藥物殘留問題由海洋漁業部門負責)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根據我省確定的29個食品安全重點整治區域和14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重點整治區域的特點,集中力量,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通過聯合執法,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對獲證企業進行全面復查,對不能保證必備條件的企業且逾期不改正的、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連續兩次省級以上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獲證企業,堅決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加強對獲證企業的強制檢驗工作,嚴格要求獲證企業出廠檢驗率達到100%。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部署,開展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品等重點產品的專項監督抽查工作。對存在質量問題并已經進入流通、消費領域的食品,嚴格實施食品召回制度。到今年年底,我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牽頭)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集中開展清理和規范食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逐戶清理和規范食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重點核查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登記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等;加大清理取締無證照經營的力度,對無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照從事食品經營的,依法予以查處和取締;加大對食品等重點商品的監督檢查力度,打擊各類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集中開展經營者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義務專項執法檢查,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為重點,監督和引導經營者建立健全以進貨檢查驗收為核心的自律制度;加大對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舉辦企業的檢查力度;嚴格監督銷售者實施產品退市制度。到今年年底,全省縣城以上城市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其中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各市可根據本市實際情況,確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對全省餐飲業的許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復核檢查;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徹底解決全省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問題;食堂和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衛生部門牽頭)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淘汰一批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按照《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依法查處未經批準使用標簽和說明書、擅自增加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強化藥品生產環節監管,加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監督檢查工作;開展高風險品種的生產工藝環節核查,對存在質量隱患的高風險品種,責令停止生產;加強特殊藥品監管,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實施網絡動態監控;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著力解決藥品經營中的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問題;嚴格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繼續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著重在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探索、總結和發展適合我省農村實際的藥品監管模式;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檢查力度;深入開展醫療器械專項整治。到今年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嚴格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管理,完善生豬進廠(場)檢查驗收、屠宰加工登記管理制度,對進廠(場)生豬的產地、檢驗檢疫結果和出廠(場)肉品的流向進行登記;堅決關閉設施簡陋、不具備定點屠宰條件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無衛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場點;嚴厲打擊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病害豬、注水豬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嚴格肉品品質檢驗管理制度,經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定點屠宰企業必須加蓋肉品檢驗合格印章,經檢驗不合格的肉品要進行無害化處理。到今年年底,全省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95%;縣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商業部門牽頭)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開展關系人身健康安全的家用電器、勞動防護用品、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電線電纜、兒童玩具、汽車配件、扣件、燃氣器具10類產品監督抽查,并加大監督抽查后處理力度;組織對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掌握企業生產的所有產品及執行標準和行政許可以及強制認證情況;依法嚴厲查處無證生產企業的違法行為,凡無證生產的企業,必須無條件停止生產;對國家免檢產品生產企業進行專項監督抽查(今年已抽查過的除外),出現質量不合格的依法查處。到今年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牽頭)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轄區內出口食品和農產品原料基地;對轄區內出口企業進行拉網式檢查;嚴厲打擊出口產品逃檢行為;制止買賣單證,瞞報、調換、夾帶食品和農產品等違法行為;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敏感貨物的走私行為;加強對高風險出口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強化對高風險敏感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加強對邊境貿易出口產品尤其是食品和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對種養殖場、注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進行備案登記。到今年年底,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100%退貨或銷毀;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牽頭)

  (九)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組織開展以起重機械為重點的包括鍋爐、壓力容器、氣瓶、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堅持全面覆蓋與重點攻堅相結合的辦法,圍繞事故多發的冶金、化工、建筑、電力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設備開展治理攻堅戰。嚴格組織“四查”,即查生產源頭、查使用管理、查檢驗把關、查監管覆蓋。對“四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分類梳理、列表造冊,明確隱患整改的要求、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員等,督促企業切實落實隱患治理的主體責任。對嚴重危及安全的特種設備采取果斷措施,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有關人員要依法懲處。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冶金行業使用起重機械全部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定;氣瓶檢驗單位實行行政許可;大型游樂設施定期檢驗率達到100%。(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牽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這次專項整治,由省政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各市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根據本行動方案,提出具體的整治任務和目標;各有關部門也要制定本部門、本行業的工作方案。要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各市、縣政府要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管理工作,統一領導、指揮產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監督管理責任制。

  (二)依法辦事,協同配合。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要圍繞本整治行動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

  (三)積極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形成生產安全產品、銷售安全產品、使用安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狠抓落實,務求實效。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明確任務,明確目標,制定措施,加強督促檢查,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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