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濰政辦發〔2006〕75號)

   2011-01-11 1004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切實加強我市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農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切實加強我市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農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農村食品產業健康快速發展,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06〕2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農村食品安全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增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性
 
  農村食品安全工作關系到農村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好農村食品安全工作,對于促進城鄉食品產業協調發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三農”問題的解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都具有重大意義。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村食品安全工作,在發展食品產業經濟、實施食品放心工程、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中都把農村作為重點。我市各級、各有關部門不斷強化農村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農村食品安全狀況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變。一是農村食品產業化、規模化、標準化程度偏低,源頭污染尚未根除,部分地區生產經營秩序比較混亂;二是農民食品安全意識不足,維權意識不強,假冒偽劣食品生產銷售向農村地區轉移和擴散的趨勢日趨嚴重;三是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對此,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我市農村食品安全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濰坊市“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濰政發〔2006〕26號)發展農業高新技術的要求,強化對食品安全與標準化技術的監管。進一步強化政府推動作用,調動和發揮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食品企業及社會公眾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農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廣大農民飲食安全,促進農村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經過2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農村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逐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協調組織和綜合監管機構,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所必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提高綜合監管的效能;推動全市農村食品監督網、供應網、信息網“三網”建設,提高農村食品安全水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農村群眾的維權意識。
 
  (三)工作原則。
 
  堅持“全市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壯大食品產業規模、規范食品生產標準、提升準入門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的原則,形成食品產有標準、入有要求、查有依托、管有依據的監管體系,形成全市統一有序的食品安全工作秩序。
 
  三、采取具體措施,全力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大對農村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力度。
 
  質監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執法力度,強化食品生產許可,嚴格市場準入。對農村納入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格審查企業生產條件,切實把好準入關。對未按規定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堅決依法取締;對已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嚴格實行巡查、回訪、監督抽查等監管。加強對食品生產龍頭企業的幫促服務,引導龍頭企業的食品加工產業鏈向農村延伸,促進農村食品生產的升級換代。對涉嫌專門針對農村地區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農村家庭作坊式制假售假的違法行為,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農業、畜牧、海洋與漁業、工商部門要加強對初級農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以“龍頭企業+基地+農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基地+農戶”為主導模式,將分散的種植養殖業戶組織起來。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園建設,年內建設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和生產基地50萬畝,畜牧標準化養殖場區100個,標準化水產養殖基地1萬畝水面。大力實施品牌戰略,積極發展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農產品,年內實現優質初級農產品品牌超50個以上。要加大對農業投入品使用行為的監管,禁止瓜果蔬菜等作物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年內蔬菜農藥殘留平均超標率控制在5%以內,水產品藥殘得到有效控制。要圍繞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增加農民收入,以食品加工和儲藏工藝與技術研究為重點,開展糧油、蔬菜、果品、畜產品和水產品等大宗農產品的加工技術創新,提高農產品資源的利用效率。
 
  貿易、畜牧部門要加強對生豬屠宰的監管。鼓勵建立生豬屠宰供應示范點,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畜肉的違法行為。上市豬肉必須通過合法的檢驗檢疫手續。年內在鄉鎮和農村新設立定點屠宰點30處,實現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90%。
 
  (二)加大對農村食品流通和消費環節的監管力度。
 
  工商部門要把城鄉結合部和村鎮的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個體流動送貨商以及小加工作坊作為監管的重點對象。重點取締無照經營和售假行為,加大清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堅持防范與查處并舉,探索建立適合農村食品市場特點的商品準入制度,確保農村食品流通環節的安全。衛生部門要重點做好農村小餐館、學校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監管,以及重大節假日的食品衛生監督檢查。
 
  (三)加大對農村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力度。
 
  全面推動農村食品供應網、監督網、信息網“三網”建設。鼓勵現代物流中心兼并、重組現有的各種經濟成分的鄉鎮食品供應企業,使其納入直營連鎖范圍。扎實推進“三三三工程”,組建農村直營連鎖店,充分發揮名牌企業的名牌效應,鼓勵現有的食品供應企業組建各自的連鎖門店,供應網點加盟連鎖隊伍。年內全市151個鄉鎮擁有食品連鎖超市的數量達到100個以上,兩年內實現95%以上覆蓋;年內全市9494個行政村擁有連鎖經營的便利食品店數量達到1000個以上,兩年內達到行政村數量的40%以上。市、縣、鄉、村要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監管目標,落實監管責任,不斷強化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切實提高農村食品安全水平。
 
  (四)全面推進農村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積極推進農村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推行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建立食品安全控制體系;全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建立食品加工源頭監管長效機制;加強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確保餐桌安全。根據《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濰坊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和濰坊市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濰政辦發〔2005〕18號)要求,年內爭取在農村所有食品行業全面推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信用體系建設的企業比例分別達到:生豬屠宰環節100%,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70%,漁業生產環節70%,農村食品流通環節80%,食品生產加工環節80%,食品消費環節100%;環節監管部門對參加信用體系建設企業的考核評估率達到100%;通過A、B級考核評估的企業達到參加信用體系建設企業總數的80%以上。
 
  (五)做好農村食品安全宣傳工作。
 
  采取多種形式和有效措施,通過農村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向農民宣傳普及食品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增強農民群眾的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和維權意識,提高辨別假冒偽劣食品的能力,引導農村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提高食品經營者的守法經營和誠信意識。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食品品牌和優秀食品生產企業,揭露、曝光農村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確保農村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要不斷加大對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的投入,按照“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食品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農村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考核標準與方法,落實監管責任人,并組織定期對監管責任人的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確保農村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各監管部門要按照“環節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原則,下移監管重心和工作重點,依據農村食品安全目標責任制,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職責,理順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切實解決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交叉錯位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通過健全“三網”建設,填補監管空白,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職責明確、協調配合、運轉有序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二ΟΟ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地區: 山東
標簽: 食品產業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