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傳發〔2011〕83號)要求,結合餐飲服務環節監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瘦肉精”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瘦肉精“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大餐飲服務環節監督檢查力度,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責任和監管部門的責任,堅決杜絕“瘦肉精”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瘦肉精”源頭治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對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開展全面排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生產行為。要加強對鹽酸克侖特羅、沙丁胺醇等可能作為“瘦肉精”的人用藥品流通監管,嚴格實施處方藥管理制度,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
(二)深入開展餐飲服務環節整治。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組織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肉及肉制品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檢查肉及肉制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執行情況和是否存在涉及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劑濫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要求,嚴格執行肉及肉制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確保采購的肉品來源合法。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5月下旬)。各地要根據省局《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針對藥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任務、步驟措施、工作要求,迅速部署開展相關工作,切實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5月下旬至2012年2月中旬)。各地要全面開展“瘦肉精”排查、清理工作,強化源頭治理整頓,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集中力量查處一批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違法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局將加強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督促指導,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2月下旬至3月)。各地對本轄區“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省局根據全省整治工作檢查驗收辦法組織實施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瘦肉精”源頭治理、餐飲服務等環節監管職責,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抓緊制定并嚴格落實各項整治措施。
(二)強化監督執法。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溝通機制,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通報案件線索,嚴厲查處生產、銷售“瘦肉精”和餐飲服務環節不執行肉及肉制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制度的違法行為。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
(三)抓好宣傳教育。要積極與新聞部門配合,堅持正面宣傳與輿論監督相結合,重點宣傳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普及肉及肉制品安全消費常識,增強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及時公布典型案例、曝光違法行為,實行“黑名單”制度,有效震懾違法分子。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獎勵制度,動員、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專項整治工作中來,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各地要將“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與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結合起來,在匯總上報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信息的同時,及時報送“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信息。
附件:“瘦肉精”品種目錄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瘦肉精”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瘦肉精“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大餐飲服務環節監督檢查力度,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責任和監管部門的責任,堅決杜絕“瘦肉精”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瘦肉精”源頭治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對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開展全面排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生產行為。要加強對鹽酸克侖特羅、沙丁胺醇等可能作為“瘦肉精”的人用藥品流通監管,嚴格實施處方藥管理制度,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
(二)深入開展餐飲服務環節整治。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組織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肉及肉制品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檢查肉及肉制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執行情況和是否存在涉及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劑濫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要求,嚴格執行肉及肉制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確保采購的肉品來源合法。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5月下旬)。各地要根據省局《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針對藥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任務、步驟措施、工作要求,迅速部署開展相關工作,切實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5月下旬至2012年2月中旬)。各地要全面開展“瘦肉精”排查、清理工作,強化源頭治理整頓,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集中力量查處一批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違法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局將加強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督促指導,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2月下旬至3月)。各地對本轄區“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省局根據全省整治工作檢查驗收辦法組織實施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瘦肉精”源頭治理、餐飲服務等環節監管職責,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抓緊制定并嚴格落實各項整治措施。
(二)強化監督執法。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溝通機制,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通報案件線索,嚴厲查處生產、銷售“瘦肉精”和餐飲服務環節不執行肉及肉制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制度的違法行為。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
(三)抓好宣傳教育。要積極與新聞部門配合,堅持正面宣傳與輿論監督相結合,重點宣傳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普及肉及肉制品安全消費常識,增強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及時公布典型案例、曝光違法行為,實行“黑名單”制度,有效震懾違法分子。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獎勵制度,動員、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專項整治工作中來,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各地要將“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與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結合起來,在匯總上報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信息的同時,及時報送“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信息。
附件:“瘦肉精”品種目錄